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千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焦千之(?—?),字伯強,潁州焦陂(今阜南縣焦陂鎮)人。

自幼好學,在鄉里有好名聲,可惜屢試不中,仁宗時歐陽修知穎州,焦千之從其學習,受到歐陽修賞識。人稱上弟。與同時期的同窗曾南豐王深父皆有文名。呂公著為潁州通判,聘千之教其諸子。呂公著任御史中丞,熱情邀請焦千之同往。歐陽修寫《送焦千之秀才》詩相贈。治平二年以殿中丞為樂清令[1],熙寧三年(1070年),呂公著推薦他任秘書省校理,遷殿中丞,又知無錫縣。寓居無錫時,蘇軾曾寫詩向焦千之索惠山泉水[2]。晚年兩袖清風,由其門生呂希純之助,定居穎州城南以終,人稱「焦館」。

注釋[編輯]

  1. ^ 永樂《樂清縣誌》;嘉靖《浙江通志》
  2. ^ 蘇軾:《求焦千之惠山泉詩》

參考書目[編輯]

  • 黃宗羲《宋元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