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教會資產與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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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建築:蘭柏宮,是坎特伯里大主教倫敦的官方住所。

英格蘭教會資產與資金來源的問題這些年來被廣泛討論,因為聯合王國的經常參加活動的教區居民減少,不能夠繼續維持由教會控制的數量巨大的不動產。

缺乏政府支持[編輯]

英格蘭教會,儘管是已經建成的教堂也並不會得到政府的直接支持。捐款構成了它最主要的收入來源,而同時也嚴重依賴它多樣的的歷史上形成的基金。比如2005年,英格蘭教會據估計總開支約為9億英鎊。[1]

來自教區居民的資金[編輯]

歷史上,教區居民各自籌集和支付了大量教會的資金,意味着神職人員的酬勞取決於教區居民的財富。教區居民可以擁有牧師推薦權(根據英國教法,教區居民可以指定牧師或某個特定的教區居民管理教區),因此這是一個很有價值的權利。獨立的教區同樣可以擁有可觀的財產,如杜倫教區(英語:Diocese of Durham),使得主教可以控制大規模的財產並在一定時期內擁有權力,這樣他的主教被稱為:「采邑主教」(英語:Prince-Bishop)。然而從19世紀中期,教會採取了多種行動來「平衡」這種狀況,並且現在每個教區的神職人員接受由教區基金支付的基本薪金。

教堂委員會[編輯]

輔助建築:舊宮,是坎特伯里大主教坎特伯里的住所。

同時,教堂把大部分收入變為資產(曾包括大量的土地,但是現在多數是股票和基金)通過各個神職人員和主教來維持稱為教堂委員會(英文:Church Commissioners)的實體,通過使用這些基金來支付一系列的非教區支出,包括神職人員退休金和大教堂的開支及主教的房產。這些資金量大概有39億英鎊,每年造成的收入約有1.64億英鎊(2003年),在教堂所有收入裡面排在第五位。[2]

對教區當地居民的贈款[編輯]

教堂專款基金對當地教區居民進行捐贈,但是教堂維護的大部分的財政重負和教區當地的工作仍然由每個教區居民負擔,主教區有捐贈支持。直接捐贈(不包括遺產捐贈)達到4.6億英鎊每年,而教區和主教區儲備基金產生了另外的1億英鎊。各個教區賬戶上的資金因為以上所有項目而增加,同時大部分的資金留在了原有的教區,也就意味着可以利用於教區的資源根據教區能捐贈的水平應該是差別非常大的。

定額及教區份子錢[編輯]

然而在大部分的教區,對主教區提供他們資金的一部分作為「定額」或「教區份子錢」。而這不是一個強制性的支付款項,主教區強烈鼓勵和依賴於這一支付;不支付的情況通常是教區沒有錢或是出現某種抗議。同樣支付比如總主教區各部門運轉開支,這些主教區基金同樣提供神職人員的工資和住房開銷(所有主教區每年的開支約為2.6億英鎊),意味着神職人員的生活條件不再取決於各分教區的資金提供。

新和舊考文垂主教座堂,位於考文垂教區,新的大教堂建在二戰中被摧毀的舊教堂的旁邊

13000個英格蘭聖公會教堂[編輯]

儘管資產豐厚,英格蘭教會必須維持他們在全國範圍的數千所教堂。[3]英格蘭教堂擁有大約16000座教堂建築,分散在整個英格蘭的13000個教區,同時有43座大教堂。同時他們形成了一系列的建築藏品;12000到13000個教堂被列入名單,作為政府評定的具有重要歷史和建築價值的物品。儘管是教堂首先是,也最重要的是一個祈禱場所,但是通常也是持續使用的最古老的建築。甚至在工業及20世紀的建築上,他們也是一個重要方面。

經濟上自給自足的問題[編輯]

多數教堂,特別是主教座堂,在建築上是最複雜的,最有歷史感,並且在該村莊,縣城或城市擁有最高的參觀頻率。由於目前的普通人處於一個相對較低的生活水平,並且維持費用因為建築變得老舊而增長,這些教堂中的許多不能保持經濟自給,但是他們的歷史和建築重要性使得要銷售他們是很困難的。這些年,主教座堂和其他著名的教區教堂從英國遺產委員會獲得一部分維護費用;但是教會群眾和籌款者必須支付大部分小教堂的所有費用。[4] 然而政府的確以減免稅收的方式提供了一些資助,比如說100%的增值稅退款。

輔助建築[編輯]

輔助建築:達勒姆主教奧克蘭城堡

除了宗教建築外,教堂同樣控制了大量的輔助建築,隸屬或者和教堂相聯繫,包括大量的神職人員住房。同樣包括教區牧師和教區長,住房包括了114個主教的寓所(通常被叫做「宮殿」)。在一些情況下,這個名字看起來是非常合適的;例如坎特伯里大主教在倫敦的蘭柏宮和在坎特伯里的舊宮擁有宮殿的規模,同時杜倫主教奧克蘭城堡有50個套間,一個宴會大廳和30英畝(約120,000平方米)的園地。然而許多主教發現舊的宮殿不適合當代的生活,同時一些宮殿是普通的私人間房子。許多保留大型宮殿的主教堂現在利用部分的空間作為管理辦公室,而主教及他們的親屬居住在宮殿的小套間裡。

宮殿轉變為會議中心[編輯]

在最近的這些年,一些主教設法將部分過剩的,華麗的宮殿區轉為可以盈利的會議中心。所有這些上面提到的主教宮殿——蘭柏宮舊宮奧克蘭城堡——都作為教會管理的辦公室或者會議中心,而作為主教的個人居所則不是這樣重要。主教居住空間極大的減小了,其在款待及人員方面的開銷相對20世紀以前來說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參考文獻[編輯]

  1. ^ 资金情况. [2011-09-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11-12). 
  2. ^ 教堂委托金(英文:church commissioners). [2011-09-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4-20). 
  3. ^ 英格兰教堂的建筑文物(英文:The Church of England's built heritage). Church of England website. Archbishops' Council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 2004 [2011-09-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2-20). 
  4. ^ 英國當地募捐(英文:local fundraising)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