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基本單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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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
歷次經濟普查
第一次經濟普查
總體情況
基本單位
基本單位情況
人員就業
企業資本投入
第二產業
工業
建築業
第三產業
交通郵政業
房地產業
批發零售業
住宿和餐飲

2004年12月31日(普查時間點),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對象為普查對象是在境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基本單位包括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結果,共有從事第二、三產業的法人單位516.9萬個。其中,企業法人單位325.0萬個,機關事業法人單位90.0萬個,社會團體法人單位10.5萬個,其他法人單位91.4萬個。產業活動單位682.4萬個,其中,第二產業167.5萬個,第三產業514.9萬個。個體經營戶3921.6萬戶,其中,第二產業588.7萬戶,第三產業3332.9萬戶。

項目 單位數(萬個) 比重(%)
一、法人單位 516.9 100
企業法人 325 62.9
機關、事業法人 90 17.4
社會團體法人 10.5 2
其他法人 91.4 17.7
二、產業活動單位 682.4 100
第二產業 167.5 24.6
第三產業 514.9 75.4
三、個體經營戶 3921.6 100
第二產業 588.7 15
第三產業 3332.9 85

企業法人單位[編輯]

與2001年進行的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的同口徑數據比較,企業法人單位數增加了22.3萬個,增長了7.4%。其中,國有企業國有聯營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共19.2萬個,減少17.7萬個,下降48.2%;集體企業集體聯營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共45.6萬個,減少40.2萬個,下降46.9%;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40.6萬個,增加10.6萬個,增長35.2%;私營企業198.2萬個,增加65.8萬個,增長49.7%;其他內資企業6.2萬個,增加2.5萬個,增長66.5%,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15.2萬個,增加1.3萬個,增長9.6%。

項目 單位數(萬個) 比重(%)
合計 325 100
國有企業 17.9 5.5
集體企業 34.3 10.5
股份合作企業 10.7 3.3
國有聯營企業 0.3 0.1
集體聯營企業 0.6 0.2
國有與集體聯營企業 0.3 0.1
其他聯營企業 0.5 0.1
國有獨資公司 1 0.3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34.5 10.6
股份有限公司 6.1 1.9
私營企業 198.2 61
其他內資企業 5.4 1.7
港澳台商投資企業 7.4 2.3
外商投資企業 7.8 2.4

區域分布[編輯]

第二、三產業單位半數以上集中於東部地區*注3,單位擁有量自東向西呈遞減態勢。東部地區擁有法人單位291.0萬個,占56.3%;中部地區119.3萬個,占23.1%;西部地區*注3106.6萬個,占20.6%。東部地區擁有產業活動單位358.3萬個,占52.5%;中部地區*注3171.3萬個,占25.1%;西部地區152.8萬個,占22.4%。第二、三產業法人單位數名列前10位的地區依次為廣東江蘇浙江山東上海河南四川北京遼寧河北。個體經營戶較多的前5個地區為山東河南浙江廣東河北

項目 法人單位
(萬個)
產業活單位
(萬個)
個體經營戶
(萬戶)

合計

516.9 682.4 3921.6
北京市 22.1 25.4 47.7
天津市 9.3 10.6 27.5
河北省 21.0 26.2 261.8
山西省 13.2 21.5 81.3
內蒙古區 7.1 10.2 83.4
遼寧省 21.2 26.9 155.1
吉林省 8.0 11.1 76.0
黑龍江省 10.2 14.9 109.0
上海市 34.4 41.1 33.1
江蘇省 43.1 49.8 251.6
浙江省 40.4 47.7 276.3
安徽省 15.9 21.5 157.2
福建省 16.6 21.8 133.6
江西省 11.5 16.7 87.9
山東省 37.1 50.3 290.9
河南省 26.8 36.8 279.0
湖北省 15.8 23.0 167.0
湖南省 18.0 25.9 188.7
廣東省 43.5 55.2 269.8
廣西區 12.1 18.4 146.6
海南省 2.3 3.3 27.4
重慶市 8.6 13.0 84.4
四川省 25.7 32.5 246.4
貴州省 7.8 11.8 76.3
雲南省 9.3 15.2 114.0
西藏區 1.3 1.8 6.4
陝西省 15.3 19.4 92.9
甘肅省 8.5 12.9 59.0
青海省 2.1 3.1 14.7
寧夏區 2.4 3.4 21.1
新疆區 6.4 11.3 55.7

產業活動單位的行業分布[編輯]

在產業活動單位中,從事製造業的單位137.5萬個,占20.1%;批發和零售業120.2萬個,占17.6%;教育59.6萬個,占8.7%;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154.4萬個,占22.6%。以上四個行業合計占69%。

項目 單位數
(萬個)
比重
(%)
合計 682.4 100
一、農業*注2 1.9 0.3
二、採礦業 8.8 1.3
三、製造業 137.5 20.1
四、電力燃氣的生產和供應業 6.3 0.9
五、建築業 14.9 2.2
六、交通運輸倉儲郵政 14.6 2.1
七、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 10.7 1.6
八、批發零售業 120.2 17.6
九、住宿餐飲 12.5 1.8
十、金融業 17.7 2.6
十一、房地產業 15.3 2.2
十二、租賃商務服務業 30.4 4.4
十三、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 16.9 2.5
十四、水利環境公共設施管理業 6.1 0.9
十五、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10.4 1.5
十六、教育 59.6 8.7
十七、衛生社會保障社會福利 35.6 5.2
十八、文化體育娛樂 8.7 1.3
十九、公共管理社會組織 154.4 22.6

個體經營戶的行業分布[編輯]

個體經營戶較為集中的五個行業工業532.3萬戶,占個體經營戶總數的13.6%;交通運輸業621.7萬戶,占15.9%;批發和零售業1831.1萬戶,占46.7%;住宿和餐飲業293.9萬戶,占7.5%;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413.8萬戶,占10.6%。

項目 戶數(萬戶) 比重(%)
合計 3921.6 100
工業*注1 532.3 13.6
建築業 56.5 1.4
交通運輸業 621.7 15.9
批發和零售業 1831.1 46.7
住宿和餐飲業 293.9 7.5
房地產業 3.8 0.1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35.2 0.9
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413.8 10.6
教育 14.4 0.4
衛生和社會福利業 83 2.1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36.2 0.9

注釋[編輯]

  • 注1:普查對象工業,包括採礦業、製造業和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 注2:農業包括農業、林業、牧業、漁業,此處的農、林、牧、漁業為第二、三產業法人兼營的第一產業活動單位。
  • 注3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參考資料來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