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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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憲宗元宵行樂圖》中的小皇女

皇女帝女王女,是不同頭銜的君主女兒的稱謂皇帝天皇之女稱為皇女。國王的女兒,則稱為王女。

皇女或王女,並非位號的一種,和公主郡主等號不同,不需經過冊封,只要是皇帝、天皇、國王之女皆可稱為皇女和王女。

東亞[編輯]

中國[編輯]

在中國,皇女不論嫡庶皆封為公主,而早夭的皇女,則可能無法獲得公主的稱號,如西晉的哀獻皇女。中國史上僅新朝北宋宋徽宗朝曾分別改皇女號為室主帝姬

參見[編輯]

  • 帝姬北宋宋徽宗朝改公主為帝姬,詳見帝姬
  • 宗姬:北宋皇太子之女封為郡主;後宋徽宗改郡主為宗姬。
  • 族姬:北宋親王之女封為縣主;後宋徽宗改縣主名為族姬。
  • 室主王莽新朝時,改公主為室主,詳見室主
  • 王莽之女王曄、王捷,依序被封為睦脩任、睦逮任[1]
  • 翁主漢朝諸侯王之女為翁主,詳見翁主
  • 王主 : 漢朝世子之女為王主,詳見王主
  • 郡君西漢命婦位號,至清朝仍存,詳見郡君
  • 縣君:西漢命婦位號,至清朝仍存,詳見縣君
  • 鄉君西晉命婦位號,至清朝仍存,詳見鄉君
  • 王女國王之女,可稱為王女。
  • 宗女宗室所出之女統稱宗女
  • 郡公主:簡稱郡主,始於晉朝,詳見郡主
  • 縣公主:簡稱縣主,始於東漢,詳見縣主
  • 鄉公主:簡稱鄉主,始於東漢,三國以後不復見,為諸王之女位號,位視鄉侯。
  • 亭公主:簡稱亭主,始於東漢,三國以後不復見,為諸王之女位號,位視亭侯。

日本[編輯]

日本天皇之女,古稱景行天皇以後有時稱皇女,並將旁系女性皇族封為女王,其中具蘇我氏血統者又稱姬王[2]奈良時代淳仁天皇以後,嫡系皇子改封親王,嫡系皇女相呼應地改封內親王,旁系女性皇族仍封女王。光仁天皇開始,確立了內親王宣下的制度,在此之前,皇族出生後即依性別稱皇子、皇女,但自此以後內親王一號須由天皇敕封才能獲得。

平安時代初期,皇女普遍都能封為內親王,因此皇女、內親王之間幾乎無異。醍醐天皇由於子女眾多,造成皇室財政的負擔,因此將部分皇女降為臣籍、賜姓源氏,如源潔姬,此後內親王宣下制正式的落實,不再浮濫並詳定了內親王的品級。平安時代中期後,諸多天皇在退位為上皇法皇後仍有所出,其中宇多天皇退位後所生的三子,因年歲相差甚多,便以醍醐天皇之子的名義封為親王,往後形成上皇之女亦能封內親王的慣例。

平安時代後期,皇子大多在元服禮後才封親王,因此諸多皇女亦於成年後才行封位,也有部分皇女是在獲封為內親王之後才由天皇賜名,而在獲封前,皇女大多被稱做某宮、女某宮,原因不外乎以便節省皇室開銷,因內親王須領歲奉而皇女不需。

鎌倉時代,由鎌倉幕府掌權,皇室因而式微,大部分皇女無法獲得相襯的內親王之號,多降封為女王、降入臣籍賜姓源氏,更有甚者終身無任何封號,只能稱皇女。鎌倉時代後期,即便是女院所出的皇女,出家後也只能成為女王。

江戶時代的德川幕府,限制了皇族、公家的活動及財政,經濟窘迫的皇室中有許多皇女無法獲得內親王封位。

明治時代以後,皇室勢力及財政大振,皇女都能得到相襯的封位,除直系皇女為內親王外,旁系皇女即至五世以內皆可封為女王。而在新皇室典範頒布後,取消了對於女王受封世數的限制。

歐洲[編輯]

歐洲君主的婚生女兒或姊妹、媳婦,以及姪女、孫女等(女性君主則再包括姨甥女,若王位是傳自父系則包括堂姊妹及堂兄弟之妻,若王位是傳自母系則包括母方的表姊妹及表兄弟之妻),一般會獲得Princess的頭銜,非婚生之女兒則不會得到Princess頭銜。中文翻譯時經常以該成員與君王之間的親疏關係而譯為為公主、郡主、王妃等不等。另外,往昔的法國皇室及現在的英國王室,有所謂長公主的封號,由在位君王敕封其嫡長女。

俄羅斯君主的女兒稱為皇女,一般在成年或結婚時會封為公主(Великая Княгиня),但常不準確的翻譯為女大公[a] 。奧地利君主的女兒也稱為公主。在西班牙語葡萄牙語裡,王女和需經冊封的女性爵位公主(Princesa)是不同的詞彙[b]西班牙王國葡萄牙王國王女稱為Infanta,而與英語Princess同源的西班牙及葡萄牙頭銜Princesa則是需經冊封的公主爵位。

中東[編輯]

鄂圖曼帝國,皇女的封爵為蘇丹

私生女和非親生子女[編輯]

參見:皇子#私生子及非血親子女

東亞,君主通常擁有龐大的妾室,擁有情婦並育有私生子女則是少見的情況。受貞操觀念的影響,自西漢時代起,有過婚史的女性就被認為不宜接近皇帝[3],因此繼子女亦是不常見的狀況。漢景帝第二位皇后王氏入宮之前生有一女金俗,其子漢武帝登基後,母女才相認。韋珪在初唐成為秦王李世民的妾室。李世民登基後,韋珪獲封貴妃。她與前夫李孝珉之女李氏獲得了定襄縣主的頭銜。《新唐書[4]》稱其女為宗室女,迴避了她是唐太宗繼女的事實。同時,定襄縣主仍歸其父家族「渤海李氏」,而非李世民家族的「隴西李氏」,並未被視為李唐皇族。清兵入關之前,後金社會並不強求女性守貞林丹汗兩位遺孀囊囊太后竇土門福晉改嫁皇太極後,各有撫養一位蒙古女(或是林丹汗之女)的記錄。竇土門福晉所撫養的淑儕下嫁皇太極之弟多爾袞,同樣未被視為後金皇族成員。

宮中姬侍所生之女的身份被承認,與正式妃嬪妾室所生之女同為庶女,一般都會得到與庶女相當的封爵、待遇。有些皇帝會有養女,亦視為皇女。通常以宗室女為養女,收養於後宮之中,最為常見。自西漢以來,中國歷代王朝多有此類政治舉措。在政治聯姻中,借用皇帝養女身份,將宗室女和親貴之女,破格冊封為公主,用以提高她們丈夫(駙馬)的身份和待遇,「實現政治上籠絡和控制的目的」[5]:16

歐洲私生子女繼子女亦不被承認為皇族成員,沒有皇位繼承權。但私生女與私生子一般可得到貴族頭銜,特別的情況下可繼承王位。摩納哥親王路易二世無婚生子女,在法國政府壓力下,摩納哥承認其私生女夏洛特為王室成員,有權繼承摩納哥王位。夏洛特的孫子阿爾貝二世有兩名公開承認的私生子女,但皆無王位繼承權。反之,君主的婚生子女如被認為是私生子女,就會剝奪他們的繼承權。如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曾因父母的婚姻被宣布無效,而失去繼承權。

相關條目[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漢書·王莽傳》:其女皆為任。
  2. ^ 天武天皇の謎を解く. [2015-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3. ^ 漢書·卷九十八·元後傳第六十八》京兆尹王章素剛直敢言......又知其小婦弟張美人已嘗適人,於禮不宜配御至尊,托以為宜子,內之後宮,苟以私其妻弟。聞張美人未嘗任身就館也......
  4. ^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三·列傳第三十五·諸夷蕃將》阿史那忠者,字義節,蘇尼失子也。資清謹。以功擢左屯衛將軍,尚宗室女定襄縣主,始詔姓獨著史。居父喪......
  5. ^ 劉小萌. 《清皇室与三藩'额驸'》. 滿族研究 (遼寧省瀋陽市: 遼寧省民族宗教問題研究中心). 2002, (2002年第003期): 14—17 [2021-10-16]. ISSN 1006-365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9) (簡體中文). 

注釋[編輯]

  1. ^ 斯拉夫語言中Вели́кий Князь準確英譯是Grand prince,女性的Вели́кий Княгиня準確英譯為Grand Princess,但通常約定俗成分別譯為Grand Duke和Grand Duchess,而準確對應英語Grand duke的頭銜為Великий герцог
  2. ^ 西班牙語和葡葡牙語中君主兒子稱為Infante,女兒稱為Infanta,而Príncipe和Princesa則是需冊封的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