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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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綸

大明禮部侍郎
籍貫 浙江樂清縣
字號 字大經,號戇夫
諡號 恭毅
出生 永樂十一年(1413年)
逝世 成化十九年(1483年)
出身
  • 正統四年己未科進士出身

章綸(1413年—1483年),字大經,號戇夫浙江樂清縣雁盪山北麓南閣村人(今浙江省樂清市仙溪鎮南閣村),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早年[編輯]

其先為樂清北閣吳氏,因出繼南閣章氏,遂以章為姓。章綸八歲入社學,夙夜苦讀,深受黃岩塾師章仲寅讚賞,認為其「必樹名節」。宣德六年(1431年),章綸入選府學,知府何文淵留署施教,章綸學問大進。正統三年(1438年),章綸舉戊午科浙江鄉試。次年上京會試聯捷第三名,殿試中二甲三名進士,官授南京禮部主事,升任禮部議制郎中。

上書復儲[編輯]

景泰三年(1452年),明代宗廢去兄長明英宗子朱見深的太子之位,改立自己兒子朱見濟為太子,但朱見濟在次年去世。景泰五年(1454年),在景泰帝「立儲之爭」事件中同御史、江西吉安人鐘同共同上書請求代宗復立沂王朱見深為太子,恢復汪皇后中宮的地位。[1]景泰帝大怒,命錦衣衛將章綸和鐘同下詔獄,次年於獄中各杖章綸、鐘同百下。鐘同被杖斃,章綸仍被長期關押於獄中。[2]英宗發動奪門之變後,章綸出獄,升任禮部侍郎[3]

為政[編輯]

章綸性亢直,不能諧俗,直言進諫不為眾官僚所喜,得罪了不少人,任禮部侍郎二十年不得升遷。石亨貴幸,宴請公卿,章綸也在受邀之列,但章綸素來看不起石亨的為人,推辭不去。英宗復位初年,山東水災,守臣上疏請減免租賦,戶部不同意,奏疏被楊善擱置不報,章綸上疏力爭,最後減免租賦一半。天順八年(1464年),英宗薨,憲宗即位,有官員以英宗「嗣君繼承為重,婚禮毋得過百日」的遺詔為依據,請新君馬上大婚,章綸上疏反對,認為大行皇帝屍骨未寒,年號未改,新帝登基不到百日就匆忙成婚,有違孝道,要求皇帝遵守三綱五常,以孝治天下,建議推遲到來年春天舉行,雖未被採納但天下人都很敬重他所說的話。[4]石亨、楊善便一同貶低章綸。後更是被排擠到南京任南京禮部侍郎,後改吏部。[5][6]

身後[編輯]

成化十二年,以年老辭官回鄉。成化十九年去世,享年71歲。過了數年,妻子張氏上呈他的奏疏,並請求加恩,憲宗追封其為南京禮部尚書,賜諡「恭毅」。明朝官府為了表彰其德行,特樹立「會魁」、「尚書」牌坊。著作有《章恭毅公集》、《困志集》等。 有一子章玄應[7]

墓葬[編輯]

現存章綸墓在樂清市龍西鄉仙人坦村,由墓室和四壇組成,依山而築,呈扶椅式[8],為樂清市文物保護單位。

故居[編輯]

章恭毅宅背靠鳳凰山,坐南朝北,尚書第門台為樂清市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其故居的南閣牌樓群被中國國務院列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戲劇[編輯]

寫章綸的戲有溫州高腔《拜天順》,又名《九更天》,劇本已散佚。明代傳奇《斷機記》,又名《商絡三元記》,此戲將章綸的生平嫁接到了商絡身上。

著作[編輯]

著有《章恭毅公集》(亦即《拙齋集》)、《困志集》。《皇明經世文編》卷47輯中有《章恭毅奏疏》一卷。[9]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五年五月,鍾同上奏請復儲。越二日,綸亦抗疏陳修德弭災十四事。其大者謂:「內官不可干外政,佞臣不可假事權,後宮不可盛聲色。凡陰盛之屬,請悉禁罷。」又言:「孝弟者,百行之本。願退朝後朝謁兩宮皇太后,修問安視膳之儀。上皇君臨天下十有四年,是天下之父也;陛下親受冊封,是上皇之臣也。陛下與上皇,雖殊形體,實同一人。伏讀奉迎還宮之詔曰:『禮惟加而無替,義以卑而奉尊。』望陛下允蹈斯言。或朔望,或節旦,率群臣朝見延和門,以展友於之情,實天下之至願也。更請復汪後於中宮,正天下之母儀;還沂王之儲位,定天下之大本。如此則和氣充溢,災沴自弭。」
  2. ^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疏入,帝大怒。時日已暝,宮門閉。乃傳旨自門隙中出,立執綸及鍾同下詔獄。榜掠慘酷,逼引主使及交通南宮狀。瀕死,無一語。會大風揚沙,晝晦,獄得稍緩,令錮之。明年杖廖莊闕下。因封杖就獄中杖綸、同各百。同竟死,綸長系如故。
  3. ^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英宗復位,郭登言綸與廖莊、林聰、左鼎、倪敬等皆直言忤時,宜加旌擢。帝乃立釋綸。命內侍檢前疏,不得。內侍從旁誦數語,帝嗟嘆再三,擢禮部右侍郎。
  4. ^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憲宗即位,有司以遺詔請大婚。綸言:「山陵尚新,元朔未改,百日從吉,心寧自安。陛下踐阼之初,當以孝治天下,三綱五常實原於此。乞俟來春舉行。」議雖不從,天下咸重其言。
  5. ^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綸既以大節為帝所重,而性亢直,不能諧俗。石亨貴幸招公卿飲,綸辭不往,又數與尚書楊善論事不合。亨、善共短綸。乃調南京禮部,就改吏部。
  6. ^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五十)綸性戇,好直言,不為當事者所喜。為侍郎二十年,不得遷,請老去。久之卒。居數年,其妻張氏上其奏稿,且乞恩。帝嘉嘆,贈南京禮部尚書,諡恭毅,官一子鴻臚典簿。
  7. ^ 明史》(卷162):章綸,字大經,樂清人。正統四年進士。授南京禮部主事。景泰初,召為儀制郎中。綸見國家多故,每慷慨論事。嘗上太平十六策,反復萬余言。也先既議和,請力圖修攘以待其變。中官興安請帝建大隆福寺成,將臨幸。綸具疏諫,河東鹽運判官濟南楊浩除官未行,亦上章諫,帝即罷幸。浩後累官副都御史,巡撫延綏。綸又因災異請求致變之由,語頗切至。五年五月,鐘同上奏請復儲。越二日,綸亦抗疏陳修德弭災十四事。其大者謂:「內官不可幹外政,佞臣不可假事權,後宮不可盛聲色。凡陰盛之屬,請悉禁罷。」又言:「孝弟者,百行之本。願退朝後朝謁兩宮皇太後,修問安視膳之儀。上皇君臨天下十有四年,是天下之父也;陛下親受冊封,是上皇之臣也。陛下與上皇,雖殊形體,實同一人。伏讀奉迎還宮之詔曰:『禮惟加而無替,義以卑而奉尊。』望陛下允蹈斯言。或朔望,或節旦,率群臣朝見延和門,以展友於之情,實天下之至願也。更請復汪後於中宮,正天下之母儀;還沂王之儲位,定天下之大本。如此則和氣充溢,災沴自弭。」疏入,帝大怒。時日已暝,宮門閉。乃傳旨自門隙中出,立執綸及鐘同下詔獄。榜掠慘酷,逼引主使及交通南宮狀。瀕死,無一語。會大風揚沙,晝晦,獄得稍緩,令錮之。明年杖廖莊闕下。因封杖就獄中杖綸、同各百。同竟死,綸長系如故。
  8. ^ 清明祭掃,追思先賢,溫州文化名人墓葬地圖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5-05-06.,溫州日報,2005-04-03
  9. ^ ([//web.archive.org/web/20200818041953/http://www.guoxue123.com/jijijibu/0201/00hmjswp/053.htm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十七, 國學導航

外部連結[編輯]

官銜
前任:
姚旭
明朝南安府知府
成化年間
繼任:
張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