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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國 (19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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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國(1923年7月20日—2014年2月19日),男,山西五台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194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作為南下幹部,1950年任衡山法院院長。1951年赴湘潭,歷任中共湘潭縣委委員、城關區區長;湘陰縣委書記;湘潭地委常委、代理書記、第一書記、專區專員;湖南省委農村部副部長、省人民政府農水林辦辦公室副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等職。

文革初期曾受批鬥。1969年恢復工作後主要負責農村工作,後任省委委員、常委、書記(時設第一書記),副省長等職。1983年後任中共湖南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1990年起主持顧委工作) [1]。2014年去世[2]

參考文獻[編輯]

政黨職務
前任:
華國鋒
中國共產黨湘潭地區委員會書記
1956年8月-1962年11月
繼任:
胡耀邦
前任:
侯錫義
中國共產黨株洲市委員會書記
1954年6月-1954年9月
繼任:
馬壯昆
前任:
樊茂生
中國共產黨湘陰縣委員會書記
1952年7月-1964年12月
繼任:
高臣唐
政府職務
前任:
華國鋒
湖南省湘潭地區行署專員
1954年12月-1956年4月
繼任:
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