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語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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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語社群(Discourse community)是由共同擁有一系列的被理解為基本的價值觀和前提,作為一種交流的特定用語的一群人組成的。語言學家約翰·斯韋爾斯(John Swales)將話語社群定義為「具有目標或目的的群體,並通過交流來實現這些目標。」

一些話語社群,可能是那些閱讀/撰寫某一學術期刊的人,或是訂閱了麥當娜粉絲電子郵件的人。每個話語群體都有自己的不成文的規則,比如,期刊不會接受一篇聲稱「話語是最酷的概念」的文章;另一方面,訂閱列表的成員不一定會欣賞對於麥當娜最新單曲的佛洛依德心理分析。大多數人每天都在不同的話語社區內或之間活動。

由於話語社群本身是無形的,為了方便理解,可以將話語社群想象為某種形式運作的論壇。期刊作者/讀者和麥當娜粉絲可以被看作是論壇的一個例子,或者是「話語社區運作的具體表現」。[1]

「話語社群」這個詞最早由社會語言學家馬丁·尼斯特蘭德於1982年使用。[2] 後來由美國語言學家約翰·斯韋爾斯進一步發展。[3] Swales提出了6個明確的特徵概括那些以英語作為第二語言或外語的人獲得學術寫作風格的方式:

一個話語社群:
  1. 達成了廣泛一致的公共目標。 
  2. 它的成員之間有相互交流的機制。 
  3. 主要利用其參與機制提供信息和反饋。 
  4. 運用並因此擁有一種或多種風格來促進目標的實現。 
  5. 除了擁有社群自身的風格,它還有了一些只屬於社群的特定用語。 
  6. 具有適當程度的與社群自身相關內容和掌握專業術語的成員的門檻。

詹姆斯·波特(James E. Porter)將話語社群定義為:「一個地方性和臨時性的約束系統,由一組話語(或者,更普遍的,一些實際活動)所定義,他們因為一個共同的目的聚集在一起。」話語社群是一種基於文本的系統,有規定的和未規定的慣例,具有重要的歷史(對社群來說),權力行使的機制,制度等級,既得利益,等等。

論證理論家柴恩·佩雷爾曼英語Chaïm Perelman以及奧爾布雷希特·特蒂卡英語Lucie Olbrechts-Tyteca闡述了話語的本質、話語社區的概念的適用性:「一切語言皆是社群之語言,不論是由親緣關係或是由共同實踐之學術或技藝所聯結起來之社群。其所使用的術語、它們的意義、它們的定義,只能通過使用這些術語的人所知道的習慣、思維方式、方法、外部環境和傳統來理解。偏離用法需要理由證成……」[4]帕特里夏•比澤爾英語Patricia Bizzell表示:「除非作者能夠根據社群的詮釋慣例來定義自己的目標,否則無法在一個話語社群內創作文本。」換句話說,一個人不能簡單地產生任何特定用語——它必須符合它所吸引的話語群體的標準。如果一個人想成為某個話語群體的一員,他需要的不僅僅是學習行話。它需要理解社區內建立的概念和期望。

話語社群所使用的語言可以被描述為語篇或語篇類型,成員一般通過訓練或個人說服的方式加入話語社群。這與語言社區(用比澤爾的話來說:「本土話語社區」)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設計一個話語社群[編輯]

一個為健身而創建的話語社區示意圖

一個常用的設計話語社區的工具是地圖。地圖可以提供話語社區的共同目標、價值、專業詞彙和專業體裁。該工具可作為一項任務說明提交給所有成員。隨着新一代成員進入話語共同體,新的利益可能出現。最初繪製出來的內容可以重新創建以適應任何更新的興趣。[5] 話語社區的設計方式,最終決定着話語社區的功能。話語社區不同於任何其他類型的分組,因為設計將限制或啟用參與者。[6]

網絡話語社區的發展[編輯]

一個話語社區可以被看作是一個社交網絡,它是由共享一些交際目的的參與者建立起來的 。[7] 在數字時代,社交網絡可以被看作是自己話語社區的分支。網絡話語的起源有四個階段:定位、實驗、生產力和轉化。正如數字世界在不斷進化一樣,「話語社區通過成員之間的交流不斷地定義和重新定義自己」。[8] 實踐社區需要一群人協商工作,並使用共享的或共同的資源朝着共同的目標努力。 這些虛擬的話語社區由一群人組成,他們「通過人天生的意志和一套共同的想法和理想」聚集在一起。[9] 當「足夠多的人將這些公共關係延續到足以在網絡空間形成人際關係網絡」時,虛擬話語社區就成為一個獨立於任何其他話語社區的實體。[10]

「話語社群」一詞因強調文本流通網絡內的一致性、對稱性和合作而富有爭議。[11]

話語社區內的社會集體,無論出於設計還是錯誤,都可以被解釋為有爭議的。話語社區的成員承擔着分配或維持的角色,作為話語權威、權利、期望和約束。在一個在線的語篇社區中,文本經常以可以被認為是異質分組的形式傳播,就像老師給管理者、學者、同事、家長和學生的聽眾寫信一樣。文本的流通形成了在文獻流通之前可能不存在的群體。「這些和其他社會的複雜性需要建議一個更微妙的和多樣的社會學詞彙來描述文本內循環的關係網絡的設置以及描述類型調解的方式在這些社會集體行動和關係,比如社會文化所提供的理論流派和活動」。[12]

文化[編輯]

話語社區並不局限於來自不同語言和文化背景的人的參與。這些人開始適應話語社區的標準。然而,參與一個話語共同體並不妨礙基於共同目標的其他群體的參與。在某些情況下,在特定標準下,話語干擾的痕跡可能會從其他標準中出現。[13]耶里克和吉爾伯特討論了話語的影響,使代表人數不足的學生長期處於邊緣化地位。他們的研究討論了他們對學校大量的政策和做法的不滿,這些政策和做法給某些學生的聲音製造了障礙。因此,儘量減少低軌道學生的投入,塑造主流學術課程。這些學生很少有機會在課堂上做出貢獻,當他們做出貢獻時,他們只會被允許在特定觀點和觀點上附和別人的意見。懷著怨恨,耶里克和吉爾伯特州立大學「並沒有試圖將以家庭為基礎的話語與在課堂上推廣的學術話語相匹配,這也被其他研究證明是有問題的。」[14]

相關術語[編輯]

詹姆斯·保羅·吉英語James Paul Gee使用話語作為一種「說話(寫作)-行為-存在-價值-相信的組合」("saying (writing)-doing-being-valuing-believing combinations")。話語可以與受眾的概念聯繫起來,因為受眾和作者都參與了一系列歷史事件,將作者和受眾置於一個更大的對話之中。這是一種「身份工具包」:「話語是一種『身份工具包』,它配有合適的服裝和如何表演、交談和經常寫作的指導,以便承擔別人會認可的特定社會角色。」想象一下扮演夏洛克·福爾摩斯的身份工具包會包括哪些方面:特定的服裝、特定的使用語言的方式(口頭語言和印刷品)、特定的態度和信仰、對某種生活方式的忠誠,以及與他人交流的特定方式。我們可以把所有這些因素聯繫在一起,因為它們都是圍繞着「夏洛克·福爾摩斯,偵探大師」的身份和「夏洛克·福爾摩斯話語」進行整合的。這例子也清楚地表明,「話語」,正如我所使用的術語,並不僅僅包括談話或語言。此外,在官方(制度框架)能力、非官方(社會群體)能力或兩者兼而有之方面,論述不是個人主義的,而是基於社區的。具體來說,「話語總是嵌入在社會機構的混合集成,並經常涉及各種「道具」,例如各種各樣的書籍和雜誌、實驗室、教室、各種各樣的建築、各種技術、從縫紉針和無數的其他對象(用於縫紉圈)以至鳥類(鳥類觀察者)、籃球場、籃球(籃球運動員)」。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Porter, J. (1992). Audience and Rhetoric: An Archaeological Composition of the Discourse Community. New Jersey: Prentice Hall.
  2. ^ Nystrand, M. (1982) What Writers Know: The Language, Process, and Structure of Written Discourse. New York: Academic
  3. ^ Swales, J. M. (1990) Genre Analysis: English in academic and research setting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4. ^ Perelman, Chaim and Lucie Olbrechts-Tyceta (1969) The New Rhetoric: A Treatise on Argumentation. Trans. John Wilkinson and Purcell Weaver.
  5. ^ Little, M., C.F.C. Jordens, and E.-J. Sayers. "Discourse Communities And The Discourse Of Experience." Health 7.1 (2003): 73–86. Scopus®. Web. 6 Nov. 2015.
  6. ^ Kehus, Marcella, Kelley Walters, and Melanie Shaw. "Definition And Genesis Of An Online Discourse Communit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earning 17.4 (2010): 67–85. Education Source. Web. 30 Oct. 2015.
  7. ^ Kehus, Marcella1, Kelley2 Walters, and Melanie3 Shaw. "Definition And Genesis Of An Online Discourse Communit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earning 17.4 (2010): 67–85. Education Source. Web. 30 Oct. 2015.
  8. ^ Berkenkotter, C. (1993, October). A 'rhetoric for naturalistic inquiry' and the question of genre. Research in the Teaching of English, 27, 293–304.
  9. ^ Kowch, E., & Schwier. (1997, February 21). Building learning communities with technology. Presented at the National Congress on Rural Education. Saskatchewan, Canada.
  10. ^ Rheingold, H. (1993). The virtual community: Homesteading on the electronic frontier. Reading, MA: Addison-Wesley.
  11. ^ C, B., & P, P. (2005). Issue Brief: Discourse Communities. Retrieved November 15, 2015, from http://www.ncte.org/college/briefs/dc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12. ^ Bazerman, C. (2009, November 22). Issue Brief: Discourse Communities. Retrieved November 13, 2015, from http://www.ncte.org/college/briefs/dc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13. ^ Duszak, A. (1997). Culture and styles of academic discourse. Berlin: Mouton de Gruyter.
  14. ^ Yerrick, R. K., & Gilbert, A. (2011). Constraining the discourse community: How science discourse perpetuates marginalization of underrepresented students. Journal of Multicultural Discourses, 6(1), 67–91. doi:10.1080/17447143.2010.5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