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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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濟美(?—825年6月13日),滎陽鄭縣人,唐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高祖閻恭,隋朝滑衛二州刺史。曾祖閻雄,唐朝司農丞。祖閻偉(字昚止),資州長史。[1]父閻敬仲。

大曆八年(773年)春天科考落榜,離開長安時,獻詩給主考官張謂,訴說自己懷才不遇的苦悶。[2]大曆十年(775年)進士登第。[3]元和初(806年),自婺州刺史代柳冕福建觀察使,又為潤州刺史、浙西觀察使。有一船家為商賈載貨。船家窺見商賈將十錠銀子藏貨堆中,便趁機盜走所藏之銀,沉銀於泊船處的水底。然此案很快偵破。[4]入拜右散騎常侍。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使,入為秘書監。以年及懸車,上表乞骸骨,以工部尚書致仕。後以恩例,累有進改。寶曆元年五月廿三日丙寅(825年6月13日),以太子少傅致仕歿於家,年九十餘。

注釋[編輯]

  1. ^ 根據《檢校尚書膳部郎中兼侍御史閻說墓誌》記載:「君諱說,字說,望本天水,今為鄭人也。高祖恭,隨滑衛二州刺史。曾祖雄,皇司農丞。祖偉,皇資州長史。父敬愛,皇睦州刺史。君即睦州府君之幼子也。貞元十一年卒,春秋五十八。新婦隴西李氏。嗣子偃,年幾成童。次子再,齒猶未齓。堂兄監察御史濟美述。」
  2. ^ 計有功《唐詩紀事》卷三十六:「謂覽之,問失第之因,具以實告,謂深有遺才之嘆。乃曰:『所投六韻,必展後效。』明年,濟美自江東繼薦,就試東都,謂復主文。雜文已過,繼欲帖經,濟美辭以不能。謂曰:『禮闈故事,亦許作詩贖帖。』遂命《天津橋望洛城殘雪》題。濟美曰:『新霽洛城端,千家積雪寒。未收清禁色,偏向上陽殘。』既而日勢已晚,詩未就。謂云:『只據現在將來。』一覽稱賞,遂唱。」「明日,謂曰:『天寒急景,諸君文卷不成,未可以呈宰相,請重錄送納。』既而索舊卷,則『駟』字上朱點在焉,易卷之意,蓋有在焉。到闕,謂揖濟美曰:『前日春間遺才,所投六韻,不敢暫忘,幸副素懷矣。』」
  3. ^ 《太平廣記》卷一七九《閻濟美》條云:「……某三舉及第。初舉,劉單侍郎下雜文落第;二舉,坐王侍郎雜文落第。」
  4. ^ 折獄龜鑑》卷七《閻濟美料銀》:「唐閻濟美鎮江南,有舟人載客貨,客密隱銀十錠於貨中,舟人潛窺之,乃盜而沉於泊舟之所。船夜發至鎮所,點閱不得,遂執舟人而訴。公曰:載人盜物,大略皆然。乃問昨宿何所,曰:去此百里浦汊中。即令武士同往彼處江水中,鈎之果得篋銀,封署不動。舟人服罪。」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舊唐書·卷185下》,出自劉昫舊唐書

參考書目[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