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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鵬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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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鵬雲(1648年—1714年),字健六,晚號靜菴,山東濟南府樂陵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生於順治五年(1648年)三月三十日,康熙二十年舉順天鄉試,二十一年(1682年)登壬戌科三甲一百一名進士,丁母李氏艱歸。二十八年授平陽府臨晉縣知縣,次年庚午分校山西鄉試,又五年擢工部屯田司主事。甲寅年以工部主事任己卯科福建鄉試副考官,遷營繕司員外郎,督理寶源局。遷刑部陝西司郎中,康熙四十三年任順德府知府。五十年冬十一月致政歸[1],卒於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五月初十日,享年六十有七。配王氏,商河人,湖廣德安府知府王治邦之女,累封恭人。與夫同歲,後一年歿。生二子:體震、體豐[2]

家族[編輯]

父潘沂,拔貢出身。順治十一年任建寧府知府一職。順治年間,建安王祁作亂,人民流散,學宮廨舍盡為灰燼。建寧知府潘沂多方籌資葺治郡城學宮。歲飢,力倡捐賑,督收浦城關稅,釐革積弊。購買城西山地設義地,斂葬遺骸。

長子潘體震,康熙癸未進士殿試二甲十五名,選庶吉士,授編修。康熙五一年任貴州鄉試正考官[3]。其次子潘體豐,雍正六年 秋八月壬辰(十四日),高學尹緣事革職,以潘體豐為福建按察使[4]。同年轉任福建布政使[5]。 雍正曾硃批:「好的,利害,有本領人。濁胖子,甚明白,去得。乃疑年羹堯用人,查明無原故,用此任者。是一大材。上上」。

參考[編輯]

  1. ^ 《畿輔通志·卷六十》
  2. ^ 《皇清誥授中憲大夫直隸順德府知府加三級靜菴潘公暨配王恭人合葬墓志銘》
    賜進士出身通奉大夫經筵日講官起居注吏部右侍郎兼管翰林院掌院學士事教習庶吉士仁和湯右曾撰文
    賜同進士出身資政大夫工部右侍郎加三級諸城王度昭篆額
    欽賜進士出身文林郎內閣中書舍人侯官門生林佶恭書丹
  3. ^ 康熙朝實錄
  4. ^ 雍正朝「東華錄」卷六,東華錄選輯-清-蔣良騏
  5. ^ 福建通志 台灣府-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