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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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匡(?—?),西漢末年新朝扶風郡平陵縣(陝西省咸陽市西)人。

王莽建立新朝後,魯匡擔任羲和(大司農)。他根據王莽示意,提出「五均六筦」的經濟政策,將、鑄等經濟事業,全部收歸政府官營。而且徵收山澤稅,由政府辦理貸款。在長安洛陽邯鄲臨淄成都等地設五均司市師,管理市場、物價與徵收工商稅。並任用洛陽人薛子仲等人為吏,督辦五均六筦。他們和地方郡縣官員相勾結,大發橫財,百姓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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