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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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彥之(6世紀—591年),隴西郡狄道縣(今甘肅省定西市臨洮縣)人,西魏、北周、隋朝時期官員。

生平[編輯]

辛彥之的祖父辛世敘是北魏涼州刺史,父親辛靈輔是北周渭州刺史。辛彥之虛歲九歲時父親去世,他不結交志趣不同的人,廣泛涉獵經書和史書,和天水郡牛弘志向相同熱愛學習。辛彥之後來西入關中,在京兆郡安家。宇文泰見到辛彥之後很器重他,引薦他擔任中外府禮曹,賜給衣服馬匹珠寶玉器。當時西魏剛剛建立,各種制度才開始制定,朝廷中的權貴大多是武將出身,修訂禮儀制度的只有辛彥之而已。辛彥之很快擔任中書侍郎,等到周孝閔帝宇文覺接受禪讓,辛彥之與少宗伯盧辯專門掌管禮儀法度。周明帝周武帝時期,辛彥之歷任典祀、太祝、樂部、御正四曹大夫,加開府儀同三司,接受使命迎接突厥阿史那皇后歸來,朝廷賜給辛彥之二百匹馬,賜予龍門縣公的爵位,食邑一千戶。辛彥之的爵位很快晉升為五原郡公,增加食邑一千戶。周宣帝宇文贇即位,辛彥之擔任少宗伯。當時周宣帝將要冊立五個皇后,向辛彥之詢問此事,辛彥之回答說:「皇后與天子身份對等同樣尊貴,不應有五個皇后。」太學博士西城何妥說:「昔日帝嚳有四個妃子,虞舜有兩個妃子。之前朝代的后妃數量,哪裡有固定的呢?」周宣帝非常高興,將辛彥之免官[1][2][3][4][5]

隋文帝楊堅接受禪讓後,辛彥之擔任太常少卿,改封任城郡公,進位上開府,很快轉任國子祭酒。一年多以後,辛彥之擔任禮部尚書,與祕書監牛弘撰寫新的禮儀。吳興郡沈重被人稱為大學者,隋文帝曾經命令嘗令辛彥之與沈重談論學問。沈重不能抗衡,於是離開座位道歉說:「辛君的辯論是所謂的金城湯池一樣堅固,沒有可以進攻的形勢。」隋文帝非常高興。辛彥之後來擔任隨州刺史,當時州刺史大多向朝廷進貢珍貴的玩物,只有辛彥之向朝廷進貢祭祀用的物品。隋文帝稱讚他,對朝中大臣說:「人怎能不學習!辛彥之進貢的東西,就是考察古事的功勞。」辛彥之後來又轉任潞州刺史,前後都施行仁政。辛彥之又崇信佛道,在城內建立了兩座佛塔,都是十五層。開皇十一年(591年),州人張元突然死去,過了幾天又甦醒過來,說是在天上遊玩,見到新建造的一座廟堂,形制極其高大華麗。張元問其中緣故,有人告訴他是潞州刺史辛彥之有功勞恩德,建造這座廟堂等待他。辛彥之聽說後不高興,當年在任內去世,諡號。辛彥之所撰寫的一部《墳典》,一部《六官》,一部《祝文》,一部《禮要》,一部《新禮》,一部《五經異義》都流行於當世,兒子辛孝舒、辛仲龕都是早年就有美好的名聲,辛仲龕官至猗氏令[6][7][8]

參考資料[編輯]

  1. ^ 《隋書·卷七十五·列傳第四十》:辛彥之,隴西狄道人也。祖世敘,魏涼州刺史。父靈輔,周渭州刺史。彥之九歲而孤,不交非類,博涉經史,與天水牛弘同志好學。後入關,遂家京兆。周太祖見而器之,引為中外府禮曹,賜以衣馬珠玉。時國家草創,百度伊始,朝貴多出武人,修定儀注,唯彥之而已。尋拜中書侍郎。及周閔帝受禪,彥之與少宗伯盧辯專掌儀制。明、武時,歷職典祀、太祝、樂部、御正四曹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奉使迎突厥皇后還,賚馬二百匹,賜爵龍門縣公,邑千戶。尋進爵五原郡公,加邑千戶。宣帝即位,拜少宗伯。
  2. ^ 《北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七十》:辛彥之,隴西狄道人也。祖世敘,魏涼州刺史。父靈補,周渭州刺史。
  3. ^ 《北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七十》:彥之九歲而孤,不交非類。博涉經史,與天水牛弘同志好學。後入關,遂家京兆。周文見而器之,引為中外府禮曹,賜以衣馬珠玉。時國家草創,朝貴多出武人,修定儀注,唯彥之而已。尋拜中書侍郎。及周閔帝受禪,彥之與小宗伯盧辯,專掌儀制。歷典祀、太祝、樂部、御正四曹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封五原郡公。宣帝即位,拜小宗伯。時帝立五皇后,彥之切諫,由是忤旨,免官。
  4. ^ 《北史·卷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江陵平,入周,仕為太學博士。宣帝初立五後,問儒者辛彥之。對曰:「後與天子匹體齊尊,不宜有五。」妥駁曰:「帝嚳四妃,舜又二妃,亦何常數?」
  5.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四·陳紀八》:天元將立五皇后,以問小宗伯狄道辛彥之。對曰:「皇后與天子敵體,不宜有五。」太學博士西城何妥曰:「昔帝嚳四妃,虞舜二妃。先代之數,何常之有!」帝大悅,免彥之官。
  6. ^ 《隋書·卷七十五·列傳第四十》:高祖受禪,除太常少卿,改封任城郡公,進位上開府。尋轉國子祭酒。歲餘,拜禮部尚書,與祕書監牛弘撰新禮。吳興沈重名為碩學,高祖嘗令彥之與重論議。重不能抗,於是避席而謝曰:「辛君所謂金城湯池,無可攻之勢。」高祖大悅。後拜隨州刺史。於時州牧多貢珍玩,唯彥之所貢,並供祭之物。高祖善之,顧謂朝臣曰:「人安得無學!彥之所貢,稽古之力也。」遷潞州刺史,前後俱有惠政。彥之又崇信佛道,於城內立浮圖二所,並十五層。開皇十一年,州人張元暴死,數日乃蘇,雲遊天上,見新構一堂,制極崇麗。元問其故,人云潞州刺史辛彥之有功德,造此堂以待之。彥之聞而不悅。其年卒官。諡曰宣。彥之撰墳典一部,六官一部,祝文一部,禮要一部,新禮一部,五經異義一部,並行於世。有子仲龕,官至猗氏令。
  7. ^ 《北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七十》:隋文帝受禪,除太常少卿,改封任城郡公,進位上開府。歷國子祭酒、禮部尚書。與祕書監牛弘撰新禮。帝嘗令彥之與沈重論議,重不能抗,避席而謝曰:「辛君所謂金城湯池,無可攻之勢。」帝大悅。後除隨州刺史。時州牧多貢珍玩,惟彥之所貢,並供祭之類。上謂朝臣曰:「人安得無學!彥之所貢,稽古之力也。」遷潞州刺史,前後俱有惠政。彥之又崇信佛道,於城內立浮圖二所,並十五層。開皇十一年,州人張元暴死,數日乃蘇。雲遊天上,見新構一堂,制極崇麗。元問其故,雲潞州刺史辛彥之有功德,造此堂以待之。彥之聞而不悅。其年卒,諡曰宣。
  8. ^ 《北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七十》:彥之撰墳典一部、六官一部、祝文一部、禮要一部、新禮一部、五經異義一部,並行於世。子孝舒、仲龕,並早有令譽。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隋書·卷75》,出自魏徵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