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國旗列表/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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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目下的國名是不是改成中英文對照比較好哩?這樣用英文首字母排序才講得通啊。而且有中英文對照國名會比較多點知識含量吧。 另外這裡的檢索用的字母書籤只要一個就夠了吧,那個目錄不要也行啊,顯得那麼大個。

或者乾脆就改成中文排序?看着會舒服一點。Burea 08:43 2004年8月16日 (UTC)

Agree. --Wing 08:46 2004年8月16日 (UTC)

澳門香港不是國家,那麼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怎麼能放在「國旗」這裡呢?--Flsxx 08:12 2005年6月5日 (UTC)

考慮到以上情況我製作了國旗區旗列表並將國旗列表重定向了過去。可是今天就發現被人改回來了。國旗區旗列表定向後者…鬱悶。港澳不是國家!--Bosscong

我也覺得要改成英語或中文排列

沒用拼音的人會覺得蠻難查的 如果改成英語會比較能夠適應 希望能改 不然覺得蠻可惜的


全都按英文與國家屬地分類好啦(花了一天) 看看還有什麼問題....


西蘭.....算是一個國家嗎?? 本想改為英國領地(非屬地)但.... 目前尊重添加人.


建議英文名稱用全名。

打算做的編輯, 如有意見請賜教

1. 將各旗幟置換為維基共享資源上提供的可縮放向量圖形(SVG)圖檔. (尚未提供SVG版本的國旗除外, 不過若仍使用GIF或JPG檔者會優先換為PNG檔)

2. 國名部分:

  • 拿掉一些國家中文全稱和簡稱的並列. 例如, 美利堅合眾國(美國) 這樣子並列其實是沒有必要的, 可以直接寫成美利堅合眾國, 如果有人真的不知道美利堅合眾國是美國的全稱, 可以點下連結去看美國的條目. 但是一些全稱和日常生活中習慣使用的簡稱差太多的國家, 如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國), 則予以保留並列. 中華民國則不保留其"台灣"的簡稱, 我想應該沒有華人會分不清楚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差別.
  • 還有一些改過國名的國家, 視情況保留中文國家舊稱, 例如剛果民主共和國(薩伊).
  • 另外, 其他國家的中文國名上的內部連結, 像是捷克共和國, 也將一律改成捷克共和國.
  • 英文國名部分, 大部分的全稱和簡稱並列, 或是新舊國名並列, 其實都可以把簡稱和舊國名拿掉, 畢竟這是中文維基; 不過像是美國簡稱USA, 英國又叫Britain或England,中華民國是Taiwan這類則保留.

3. 各國屬地與領地部分是否要留著? 畢竟這是"國旗列表", 不是"旗幟列表". 這部分我不預設立場, 目前僅打算把各屬地的現況文字敘述拿掉, 因為這一頁僅展示國旗, 不需要做各領地的敘述. 另外, 美國America和英國Britain這兩個分類,打算改為United States和United Kingdom, 因為說英語者平常較常用United States和United Kingdom來稱呼美國和英國.

--Davie 06:37 2006年1月29日 (UTC)

已經做好A-C的部分, 請各位先過目一下 --Davie 08:36 2006年1月29日 (UTC)


TO Davie大大: 嗯嗯,其實 美利堅合眾國(美國)中 美利堅合眾國是正式名稱 美國則是簡稱 國名有分簡稱或正式稱呼 有時這兩種稱呼差異不小,所以都列出來,也讓大家知道正式稱呼,也算知識 例如鈕西蘭的正式稱呼居然是鈕西蘭"自治領",這個很少人知道了

有時,兩種國名很接近(正式或簡稱都有)如兩個剛果,兩個韓國 所以都直接列出正式與簡稱,避免搞混 Jason

看來你還滿有心的, 不過我的想法很簡單, 這只是一個旗幟的列表, 而非國家正式名稱和簡稱的對照表, 所以我才會有僅保留必要簡稱的提議. 至於兩個剛果和兩個韓國, 這個算是特殊情況, 當然就要全部都列出來 - 不過, "南斯拉夫"是舊國名, 反倒是"塞爾維亞與蒙特內哥羅"(這是中華民國的官方翻譯, Serbia and Montenegro)才是現在的國名. --Davie 12:04 2006年1月29日 (UTC)

支持不保留中華民國的「台灣」「簡稱」。中華民國的英文是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可以把括號里的去掉,但括號外的必須保留。在馬英九上台後,中文國名里加注的「(台灣)」已被去除。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09:24 (UTC)

關於各國屬地與領地

庫克群島是澳洲的領地,不應在這裡出現——angbinmarist



當初在修改時這些屬地旗幟存在。當時是散布在各區塊,所以為了和"國家"有區別,特設各國屬地與領地特區以安置這些旗幟。

為了分別這些地區的特性所以加上簡短介紹,其現狀(如丹麥自治領地)類似"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乃表示其主權性質與授權狀況。 這些旗幟所代表的地區,他的自主層次高低不同,並非完全一樣。有些已經趨近獨立如庫克群島波多黎各、有些只是特別區或海外島嶼如香港根西島諾福克島、有些僅為自主自治如百慕達福克蘭群島格陵蘭。

至於,為何美國用America、英國用Britain。我是看到美屬薩摩亞American Samoa,他是用American表美屬(American也有"美國的"的意思)。 而英屬維京群島 British Virgin Islands用British(不列顛的)、 所以美國和英國改用America、Britain而不是正式稱呼US、UK。

對了,能否看一下 澳大利亞Australia的諾福克島與英國Britain的英屬維京群島 有諾福克島和英屬維京群島的內容,但這兩個的快捷列還是接不上內容。

多謝你熱心參與

我的看法是, 由於本頁是旗幟"列表", 其實也不一定要將各個屬地的簡介放上來, 不過我不會強行拿掉, 除非希望拿掉的聲音比較大.
America和Britain的部分, 依據我的知識(不一定正確), 在英文中的確經常用American來表示"美國的"或"美國人", 但是並不常用America來表示"美國", 反倒是幾乎都用United States來表示. 至於United Kingdom, 我同意你的說法, 這還是比較正式的稱呼(但是有以United Kingdom取代過去常用的Great Britain的趨勢), 不過England好像比Britain更常用在"英國"的非正式的稱呼上(尤其是商品上打的"英國製造" Made in England).
英屬維京群島和諾福克島這兩個地方的內容我已經找到了, 諾福克島是簡體字內容, 而且兩岸三地的譯名都一樣, 比較好處理; 英屬維京群島的問題比較大, 有人用繁體"英屬維爾京群島"當作標題寫了一篇短文, 但是據我所知British Virgin Islands在台灣通常是譯作"英屬維京群島", 並沒有"爾"字, 我猜可能是香港人寫的. 不過, 在Wikipedia的繁簡分歧詞表中標註"zh-tw英屬維爾京群島", 明顯與一般台灣人的習慣稱呼不同, 晚點再去查一下中華民國的官方翻譯究竟有沒有"爾"字. --Davie 11:52 2006年1月29日 (UTC)

這篇英文版(之前是拼音版)花一整天完成,對此投入不少心力。所以希望這篇能越改越完善。 希望這三點能保留 屬地與領地,那些旗幟在改編英文排列前就存在 國家正式稱呼和簡稱,尤其是難以辨別的(但美國之類則沒關係) 屬地與領地的性質,個人覺得畢竟不是國家,性質能表示屬地的自治程度(位置則無關主權性質)

至於英屬維京群島,我這邊(百科全書)也是英屬維京群島,沒有「爾」字。我想應該沒錯。 南斯拉夫的國號確改稱[塞爾維亞及蒙特內哥羅 Serbia and Montenegro](2003/2/4)。 我看一下大大的檔案,大大對維基百科修改有經驗,對於國家稱號及性質也了解。我想大大應能將此篇更加完善。(對了你是台灣人嗎?我是台灣人。) User:Jason22 2006/1/30

我也是台灣人。順道一問,你覺得多米尼克的全名Commonwealth of Dominica要怎麼翻比較好?我個人的直覺是多米尼克聯邦,不過我查了兩岸的資料,發現台灣的官方翻譯(全名)就直接叫做"多米尼克",而大陸則譯為(全名)"多米尼克國"。另外,依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資料,British Virgin Islands的官方翻譯確實為"英屬維爾京群島",有爾字。--Davie 12:26 2006年1月30日 (UTC)
決定多米尼克的國名部分使用手動轉換, 簡體用大陸通行的非官方翻譯"多米尼加聯邦".--Davie 14:43 2006年1月31日 (UTC)

是多米尼克聯邦。User:Jason22 2006/2/18

關於兩岸地名差異

如果有差異或錯誤請用 [[文萊|-{ zh-cn:文萊達魯薩蘭國;zh-hk:文萊蘇丹國}- ]] 這種模式,感謝各位配合。Jason22 14:53 2006年3月31日 (UTC)

大量增加地區旗幟

看完英文版的"國旗列表"後,覺得雖然中文版資料遠遠不如英文版。在還沒看到英文版之前覺得中文版國旗已經齊全,新加的國際會旗還感到多餘。但在看到英文版後才發現,人家已經遠遠超越了。 所以,未來會擴充國旗列表,以增加地區旗幟部份為主,力求完善與豐富。並且,除了英文排列以外,想用類似轉換的方式做拼音排列與注音排列。至於屬地與領地、國際會旗保留。地區旗幟以地區及國家區分(就是各大洲)。希望能做完全部。Jason22 13:02 2006年4月11日 (UTC)

U.S. states

Re: U.S. states

餓~這些是美國的州,不能放到國旗裡面去吧?你說要把香港的旗子放進去還能理解…… 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09:26 (UTC)

誰說要將它放進「國旗列表」的??別不懂裝懂啊,朋友。—Gzyeah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18:09 (UTC)

國旗列表

為了中文維基推廣,與索引方便,我強烈建議將國旗列表單獨列一條目,謝謝。--winertai 11:32 2006年4月17日 (UTC)

請問單獨列一條目是指?? 對了,如果地區旗幟過多,可能會分割成七個新頁面(七大洲)。隸屬旗幟列表之下。Jason22 15:15 2006年4月18日 (UTC)

因為檔案太大了,嚴重lag之下差點攤掉。所以先移除,再轉至新頁面。這樣以後擴充也比較方便,加新東西時也不會當掉。Jason22 15:48 2006年4月18日 (UTC)

    •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我已經動手移了。我意思是說別將國旗列表重定向到旗幟列表來,旗幟列表可以擁有國旗列表,但是國旗列表應該成一條單獨條目,兩者實在不可混為一談。謝謝。-winertai 18:37 2006年4月18日 (UTC)

**再次說明,1.國旗列表在任何一種百科全書中絕對不會跟旗幟列表混成一條目。2.倘使國旗列表中,有所謂非國家的爭議,應該是刪除或說明,而非將其移動到旗幟列表去。3.搜尋引擎中,查國旗兩字來到維基的,恐怕很多,如果貿然移動旗幟,會讓維基在搜尋中無法獲得曝光。(如果重定向後,國旗兩字將無法於搜尋引擎曝光)4.最重要的是,國旗跟旗幟實在差太多了。個人意見,如有冒犯原創者,請多加擔待,謝謝。--winertai 19:00 2006年4月18日 (UTC) 我仍不太贊成移動-winertai 19:18 2006年4月26日 (UTC)

無法搜尋的疑慮可以以重定向解決。另外兩條目的雷同度實在太高,合併是必然之舉,至於合併至何處,我以為以大者為主。--阿儒 | 這裡泡茶 00:40 2006年4月27日 (UTC)

  • 個人覺得可將國旗列表定義到旗幟列表,這樣輸入'國旗列表"搜索時會指定到旗幟列表.我想這樣那位大大的疑慮應該能解決.Jason22 13:40 2006年4月27日 (UTC)
    • 現今搜尋關鍵字打「國旗列表」會出現像這樣-國旗列表如果重定向之後因為沒有國旗列表關鍵字,搜尋變成根據內容找此條目,因此可能會產生找不到這條目排名在後面了(不是第一條出現的)(除非是簡繁兩用),例如我創建的小綠人,就是這例子[1]這是英文維基不會碰到的問題,也只有中文維基才會出現的盲點,也讓中文維基推廣出了一點問題。這樣講好了,除非某些特殊情況下,中文維基只要移動,即使熱門,都會產生無法搜尋或出現排名大幅後退的狀態。個人觀察與意見,尚請各位指教。-winertai 04:18 2006年4月28日 (UTC)
      • 我想多數人搜尋各國國旗時,最常使用的關鍵字應該是國旗而非國旗列表。如果擔心GOOGLE上蒐不到該條目,可以在國旗的條目裡加入旗幟列表的連結,效果應不至於差到哪去。--阿儒 | 這裡泡茶 05:17 2006年4月28日 (UTC)
        • 那麼,重定向旗幟列表。Jason22(請留言) 15:45 2006年5月1日 (UTC)
        • 測試後,"重定向頁"的確被忽略[2]。但是,旗幟列表還是被排在第三順位。所以,就算沒有國旗列表- Wikipedia,國旗還是可以找到。何況,一般來說,的確打"國旗"即可收到一些[3]而wikipedia呈現的是國旗- Wikipedia。所以,的確可以在國旗條目加上旗幟列表,這樣也就能找出來。Jason22(請留言) 16:26 2006年5月1日 (UTC)

關於對岸的國名

為了避免可能發生的爭議,並符合維基上的條目情形,建議將對岸的稱呼由中國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阿儒 | 這裡泡茶 03:57 2006年4月18日 (UTC)

能理解大大想法。其於當初是將PROC簡稱以"中國"表示,正式稱呼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過為了避免紛爭,採用大大用法。

其實個人當初想過中共為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共),也代表中國共產黨。Jason22 15:31 2006年4月18日 (UTC)

我就是對岸(中國大陸)的人,個人覺得以[中共]為簡稱實在不妥,一個黨派和國家是不能等同的!用[中國大陸]比較合適!--Yinxgcn (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13:03 (UTC)

我也是「對岸」的。把這裡叫「中共當局管轄地區」、「大陸」、「中國大陸」都行,你願意稱之為「紅色中國」我也沒太大意見。就是別只稱為「中國」,免得玷污幾千年來此二字的神聖形象。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09:28 (UTC)

拆分

目前條目達到131kb,太大了一點。我想根據不同的排列方式拆分成國旗列表 (拼音排列)、[[國旗列表 (注音排列)國旗列表 (英文排列),而按照地區排列則作為主條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40 2007年3月21日 (UTC)

完成拆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31 2007年3月21日 (UTC)

遺漏

位於非洲西部的塞內加爾,似乎沒有被列出來—幻象兩千 06:51 2007年4月3日 (UTC)

  • 已補加,感謝。--Jason22(請留言) 15:50 2007年4月3日 (UTC)
  • 謝謝您,另外本表加上原先遺漏的塞內加爾之後,已經有200個實體國家,而不是199個,可否順便更正,非常感謝。—幻象兩千 09:26 2007年4月4日 (UTC)
    • 算法:192個國家(加入聯合國)+7個=199,所以不用更改。--Jason22(請留言) 12:06 2007年4月4日 (UTC)

國旗的背景

我給加了灰色,以更好的區分國旗的白地和背景。請有時間的維友給其它列表補全,謝謝了。—Mukdener|留言 22:51 2007年4月15日 (UTC)

比例的表現方式有點不正確

這裡全部都是 闊:長 ,如 1:2 ,2:3 ,6:11 等

但習慣上應該是以 長:闊 表示的吧? 如: 16:9(電視) 等等

所以我建議 把比例改成改 長:闊 ,並在開首介紹中註明是以長:闊. --user:oreing

關於「中華民國」

本人雖然入維基不久貢獻不大,但還算熱心支持的!中華民國已不被國際所承認,中文維基卻仍然將其「國旗」掛於東亞國家。像這樣不顧事實的內容我刪過好幾次都被補回來了。像這樣還怎麼期待中文維基在大陸解禁,還怎麼發揮維基應有的光和熱!!! 大使隨員 (留言) 2007年12月19日 (三) 16:54 (UTC)

這是世界的百科全書,不是以中國政府為中心的百科全書。沒有人有資格罵任何人不給中國政府高興,因為我們要的就是中立。

國際公認主權國家是193個,中國承認的主權國家是192個,台灣承認的主權國家是195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月15日 (二) 00:59 (UTC)
國際公認的主權國家是193個?標準為何?只有聯合國才是標準。——¤  2008年1月31日 (四) 02:43 (UTC)
不好意思忘記說了,現在國際社會公認的主權國家是193個(因為黑山共和國獨立了),中國大陸政府承認的也是193個,聯合國的標準也是193個,應該沒有異議了。至於台灣當局承認的,不用去在意。——¤  2008年1月31日 (四) 02:58 (UTC)
聯合國參考:
Isnow (留言) 2008年1月31日 (四) 12:24 (UTC)
不好意思,又忘記說了一點,因為由羅馬教廷行使主權的梵蒂岡城國沒有加入聯合國,所以聯合國的會員國是192個,但不代表梵蒂岡不被承認。另外,作為聯合國觀察員的是教廷聖座(Holy See)而不是梵蒂岡。——¤  2008年1月31日 (四) 12:33 (UTC)

中華民國主權獨立於台灣是不爭的事實,維基百科沒必要為了討好馬列主義中華人民共和國而抹煞此一事實!請中國的朋友不要再惡意篡改了,以免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蜻蜓 (留言) 2008年3月6日 (四) 05:12 (UTC)

已有未被國際普遍承認之政治實體旗幟列表。—Isnow (留言) 2008年3月6日 (四) 12:59 (UTC)

請問「東突厥斯坦」跟「西藏」她們算是「政治實體」嗎?你以為開了這個條目就可以掩飾中華民國是「擁有外交邦交國且有護照、政府、領土、人民的實體國家」嗎?中國人如果不爽你們乾脆將「國旗列表」移到「我們中國人認為是國家的國旗列表」阿!你們在國際上打壓台灣還不夠阿!連維基百科也要硬幹!上面竟然有人說「中國大陸政府承認的也是193個,聯合國的標準也是193個,應該沒有異議了。至於台灣當局承認的,不用去在意」這類話,台灣人的話就不是話阿!--蜻蜓 (留言) 2008年3月6日 (四) 17:49 (UTC)

聯合國承認是一個「國際公認」的具體標準。請注意不要原傳研究。—Isnow (留言) 2008年3月6日 (四) 20:54 (UTC)
既然本列表的國家定義是「擁有外交邦交國且有護照、政府、領土、人民的實體國家」,請問中華民國哪一點不能算在內?!馬列主義覺得礙眼的話,何不將中間「國家」的定義改成「只有我們中國人跟憐何國同意」?幹麻以「聯合國」這個偽善組織所說的就當做聖旨貼在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之前有中華民國國旗都好好也都沒事,「註解」也都加了,馬列共產黨有必要這麼過份,非得傷害台灣人感情不可嗎?再者,維基百科不是中國或憐核國的附庸,為何事事要照他們旨意,把自己搞成百度第二?--蜻蜓 (留言) 2008年3月10日 (一) 05:20 (UTC)
條目依照的標準是以聯合國承認為依據,如果你覺得有必要使用其他標準來衡量,你可以再開另外一個話題來討論標準問題。—Pagan (留言) 2008年3月10日 (一) 07:20 (UTC)
我對少數中國大陸編輯者不尊重以前共識的強硬態度感到遺憾且失望。請問:台灣教育部所出的官方資料《國語辭典簡編本》,或者全球旗幟會館(後者除了中華民國外,亦以顏色區分普遍承認及未獲承認之國家國旗)算原創研究嗎?如果,Isnow或顧先生認為台灣官方資料或非blog之台灣正式網站資料不能引用,我就沒話說。嚴格講起來,這種事情沒有什麼對錯,只能算內容的「編輯戰」,在編輯戰中,「尊重原創始者及活躍編輯者」向來都是沒有列條文的維基禮儀或文明﹔別打官腔的用「你可以再開另外一個話題來討論標準問題...」或者「具體標準...」文字來這邊耍弄。因為這列表中:「聯合國承認」是但書,「中華民國教育部承認」亦復如是。退一萬步講﹔請別忘了,中文維基現今活躍者至少五成以上在台灣,這種堅持,對推廣中文維基有任何好處嗎?既然有些人認為只有聯合國會員國才能列入此表,為了避免可能隨之而來的編輯戰,我就將此條目移動至較妥切的條目名稱。--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08:04 (UTC)
請勿對不同意見者打上標籤。我以為,以「聯合國承認」作為判斷標準是最方便也是最能避免互相扯皮的。如果您有更好的建議,歡迎提出來討論。但我相信聯合國承認外的標準要達成相互共識是極端困難的。我覺得這裡並沒有必要移動條目名稱,只需要在條目首段注名採用的標準就可以了。—Pagan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2:56 (UTC)
個人認為,相對與各個政府的標準,聯合國的標準最具權威性。「2008年1月31日 (四) 12:24 (UTC)」已列出了聯合國官方網站的鏈接。—Isnow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3:18 (UTC)
至少在台灣,沒有所謂聯合國的標準,既沒有,何來權威?至於Pagan意見,恕難接受。我想法和建議很簡單,如果要用聯合國標準,就連條目名稱一起用。--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3:36 (UTC)
剛才發現為了這幅旗幟跟兩個「扯皮」很沒意思,我這趟算是最後一次移動了,我還是老話一句奉勸Isnow,管理員事情很多,花在這種「意識型」的事情,一點意思也沒,另外也告訴Pagan,這不是標籤不標籤問題,我只是告訴閣下,現今使用編輯中文維基達五成以上的台灣地區,是普遍沒有所謂「聯合國標準」概念的,拿這種離台灣很遠的東西來打官腔,是有些令人無法接受。請也別忘了,「有爭議時候尊重原創及編輯活躍者」的不成文維基禮儀。你這麼硬幹,實在對不起創作維護此特色條目甚力的Jason22。--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3:57 (UTC)
如果台灣並不採用和在意聯合國的標準,那為什麼一直還有各種形式的執政和在野的「入聯」活動呢?如果您覺得這個標準有問題,是否能提出個更有建設性的標準出來呢?—Pagan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4:12 (UTC)
普遍沒有不在意是兩碼子事情﹔如果中國能開口讓台灣入聯或返聯,相信閣下或顧先生或Isnow的諸如「聯合國承認作為判斷標準是最方便」卓見就會迅速於台灣流行。至於標準,我從頭到晚的就說簡單說是台灣的官方資料(台灣教育部所出的官方資料《國語辭典簡編本》及全球旗幟會館)。如果閣下要用聯合國會員國標準,那我就認為該一起連條目名稱移動。--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4:27 (UTC)
堅持地域性觀點的結果只能是沒完沒了的扯皮而已,大陸一樣有極端的觀點。如果您不能提出比聯合國標準更具有權威性的標準,那這恐怕只能是唯一能採用的標準。至於名稱有沒有必要改成聯合國會員國國旗列表,則因為區分不同政治實體的旗幟種類並非僅僅限於聯合國的會員國和非會員國,顯然您所改之名也並不適用。青天白日滿地紅已有對應的未被國際普遍承認之政治實體旗幟列表的條目來容納,請您尊重既成事實。—Pagan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5:02 (UTC)
閣下言語充滿矛盾。前面說,「聯合國標準只能是唯一能採用的標準」,後面又說「不同政治實體的旗幟種類並非僅僅限於聯合國的會員國和非會員國」。何況,「聯合國標準」還是後來編輯者加入的,只能說是「編輯戰層次」沒有所謂極端不極端。我還是老話,我時間多,等這條目冷一點了,我自然就會移回來。--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12日 (三) 00:34 (UTC)
作為刪除所謂「中華民國國旗」的主要推動者,我想解釋一下:首先,如果梵蒂岡城國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的話,那本條目完全可以改成「聯合國會員國國旗列表」,問題是因為梵蒂岡這個特例,所以不能如此;其次,歷史地來看,瑞士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的時間很晚了,但自從維也納會議以來,從來沒有國家拒絕承認她的主權國家地位,所以是否是聯合國會員國並不是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主權國家的唯一標準,改成「聯合國會員國國旗列表」不合適;但是第三,本條目收錄國旗的標準又只能是聯合國的標準(請注意梵蒂岡是特例,但是羅馬教廷依然是聯合國觀察員,等同於承認梵蒂岡的主權國家地位,而所謂「中華民國」則不存在於聯合國,因為據聯合國標準,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過為什麼只能以聯合國標準呢?因為不同國家不管是否被廣泛承認都有可能有自己的標準,科索沃的標準認為自己也屬於主權國家,但是否獲得國際認可呢?所謂「中華民國」同樣如此(事實上獨立的阿布哈茲南奧塞梯等同樣如此)。在沒有統一標準的情況下,聯合國的標準顯然是唯一可以參考的標準。不管你是否承認聯合國的權威,它事實上就是被普遍承認的權威。——¤  2008年3月12日 (三) 15:02 (UTC)
不用那麼複雜,要嘛就是聯合國標準(不含中華民國國旗),要嘛就以原編輯者的引用來源(含中華民國國旗)。--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12日 (三) 15:12 (UTC)

這個條目成為特色條目的既成事實是什麼,大家可以在編輯歷史中看到; 中華民國國旗是因為『像這樣還怎麼期待中文維基在大陸解禁』為由而被拿掉的,大家現場直擊; 而其『主要推動者』認為『台灣當局承認的,不用去在意。』一樣現場直擊; 把條目改成自己的樣子就認為是既成事實,把撥亂反正的努力稱為『扯皮』,大家也看到了;(題外話一句:真的不要以為用繁體字的人不明白扯皮一詞含有多少尊重.) 擺出『聯合國的標準顯然是唯一可以參考的標準』稱『如果你覺得有必要使用其他標準來衡量,你可以再開另外一個話題來討論標準問題。』,暗地裡用聯合國標準及『國際社會公認』作聯集.暗渡陳倉雖然高明,但是不要以為別人看不出來. 我是沒權力移動條目的ip用戶,大可以『不用去在意』.反正今日各位喜歡把中華民國加括號甚至加『所謂的』一詞,連同各種作為大家都會看的到,而且隨著時間推移,看到的人會越來越多,想必一定有利於『期待中文維基在大陸解禁』哦,且讓全體維基人共同期待.91.121.7.211 (留言) 2008年3月14日 (五) 20:41 (UTC)

嗯........看了,顧心陽大哥的看法之後,還真是汗顏阿!我以為學國貿和國際關係的人,基本上都還會有著開闊的心胸,不過以一句「台灣當局承認的,不用去在意。」來做答覆,還真是令人感到遺憾。以我個人的淺見,中文維基之所以不能在內地開放的原因,就是因為這種以自身立場評斷一切事物的態度。顧心陽老大阿,做個有SENSE的維基人吧!我認為這對推廣中文維基的實際作用比扯皮大多了!--fabulousfigo (留言) 2008年5月27日 (二) 16:37 (UTC)

暈菜,這位朋友竟然說我心胸狹窄。我心胸狹窄的話就不會支持所謂的「中華民國」成為特色條目了。「台灣當局承認的,不用去在意」這句話有錯麼?你也可以說「大陸當局承認的,不用去在意」啊,我也無話可說,有什麼可遺憾的?我也不會在意大陸政府的立場,看看我的頁面,至今掛着抗議大陸封鎖維基的黑色醒目標語,難道我又錯了麼?我可真是兩頭不討好啊。至於什麼「扯皮」的,我可沒說,別賴我頭上。——¤  2008年6月22日 (日) 16:35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靠人多才把中華民國擠下去的,論歷史、論經濟、論政治,都是中華民國政府占上風。但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已奪取眾多國家承認的這個事實,可以再在此頁面保留其「五星紅旗」,但「青天白日滿地紅」必須加上去,即使在地位上不比五星紅旗高很多,但至少要平起平坐。這裡涉及到了「一個中國」原則,但應注意到「九二共識」的存在。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09:34 (UTC)

中華民國完全符合本條目收錄標準:「本表包含擁有外交邦交國且有護照、政府、領土、人民的實體國家」。若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維基人硬是要創造一個排除中華民國的條目,那麼建議光明正大地改為聯合國承認國家國旗列表聯合國會員國國旗列表不就好了,何必硬拗!—Kolyma (留言) 2008年2月29日 (五) 00:50 (UTC)

「世界地理索引是一個世界各個國家(或地區)的列表」。—Isnow (留言) 2008年3月26日 (三) 19:19 (UTC)
好了。我修改我的意見:既然世界地理索引的安排未有爭議,何不考慮將本列表改為世界旗幟索引,列出「世界各個國家(或地區)」的代表旗幟?這至少可以迴避中華民國地位的問題。 —沙田友 (留言) 2008年3月27日 (四) 13:13 (UTC)
其實已有更廣義的國旗列表_(消歧義)旗幟列表。—Isnow (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18:48 (UTC)
(+)支持Kolyma建議。--winertai (留言) 2008年4月3日 (四) 08:29 (UTC)
(!)意見,只收聯合國會員國的話,倒不如與聯合國成員國列表合併,因為兩條目列的是一樣的東西。—Ellery (留言) 2008年6月17日 (二) 13:47 (UTC)
(-)反對,台灣史家林滿紅已據政治史及國際法研究證明中華民國自1949年後依舊存在,僅是領土大幅縮小,而多數國家未承認中華民國(民間仍有極多人承認)則為外交因素,欲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以利發展經貿關係。故國旗列表應載入所有實際存在之國家(如日本、中華民國、科索沃等)之國旗。而聯合國成員國列表則不應與國旗列表合併,因二者皆有相當多語文版本。--RekishiEJ (留言) 2008年6月20日 (五) 08:06 (UTC)

Wikipedia:特色列表撤銷

請舉出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的證據

Template:Indiscussion

有人堅持要將中華民國的國旗移出這個列表,惟查中華民國自1912年成立以來,一直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擁有獨立的政府、軍隊、司法、經濟制度,擁有固定的疆域與人口,並且有20個以上的國家承認,任何人要進入中華民國領土必須持中華民國政府所簽發的有效簽證,此為公知之事實,毋庸再為任何舉證,請主張將中華民國國旗移出這個列表之人,應負起舉證責任,證明中華民國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謝謝!--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03:19 (UTC)

參見「2008年1月31日 (四) 12:24 (UTC)」的留言。—Isnow (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18:44 (UTC)
就是在英文版維基,也沒把非聯合國成員的國旗拿掉。這是國旗列表,不是聯合國國家國旗列表。英文版的定義如我後面所轉貼,英文版連南奧賽梯都可以放上去,如果這麼中立的處理方式,你都不能接受,我懷疑你把個人的民族主義放在維基精神之上。我希望正反雙方都要瞭解,是否將中華民國國旗從列表拿掉,對於中華民國是否被承認,一點幫助也沒有,這裡僅是一個呈現事實的地方。—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19:01 (UTC)
這裡是一個標準的問題,根據不同的標準可能得到不同的列表,個人支持最權威的標準,即聯合國標準。
  • 對於en:List_of_countries中提到的「245=193+9+...」和世界地理索引中提到的「193+10」都需要更可靠的來源。
  • 這裡需要的不僅是國家的定義,更主要的是權威機構的列表。
Isnow (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19:22 (UTC)
請舉出證據,反駁我的說法,否則請你停止Push POV。謝謝!--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2008年6月22日 (日) 00:30 (UTC)
個人以為:
  • 需要依照可供查證的權威來源,如聯合國標準(參見「2008年1月31日 (四) 12:24 (UTC)」的留言)。
  • 不按照某些定義進行研究
此是為中立。—Isnow (留言) 2008年6月22日 (日) 12:40 (UTC)
為什麼這個條目只有一種觀點?誰規定這個條目只能採取聯合國的觀點?NPOV,不同觀點皆應受到同等對待,維基百科不可獨厚一種觀點。請閣下停止違反NPOV的行為。--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6月22日 (日) 17:43 (UTC)
採用所謂的聯合國標準是有問題的,以國際法來說,Montevideo Convention下定義的國家,有四個要件1. a permanent population(固定的人口) 2. a defined territory(國界) 3. government(政府組織) 4. capacity to enter into relations with the other states.(與其他國家發展關係的能力,或者常備解釋為是否獲得世界其他國家的認可,而這個認可不一定要來自聯合國的會員國,只要具備相同要件即可成立。)就台灣或中華民國的案例,很顯然地符合國際法對於國家的定義。況且,什麼是聯合國觀點?聯合國觀點並不能牴觸國際法原則。聯合國是否接受這個政治實體成為其會員,跟該政治實體在國際法上是否獲得其政治地位是無關的。如果只能採用聯合國標準,則此條目不應列為國旗列表,而應該是聯合國會員國旗列表。因為聯合國並不是國際法或國際原則唯一的解釋來源,國際法跟國際原則也不是這樣運作的。--DAUCTER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9:41 (UTC)
  • 國旗列表是來自en:List of sovereign_states而非en:List_of_countries,你搞錯了。
  • List of sovereign_states的定義是"the list of sovereign states, listing sovereign states with information on the extent of their sovereignty. It includes both states widely recognized (de jure) to be sovereign and entities that claim sovereignty while exercising de facto control over (part of) their claimed territory."中華民國目前是 de facto control over part of their claimed territory,這有疑問嗎?我相信針對這點要找文獻並不困難(任一兩岸通航的新聞就可以了,因為大陸客來台必須向台灣當局申請入境證)。如果你可以找到中華民國不實際控制部分領土的權威來源,自然可以排除掉沒問題。
  • 而以en:List_of_countries來說,其定義是"The list covers all area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listed countries, namely territory, territorial waters (including internal waters and contiguous zones),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continental shelf, and airspace."如果你可以找到一個可靠的來源否認列表中任一國家地區缺乏獨立經濟區、領空等任一條件,你也可以據此修改列表。—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20:06 (UTC)
回答諸君的問題:既然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不承認所謂的「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那它有什麼資格和被普遍承認的193個國家並列呢?「國家」的定義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承認,而且國家的定義是會變的,連台灣的老大美國都說台灣或者「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那你們台灣又有什麼好說的呢?現在只有聯合國是最為權威的標準,聯合國可以說是主權國家俱樂部,不能(梵蒂岡是不願意)加入聯合國的就不能算作真正的主權國家,台灣或者「中華民國」顯然不符合標準。非得要加入列表的話,只有另外再寫一行「未獲得或部分獲得承認的國家列表」,總之所謂的「中華民國」沒有資格進入主條目。——¤  2008年6月22日 (日) 16:45 (UTC)
這只是您的個人意見,您的想法充其量只是多數說,並不是真理,我要求你尊重維基百科的NPOV原則。--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6月22日 (日) 17:43 (UTC)
補充意見:您以上的那段話,只能證立條目名稱應該改為聯合國會員國國旗列表,而非國旗列表。--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4:37 (UTC)
User_talk:蘇州宇文宙武既言"既然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不承認所謂的「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那麼只收錄大部分國家都承認,且刪除少數國家承認的事實,正是表明你編輯行為的不中立。--KJ(悄悄話) 2008年6月23日 (一) 05:28 (UTC)
那請您告訴我,什麼是真理?難道您說的就是真理?不覺得這條目違反了中立原則。——¤  2008年6月23日 (一) 02:56 (UTC)
我不敢妄自尊大地認為我說的就是真理,但是WP:NPOV是維基百科最重要的基礎政策,NPOV政策意指遇到一件事物涉及不同觀點的爭議時,應該要將不同觀點列出,而非僅選擇其中一種觀點,並將其他的觀點予以忽略。今天這個條目要將中華民國國旗移除,就涉及了國家地位的認定,但是條目中只片面的採取了聯合國觀點(或可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觀點),而未呈現其他觀點(甚至為什麼「單獨」用這個觀點而不用其他觀點,條目中並未交待),這就是不中立;別忘了,今天除了中華民國的國民認為中華民國存在之外,還有超過20個國家給與中華民國外交承認(這都有可供查證的資料,並不是原創研究),或許「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是一個少數說,但這個少數說的重要性應該不至於「不值一提」。為了不使這個爭議無解,我提出我的解決方案(底線,不能再退):列出中華民國國旗,但給予加註:「中華民國並非聯合國會員」,其他類似情況比照辦理。同意的請簽名,謝謝!--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3:34 (UTC)
同意樓上所言,也很佩服你在這裡據理力爭。很遺憾現在世界的潮流不是講理的,而是流行三人成虎和排擠運動,只要有力人士說你不是人,你就別想稱自己是人了。—Raura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4:27 (UTC)
(:)回應:既然您說出您的底線了,那我也說出我的底線:可以加入所謂的「中華民國」國旗,但是應該在193面國旗以下加開一個「未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國家國旗」一級標題,不能和193個國家並列,那樣的話還差不多。只是這樣一來,未被國際普遍承認之政治實體旗幟列表就多餘了。——¤  2008年6月23日 (一) 05:41 (UTC)
(:)回應:當你不尊重別人的意見與討論的時候,就不要寄望會受到同樣的尊重。如果你不是抱著異中求同的基礎來討論,而是要求別人配合你,那就請你自己留意了。-cobrachen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02:12 (UTC)

附註Template:國旗列表的歷史紀錄

  • 因為此條目的歷史編輯過程無法全貌得知編輯戰爭議,因此在此特別附註Template:國旗列表的歷史紀錄[4]。從一年來的對此條目關注與妥協的經驗,我對此爭議是否平息感到悲觀﹔因為上面很多人的提議,我都藉由修改Template:國旗列表努力過了﹔然而似乎沒有遏止編輯戰的結果。除了,我照本宣科列出國家定義作為列表選用標準無效之外,引用可供查證的台灣教育部資料[5]全球旗幟會館也無效,比較好笑的是,連希望「名符其實」聯合國會員國國旗列表的最妥協提議(標準是聯合國會員國的﹔卻不成比例的為了教廷,不能使用此名稱),都遭主事者斷然拒絕。--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7:08 (UTC)
對不起,我實話實說,顧先生的這底線提議,可以避免以「台灣官方資料」或「維基英文列表」或其他約廿來個「中華民國邦交國」國情資料為可供查證引用資料﹔比例眾多的非大陸維基用戶之加入中華民國國旗編輯行為嗎?既是如此,怎麼阻止該列表不符合特色列表的標準?--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7:47 (UTC)
      • (:)回應:我不是已經同意加入「中華民國」的國旗了麼?只不過不能和193個主權國家並列而已。如果這條底線台灣朋友們都不能接受的話,那我情願這列表被撤銷特色資格,然後維持現狀,阻止一切加入「中華民國」國旗的行為。哪一個方法比較划算,台灣朋友們斟酌一下吧。——¤  2008年6月23日 (一) 07:58 (UTC)
      • 台灣教育部資料[6]全球旗幟會館當然不行,本身所謂的「中華民國」就已不是被普遍認可的「國家」了,那這些資料可能夠權威麼?如果這些資料可以用,那麼我相信肯定有某些人認為西藏流亡政府的資料也可以用了。「中立」並不代表所有的觀點都值得書寫進維基百科裡,那韓國說孔子李時珍等是韓國人的無聊言論是不是也要寫呢?因為這個列表和其他評論性文字不同,陳述的是一個事實,既然談標準,那就只能有一個最權威的標準,我認為沒有任何標準比聯合國的標準更合適了。——¤  2008年6月23日 (一) 08:09 (UTC)

NPOV政策是要求對於具有重要性的少數意見給予同等對待,不是差別對待,因此我不認同「中華民國不能跟其他各國的國旗並列」的說法,你的底線我不能接受。再者,你沒有說出這個條目究竟是為什麼只能採取聯合國的標準。另外,台灣的維基人編維基、寫條目,不需要您的恩賜或是施捨,您的口氣非常沒有禮貌,在我看來具有冒犯性(offensive),如果你要「阻止一切加入「中華民國」國旗的行為」,那我們也就只有照章行事了!--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8:16 (UTC)

您可以不接受我的底線,那我也可以不接受您的底線。這條目只能採取聯合國的標準是因為這類條目的標準只能有一個,與其使用最模糊的標準,不如使用最權威的標準。您既然覺得聯合國標準不行,那我也可以覺得台灣或者所謂的「中華民國」的標準更行不通。我不覺得我的口氣不禮貌,恰恰相反,我相當有禮貌,從來不忘了說「您」,反而您的言行給我感到被威脅了。不需要「恩賜和施捨」?我有對台灣朋友恩賜或者施捨的言行麼?您恐怕理解錯了吧,只有自卑和心理弱勢的人才會這麼理解,因為只有自卑和心理弱勢的人才會把別人善意的同情和忠告當作是恩賜和施捨。什麼叫「照章行事」?是在威脅我麼?很可惜,我沒有干任何違反維基規則的事情,維基的管理員也不只您一個,我想一定會有和我同樣觀點的管理員的,他們會給我公道的。——¤  2008年6月23日 (一) 08:34 (UTC)
顧先生,我最起碼列出台灣的官方國旗列表啊,那您所謂最權威的193國家國旗列表參考標準(含國家國旗旗幟)以及「國旗列表列入標準該使用聯合國會員國教廷」的可供查證標準,不知從哪參酌?--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8:58 (UTC)
任何一本介紹世界政區的書都會有國家的列表,包括有些字典上也有,還用得着我舉出來麼?——¤  2008年6月23日 (一) 09:07 (UTC)
既然「193國家國旗列表參考標準(含國家國旗旗幟)以及「國旗列表列入標準該使用聯合國會員國教廷」的可供查證標準」這麼好舉例,就請您舉吧。因為我比較懶,如果可以可否越格請您比照我列出的方式,也列出參考網址以供我參酌--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9:09 (UTC)
反正我舉大陸的資料台灣朋友也不相信,就舉一舉其他資料。根據美國中央情報局的《世界概況》,全世界有194個獨立的主權國家(見en:List_of_entities_and_changes_in_The_World_Factbook,台灣或者所謂的「中華民國」並不在內。但由於科索沃是美國等少數國家承認、沒有獲得其他大部分國家承認,所以只有193個國家符合標準。——¤  2008年6月23日 (一) 09:38 (UTC)
尚不論,閣下舉的例子與此討論和我請求有所差異﹔呵呵,閣下確定那列表沒出現中華民國國旗嗎?--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9:55 (UTC)
(:)回應,出現了又怎麼樣,歐盟的旗幟也出現了,那歐盟也是國家麼?可笑。反正所謂的「中華民國」的國旗是不能和其他主權國家的國旗並列的。再看這個美國國務院的獨立國家列表[7],不管怎麼樣,台灣或者所謂的「中華民國」都不能和其他主權國家並列,這是事實。——¤  2008年6月23日 (一) 10:01 (UTC)
這是法蘭西共和國外交部網站[8],其中第一個下拉菜單就是國家列表,我也沒有看見台灣或者「中華民國」。——¤  2008年6月23日 (一) 10:12 (UTC)
這是英文版的主權國家列表,其中把除193個主權國家之外的其他「國家」都又單獨的列出了,國旗列表至少也應該如此參照,否則乾脆不要加上這些「國家」。這已經是我的底線了,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2008年6月23日 (一) 10:21 (UTC)
我不知道哪裡可笑,閣下羅列的資料哪個與「193國家國旗列表參考標準(含國家國旗旗幟)以及「國旗列表列入標準該使用聯合國會員國教廷」的可供查證標準」相關?請閣下注意,此條目引用的參考資料及我上述所列出的來源,可是明明白白標示「國旗列表」。另外,前面你否定英文維基條目的話語(這裡是中文版,為什麼要參照英文版的呢?),言猶在耳,為何現在卻又一口氣列出兩三相關英文版條目(還是非此條目相對應)?--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10:21 (UTC)
(:)回應:什麼是國旗?國家的旗幟,連哪些國家都沒確定何以確定國旗?我給出的資料都是確定了國家的,國家確定了,國旗自然就確定了,這麼簡單的問題都想不明白?至於為什麼要給出英文版,我並沒有以英文版為標準,只是覺得英文版的參考資料比中文版可靠,既然不願參照英文版,我就直接給參考資料好了。美國中央情報局的《世界概況》在這裡[9](別再跟我說「台灣國旗」列入了,想想看為什麼以T字母打頭的它會排在Z字母打頭的津巴布韋的後面),聯合國秘書處的國家列表(粗體表示,其餘表示特別行政區和政治實體)在這裡[10]。——¤  2008年6月23日 (一) 10:41 (UTC)
(!)意見:難上樓上士要我們無條件接受美國觀點和法國觀點?中情局的world factbook不需要顧慮到「中立問題」,也不需要兼顧少數意見,他只要照顧美國觀點就可以了,其他國家的外交部也是一樣,聯合國嘛,更是被少數國家所把持,表現的利益都是超級大國的利益,這也不待言。事實上,英文版的國家列表,之所以把全世界宣稱自己獨立,又事實上不受其他政權控制的實體都放在國家列表裡,就是要尊重少數意見,那怕這只是極少數(所以他們連北賽普勒斯,只有土耳其承認的國家都列入),所謂海納百川不就是這個意思嗎?維基方針在維基百科裡應該是無限上綱的,不應該受到維基人私底下的政治信仰影響,維基人沒有這個信念,怎麼能自稱是個中立的維基人呢?其實維基百科充滿了無數我不能同意的內容,可是那些內容都是符合方針的,難道我也要一個個去挑戰他嗎?—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11:32 (UTC)
(:)回應:我只是舉了美國和法國的例子,其實何止這兩個國家是如此觀點?聯合國就是代表絕大多數國家的觀點,這一點不會有錯,否則絕大多數國家也不會加入聯合國。我雖然不贊成但也不反對「中華民國」國旗列入,只是不能和193個被普遍認同的國家(或者可以說是真正的、正常的獨立主權國家)並列,和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國巴勒斯坦國科索沃共和國等等一樣單列出來就行了,這也是英文版的主權國家列表(我們這裡叫做世界地理索引)所做的,我覺得這樣最沒有爭議。可惜的是,有人連這種方案都不能接受,那我只好堅持我原來的方針了,就是所有不被普遍認可的「國家」都不能列入。——¤  2008年6月23日 (一) 11:49 (UTC)

這裡是聯合國還是美國的維基嗎?為什麼就要採用聯合國甚至美國霸權的定義呢?還有您究竟是主張「和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國巴勒斯坦國科索沃共和國等等一樣單列出來就行了」,還是「所有不被普遍認可的「國家」都不能列入」。如果僅僅是你提出的方案不能被接受,就要採用更不被接受的其他方案,請問您覺得這是報復嗎?維基討論的方式不是這樣的吧。—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11:58 (UTC)

(:)回應:您問:「為什麼就要採用聯合國甚至美國霸權的定義呢?」那我也要問,為什麼就要採用台灣的標準呢?這種標準只能唯一的條目當然就應該最權威的標準。還有,我有兩套方案,這兩套方案都是沒有問題的,我的意思是「中華民國」等未獲普遍承認的「國家」的國旗都是可加入可不加入的,因為已經有了未獲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國家國旗列表,加入其實是重複,這和報復是沒有關係的。說來說去,提出第二套方案的初衷就是照顧台灣朋友們的感情,其實本人是極不情願的,畢竟台灣或者「中華民國」的地位和193個被普遍承認的國家是絕對不同的(英文版不也單列出來了麼),如果連這套方案都不能接受的話,我也無話可說。——¤  2008年6月23日 (一) 12:31 (UTC)

表明一下觀點:

  • 要求把中華民國的國旗移除的要求是荒唐的,否則是不是中華民國人權中華民國教育這些條目也要移除?
  • 維基百科要求NPOV,必須堅持。
  • 維基百科應當以權威的來源為準,並不意味着以聯合國的定義為準,實說,這一點有些大陸人心態很不好。對認知有爭議的參看上一條。
  • 在這些政治爭議中,維基體現中立的關鍵在於,一是堅持名從主人,二是不做判定。
  • 承上一條,其實維基在以往就解決了這一問題的,所有的國家分類等都是指的國家和地區(但只有極少數用一個提示模板說明),維基不去判定是國家還是地區,不去註明誰是國家誰是地區,誰是普通不被承認之類的。對於國旗,也應如此辦理,像分類Category:各國家地區人權這樣,改名為國家地區旗幟,但萬不可註明誰是國家誰是地區,這一點很重要:維基不對爭議下判定。
  • 很不希望再看見這樣的提議和爭議,也許,應當參看一下Wikipedia:命名常規 (中文)#政治中立觀點所展現出來的態度。— fdcn  talk   — 2008年6月23日 (一) 20:14 (UTC+8) — 2008年6月23日 (一) 12:14 (UTC)
(:)回應:把「中華民國」的國旗移動出國旗列表,又沒有將「中華民國國旗」條目刪除,您的比喻顯然是沒有道理的。——¤  2008年6月23日 (一) 12:31 (UTC)
本質一樣,一方不認可的就不想讓它出現。既然「中華民國國旗」條目都沒有刪除,憑什麼要把別人從列表中移出?我完全可以用刪除方列舉的理由來說明中國民國國旗不應當出現。
注意,列表等代表了維基的立場,既然是維基的立場,必須迴避爭議。對這個列表,應當像其它的國家列表一樣,看成是國家和地區,不要在這裡進行堅持是或不是的認定。也許,應當直接規定,以後所有的國家列表都更名成國家地區列表。只是很荒唐,為了一個政治爭議,在這裡用這麼一個不常用的怪詞--國家地區旗幟。— fdcn  talk   — 2008年6月23日 (一) 20:51 (UTC+8) — 2008年6月23日 (一) 12:51 (UTC)

提個折中方案試一下:本表列如下國家旗幟——(1)聯合國成員國;(2)聯合國觀察員;(3)獲得至少一個聯合國成員國承認的國家。 若某國家滿足條件(1),則直接列上去;若不滿足(1),但滿足(2)或(3),也列上去,但在國名後加以註明情況。 如此,教廷滿足(2),得列;巴勒斯坦滿足(2),得列;北賽普勒斯滿足(3),得列;黑山滿足(3),得列;中華民囯滿足(3),得列;南奧賽梯、什麽什麽河公國之類的三條都不滿足,就不要列了。 當然這樣弄得有些亂,恐怕兩邊的人士也都不甚滿意,但現在Wikipedia上幾乎是有涉國家定位的條目都要吵,有涉海峽局勢的條目都要吵,有涉繁簡轉換的條目也要吵,時間浪費不少,感情傷害不少,卻也吵不出個名目,長此以往恐怕早晚是要被拆成繁簡兩個Wikipedia的。上官大夫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15:15 (UTC)

沒有折衷的必要,盡管我知道折衷可能會滿足到顧心陽先生的心願。我也覺得和大家顧先生爭論是沒有必要的。就像一班無神論者和一個有神論者的爭論一樣——他都死死地就是認為聯合國是標準,是唯一標準,是他所有發言的準則的了,大家也改變不了他這個信仰,吵來也沒用。
問題不是中華民國是否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問題是我們怎樣對待這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顧心陽先生很聰明,只在這里吵,說自己要撤下這個條目中的中華民國國旗,但沒有要否定所有有關中華民國的條目。其實都是廢話,他分明就說沒有刪除中華民國國旗條目的意圖,但是大家都知道那個條目最下端是怎樣的模板?就是把中華民國國旗和其他沒有任何爭議的獨立國家並列起來了。按顧先生的標準,也應該在模板上撤下,因為中華民國國旗和南奧塞梯的國旗是同一個檔次,不應該在這個模板上。中華民國歷史這個條目呢?印象中也有模板,怎麼能和亞洲其他主權國家並列呢?也撤下……
別的就不說了,大家慢慢吵。—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3日 (一) 16:56 (UTC)

根據開始一段的説明:

本表參考旗幟學書籍《Complete Flags Of The World》與其他書籍的標準,列舉世界上主權國家的國旗。總共包含普遍承認與未被普遍承認的主權國家,共有199個。

既然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就符合上述説明;因此應該納入條目內。zzz......很睏 2008年7月23日 (三) 19:26 (UTC)

請把中華民國加回去

有人堅持要將中華民國的國旗移出這個列表,基於避免介入爭議的原則,我一直都不想去參與這個條目的討論。現在已經有人轉到PTT去討論了,先看看中文維基百科是否會維持應有的中立政策,再沒辦法我就把這篇轉到政黑板去或是投書媒體了。—Jasonzhuocn (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14:55 (UTC)

英文版規定的很清楚

英文版國旗列表規定得很清楚,國旗列表列出的就是en:List_of_sovereign_states裡有的國家(或政治實體)。 而List_of_sovereign_states是怎麼規定的呢?

"the list of sovereign states, listing sovereign states with information on the extent of their sovereignty. It includes both states widely recognized (de jure) to be sovereign and entities that claim sovereignty while exercising de facto control over (part of) their claimed territory."

這不是很明白了嗎?這樣都能扯到統獨,還有中立性可言嗎?—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16:28 (UTC)

根據上面的條目,本條目的內容跟英語維基百科的條目內容有出入。(各位看不慣的某些維基人朋友如果那麼不希望中華民國國旗出現在國旗列表,英語維基百科的同條目有"flag of Taiwan",各位不妨也去"試試看",但是我相信這樣的修改不會被接受。)倘若本條目需依所謂的聯合國承認,那個人認為左下角和英語維基百科相互連結的部分應予刪除。我喜歡喝「豆漿」 (留言) 2008年6月22日 (日) 02:19 (UTC)

這裡是中文版,為什麼要參照英文版的呢?而且,我在英文版里曾經把「中華民國」刪除了,並且達成了共識(不信可以查看歷史),另開了一個未獲得廣泛承認的國家國旗列表,但後來不知道什麼人又把中華民國加進去了,我也懶得改了。總之,就算要加進去,所謂的「中華民國」還有科索沃等也沒有資格和193個主權國家並列。我的意思是,既然已經有了未獲得廣泛承認的國家國旗列表,就沒有必要加入主列表了,否則就重複了。——¤  2008年6月22日 (日) 16:53 (UTC)
剛才我把英文版的「台灣國旗」刪除了。我發現了很奇怪的問題:幾天前,台灣和科索沃、北塞浦路斯等都在列表里,但今天就看見沒有了,只剩台灣了,這恰恰是最可笑的,不是刪除科索沃的人忘記刪除台灣了就是有人別有用心要將台灣留下。請問台灣和那兩個「國家」有什麼區別?既然它們都被刪除了,為什麼台灣不應該刪除?看來英文維基已經有共識了,那就是科索沃和北塞浦路斯等都不是真正的國家,那我們不妨也做個依此類推:台灣或者「中華民國」也不是真正的國家。我的電腦快沒電了,也不多說廢話了,諸君好自為之。——¤  2008年6月22日 (日) 17:07 (UTC)
勸您討論時不要用「好自為之」這類的字句,維基百科的NPOV政策必須被遵守。--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6月22日 (日) 17:46 (UTC)
中華民國是不是一個國家和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是不是女皇帝是一樣的道理,比照辦理即可。未命名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5:07 (UTC)
這個說法我贊同,但是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沒有列入女皇帝的主列表,則所謂的「中華民國」的國旗也不應該列入國旗列表的主列表。——¤  2008年6月23日 (一) 05:51 (UTC)
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沒列進女皇帝列表裡就是錯誤吧,看不出有什麼理由不列進去。--ffaarr (talk) 2008年6月23日 (一) 12:24 (UTC)
(:)回應:照您的說法,只要有一個女的自稱皇帝,也有一部分人擁戴她,那她就是女皇帝了?您是這個意思麼?——¤  2008年6月23日 (一) 12:34 (UTC)
當然不是啊,你舉的例子和元氏的例子差很多吧…。她才不是自稱皇帝,而是當時的國家實權者擁立她作皇帝的。要說她是傀儡當然沒錯,但歷史上一堆男的傀儡皇帝又豈在少數,要說她才當一天,金末帝還當不到一天呢。扯遠了,同樣的例子,中華民國根本不是少數人自稱為有主權的國家,這個國家是實際擁有台灣這個地區主權的,比起元氏作皇帝的合理性還大得多了。--ffaarr (talk) 2008年6月23日 (一) 15:01 (UTC)

整理一下我的意見

樓上說英文版中華民國國旗已經有共識不放入列表,這是不可能的。昨天英文版國旗列表條目,還清楚標明了這是來自於en:List_of_sovereign_states(主權國家列表)裡所有國家的國旗,中華民國並未從主權國家列表刪除,科索沃也沒有,把這兩個國旗刪掉,該條目不是自打嘴巴了嗎?

這裡我不打算跟人爭辯中華民國是不是國家,這種爭論沒有意義也沒必要,我只想談維基百科的中立性。

我之前一直不是很明瞭英文版的國家列表,為什麼把比中華民國國際地位還糟糕的北賽普勒斯(全世界只有土耳其承認)、阿布哈茲(全世界沒有國家承認)等都放進國家列表,現在看起來,中立性就是最好的解釋。既然他們的國民宣稱自己獨立,而且事實上他們可以發行自己的鈔票,擁有自己的領土領空,不被其他政治實體所佔領,為什麼不能放進列表?維基既然拒絕大英百科那種菁英性、主流性的編選方式,就代表只要有一定人數支持的言論,就必須羅列出來,不管他們是不是主流,也不管他們是否被強權國家的文件(例如美國中情局的World Fackbook,法國外交部)所承認。像是阿布哈茲,全世界大概只有他們自己認為自己獨立,可是還是被收在主權國家列表裡,不管他們的宗主國喬治亞是否高興。畢竟維基是全世界的維基,不是聯合國的,也不是美國或喬治亞的。在維基我只認得維基方針,其他什麼民族主義等個人理念,不應該在這裡存在。

所以英文維基在國家列表收錄了245個國家,在主權國家列表收錄了203個的國家,又從中分出「普遍受承認的國家」,與「未普遍受承認的國家」兩個條目,搞的這麼麻煩,正是為了中立性。

而且也是因為情況如此複雜,所以en:List_of_sovereign_states(主權國家列表)和en:List of country(國家列表)(ps.這兩個列表的中文名稱可以再討論,因為state和country意義多樣,不見得就是中文的「國家」),在他們條目的首段,就把這些有爭議的,不受多數承認政治實體(他們使用entity一詞,包括台灣與科索沃),全部羅列出來,並不厭其煩的說明他們目前的國際承認情況,以免與其他普受承認的國家相混淆。這才是所謂「海納百川」的作法。

假如今天國旗列表因為多數暴力(抱歉我用這個詞)拿掉了中華民國國旗,我們是否也可以期望,未來將會有其他不被多數人接受的少數意見,一樣被從其他條目裡一個個拿掉?—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11:55 (UTC)

( ✓ )同意,現代社會下自然會有多種不同的聲音,而Wikipedia就是這種各種聲音流入的地方。正如後現代思潮所說,沒有唯一、真正的標準,只有diversity應該要被尊重這一點永遠不會變。 Dowba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16:07 (UTC)
一些技術問題,請問:
另,或許這個條目是要改名為「國家地區旗幟」這個「不常用的怪詞」(見上):中立地表達某些地方確實不被稱為國家。
Isnow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20:02 (UTC)
單就本次引起爭議的中華民國而言,有許許多多的人與國家都承認這是一個國家。—黑心香(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20:17 (UTC)
看Isnow和顧先生的堅持,我想要解決此列表編輯戰的問題,恐怕非單單「注釋」可解決﹔因此我想提出一個折衷方案,就是所列條目「參考資料」不變,仍以Jason22大量創改﹔「先到先得」的貓頭鷹出版或台灣教育部的資料為本,但是參酌顧先生的「底線」及提出資料,將非聯合國會員國的中華民國,梵蒂岡及科索沃等三國,以四級目錄的「非會員國家」名稱獨立列出非會員國家,惟列出的(四級目錄)地點仍在該國家地點﹔如台灣列於東亞,梵蒂岡及科索沃兩國列於南歐草稿範例如此。其餘,皆不變。我知道,這退讓大家都不滿意,但希望兩邊都能夠勉為接受下,結束長期編輯戰的爭議。再來,我想告訴Isnow,此列表的根源真的是en:List_of_countries,因為瀏覽太慢,當初在特色列表候選時,是我提議Jason22以台灣最常見資料分割成「有主權,領土,政府,邦交國」及「上面條件缺一」的「未被國際普遍承認」兩列表。想不到這一分割鬧出這麼多爭議,是我始料未及。--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4日 (二) 01:06 (UTC)
(:)回應:君的建議很好,我雖然不太滿意,也不能夠反對,唯有一點小小的改動——將四級標題「非聯合國會員國」改為「未獲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國家」,這樣比較好,可以將西撒哈拉等等都加入,這樣我就不會有反對意見,只怕一心堅持「國家」地位的台灣朋友們不樂意。我親自去改,看看效果如何。——¤  2008年6月24日 (二) 15:09 (UTC)
(:)回應:暈,暫時不太會改,還是哪位好心人代勞吧。——¤  2008年6月24日 (二) 15:27 (UTC)
就是不樂意,請顧心陽先生不要再在達成共識之前搞小動作刪除你看不過眼的內容。—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4日 (二) 16:17 (UTC)
(:)回應:您不樂意我也不樂意,請不要再在達成共識之前搞小動作增加爭議內容,有本事就這麼耗着好了。請諸位正大眼睛看看編輯歷史,我自5月23日修改後有半個多月沒有修改過,後來是誰又搞小動作增加爭議內容,使得不能達成共識,甚至特色列表資格難保,難道是我麼?不要搞錯了!——¤  2008年6月24日 (二) 17:26 (UTC)
這個我向你道歉,我不清楚這場論戰的具體開始時間,因而請見諒。—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4日 (二) 18:50 (UTC)
參考文獻似乎並不應適用先到先得原則。相反,參考文獻來源的涵蓋面越廣,越能從側面體現出條目的中立性。—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4日 (二) 18:43 (UTC)
因此,我才加上「先到先得」上面加上括號﹔因為顯然資料「是否中立」已經成了爭議。--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00:14 (UTC)

編輯戰的開端就在上面的 關於「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都加括號了,當初是抱持著什麼觀點來編寫的,也就不言自明76.95.178.226 (留言) 2008年6月24日 (二) 22:12 (UTC)

中文維基目前有超過15萬個條目,一個條目被修改過,超過一個月以上沒有人注意到是很正常的事情,這可不表示去改的人本身存有的心態是不是小動作,還是只是單純的修改,拿這種當作理猶太牽強。這裡的條目當中有錯字或者是錯誤,數年下來都沒有被發現的狀況難道不存在?-cobrachen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02:07 (UTC)

能考慮從條目名稱上來迴避這個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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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似乎還沒有維基人從這個思路上着手提出解決方案來。猶如台灣島的存在不是爭議那樣,中華民國的存在並不應該成為爭議,這裡爭議的應該是中華民國作為一個國家是否受到承認的問題。在維基百科,具有爭議性的內容不應由維基百科來作出選擇,而應通過平衡展現大多數與重要少數的觀點來進行表達,更不應該只陳述爭議一方的觀點。因此,在此基礎上,我認為,無論將「中華民國」一目保留在此條目上,或從此條目中刪除,都有隻展現爭議一方觀點的問題;而通過注釋的方式來展現,又會存在各個觀點的主次問題。如此而言,修改條目的標題,令條目涵蓋的範圍擴大或縮小,可作為一種解決辦法供參考。所謂擴大,則譬如「主權實體旗幟列表」、「政治實體旗幟列表」、「國家與地區旗幟列表」均可替代成為此條目的標題,以包容此爭議;所謂縮小,則「聯合國會員國國旗列表」亦不失為一種辦法,可排除此爭議。當然,就我個人而言,我傾向於擴大條目涵蓋的範圍,以包容此爭議。—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4日 (二) 18:36 (UTC)

各國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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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改吧,順顧心陽的意思,把右面的條目的名稱全都改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4日 (二) 18:44 (UTC)
查了一下英維en:state對應的中文條目為政區,其中:「政區……有時稱為政治實體……在中文的使用上,這個詞語經常與國家混淆」。因此用「政治實體」或「主權實體」甚至「主權政治實體」來替代有爭議的「國家」,應該也不失英維對應條目en:Gallery of sovereign-state flags的原意。—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4日 (二) 18:57 (UTC)
  • 其實一開始尺度是獲得部份承認以及其他條件[11]。或是[12]。現在的聯合國旗幟列表是後來有人去改的,也因此發生中華民國旗幟的爭議。
  • 所以在下建議將未承認或部份承認國家的旗幟和現在的聯合國國家國旗與梵蒂岡國旗合併成主權國家國旗列表,如果有人想要區分部份承認或未受承認,也可以依照世界地理索引作法以顏色或註解方式區分。這樣尺度比較不狹隘,也比較不會產生爭議。
  • 至於像亞齊、阿瓦士族的旗幟等現在歸類成自治或分離運動旗幟列表,私人國家的旗幟則分到微型國家旗幟列表--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8年6月25日 (三) 18:23 (UTC)
    • 我覺得,目前的爭議其實就是糾結在中文的「國家」一詞上。中文「國家」的定義並不是十分清晰:古代周朝的分封諸侯可以稱為「國」,而美國的「州」state也可以解作「國家」的同義詞「邦」(而這些「邦」所組成的國家則為「聯邦」)。然而,在現代漢語中,狹義的也是最常用到的「國家」,實際上幾乎已經等同於「主權國家」,然而「sovereign-state」在英文原意上並不能簡單地等同於「主權國家」,state的意義更偏重於「政權」、「政治實體」。此外,還可參見英維關於sovereign state定義的討論。最後,其實使用「主權國家國旗列表」甚或「國旗列表」也是可行的,只要在條目中指出,這裡的「國家」是廣義上的國家,指的是那些事實上擁有自身領土獨立主權的「政權」或「政治實體」。—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5日 (三) 18:47 (UTC)

編輯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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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並未直接參與此條目的編輯而無需迴避,而本條目在最近幾日也引來了眾多的目光與編輯戰,因此我先暫行將條目完全保護,擁有管理員權限的用戶也請不要再對內容進行編輯。

此外,「保護中的內容並不一定正確。溯往版本可查閱頁面歷史」,因為條目尚處爭議且爭議頗大,我保護後沒有進行回退。—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4日 (二) 19:19 (UTC)

我強烈建議PhiLiP兄別執行條目保護。1.6月23日,閣下已經直接參與此條目編輯(雖然僅是移除對話模板,但參與編輯就是參與編輯。),因此不符合閣下自己設定的「因為我並未直接參與此條目的編輯而無需迴避」說詞,2.閣下在對話頁的發言,顯然與顧先生的立場相近,閣下保護了顧先生的版本,恐怕引起非議。3.最重要的,此條目明顯未達單日回退過三的「真正編輯戰」標準。現在時機這麼敏感﹔還是等到哪位有帳戶仁兄成為烈士﹔違反編輯戰或接近編輯戰邊緣,再執行保護不遲。4.唉,我提出的雙方面退讓標準,已經讓一方勉為接受了,你這樣做僅會讓共識方向從「討論演變成投票」,這樣所出來的投票共識結果,只會不合「更多人的意」﹔一旦大陸解禁,恐怕編輯戰更熾熱。5.你這保護一弄,不是擺明要把這列表從特色列表撤銷嗎,且無法試行其他內文方式的預覽編輯嗎?--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00:28 (UTC)
移除對話模板屬於維護性的編輯,因為未涉及條目內容的實際變動而與條目內容無關。再退一步說,如果連維護性的編輯都要迴避的話,那估計沒有多少管理員可以去保護爭議性的條目的。—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5日 (三) 03:52 (UTC)
無所謂,閣下不怕腥就繼續沾。--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08:12 (UTC)
有你這麼說話的麼?—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5日 (三) 10:04 (UTC)
我好心好意問了幾個問題,閣下強詞奪理勉強應了半個;明明就使用了『非管理員』的非『維護頁面』編輯內容行為,還強詞奪理;且在沒人申請、沒有編輯戰之虞、保護與自己立場相近的版本;其『擁有管理員權限的用戶也請不要再對內容進行編輯。』更是好笑至極地針對某些管理員,這不是沾腥是什麼。另外也真奇怪,你早不保護晚不保護,卻在發表自己立場看法前後執行。反正還是無所謂,這討論一旦納入投票解決共識階段,出來結果絕對與閣下觀點大相逕庭,這樣有比較好嗎?--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10:41 (UTC)
我倒認為你的語氣應當改改。參與爭議編輯通常指的是爭議內容的編輯,而非所有的編輯行為,與爭執內容無關的維護性編輯者當然可以承當第三者。菲菇進行保護沒有什麼錯。本來這裡火藥味就重,如果對每一個人都不進行善意假定,只怕解決不了問題。— fdcn  talk   — 2008年6月25日 (三) 23:58 (UTC+8) — 2008年6月25日 (三) 15:58 (UTC)
  • 因對保護程序質疑,我已對此條目申請解除保護;俟解除保護後,奢望jason22兄能撥冗將包含我上面折衷建議的各方案擬成版面;以利解決爭端。雖使用投票方式解決此爭端的可能結果,「較符合我想法的中立觀點」,惟恐生枝節。--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10:54 (UTC)

Winertai兄與Philip兄不必為此爭執。我跟Winertai兄對於應列入中華民國國旗的主張相同,不過我也願意相信Philip兄有公平的胸襟,保護模板可以呼籲更多人注意到條目內容引發的爭議,且不會永久保護下去,NPOV政策必將貫徹,牴觸NPOV的編輯將不被認可。--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11:22 (UTC)

我仍認為Philip在執行保護前後的討論態度、熱度及鮮明立場,已經不足夠讓他成為第三者﹔退一萬步想,這裡參予討論程度較輕而不曾參與編輯且可執行保護條目的管理員一大堆,為何其他管理員避嫌不保護條目,他就偏偏需要?再以最高標準的善意推定來說,自承是第三者的Philip於保護條目的時間點,根本未發生回退不過三的編輯戰(連過二都沒),為何他關注此條目參與討論的時間這麼長,偏偏卻在顧先生定版之後,火速執行保護程序?最讓我一肚子火的是,我深夜想弄個折衷版範本樣板,卻在弄一半時候,被硬生保護。反正還是老話,一切無所謂。在此裡面,自認為對此面「旗幟」立場最中立的我,會這麼關注,只是不想看到我的監視列表,三頭兩頭出來個國旗列表,也僅是為了這篇Jason22嘔心瀝血作品抱不平。--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17:48 (UTC)
我對此條目編輯的立場是:「中華民國的存在並不應該成為爭議,這裡爭議的應該是中華民國作為一個國家是否受到承認的問題……無論將『中華民國』一目保留在此條目上,或從此條目中刪除,都有隻展現爭議一方觀點的問題」。我在此並沒有表達任何關於是否承認中華民國的個人立場,如果閣下認為不表達是否承認中華民國的立場也是十分鮮明,那麼閣下承認中華民國或顧心陽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兩種立場則更應屬於POV:然而,個人立場與對條目的編輯立場是兩碼事,請不要混為一談。另外,關於保護,我對於我執行保護時干擾了閣下展現折中範本而表示遺憾,如果這導致閣下正在編輯的內容遺失的話,我更表示道歉;但如果顧心陽兄不進行回退、不展開編輯戰的話我是不會執行保護的。「保護中的內容並不一定正確。溯往版本可查閱頁面歷史」,我先前已經強調了這一點,在這裡我再強調一次:如果我保護後便執行了回退,那麼在這裡抱怨我的就是顧心陽而不是閣下,將心比心,閣下是否意識到了這一點呢?此外,回退不過三是針對用戶而不是針對條目的,而且判斷編輯戰的標準也決不是3RR,沒有任何方針或者指引規定只有3RR後才能保護條目的,請閣下明察。—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5日 (三) 18:14 (UTC)
我覺得對菲菇的質疑其實不公平的,我相信菲菇有公平胸襟。Winertai的火大我倒理解,我也有過編輯好不能保存的經歷,但請試着相信他人。這裡就此為止吧。— fdcn  talk   — 2008年6月27日 (五) 01:16 (UTC+8) — 2008年6月26日 (四) 17:16 (UTC)

請先協調好反中華民國的理由

"吃中國共產黨的飯長大成人的,心裡一直記得黨的好"的顧心陽同志,堅持"聯合國+教廷"的標準(至於這標準哪來的,是否該當作唯一的標準暫且不論).而身為管理員的ISNOW同志用的是"聯合國標準"(是否就此當作唯一標準,也容後再議).這兩種標準互不相容,但是每當有人要將條目回復成有中華民國的原樣時,ISNOW就冷冰冰旳用"聯合國標準"來擋;要是有人打算讓條目名實相符為聯合國會員國之類的,顧心陽同志又熱血沸騰的主張"聯合國+教廷",這到底是怎樣?反對加入中華民國的理由到底是"聯合國標準"還是"聯合國+教廷"?收錄標準可不能由得兩位拉扯作弄,請先協調好反中華民國的理由.如果說兩種標準都通,那可擋不住別人加入第三種第四種標準了.或者兩位可以提出自己血統純正,高人一等的證明,以使人人得知,收錄標準是兩位別怎麼說怎麼算數,他人不得異議.76.95.178.226 (留言) 2008年6月24日 (二) 22:13 (UTC)

我本來關閉了這個發言的,但要說與主題無關也不對。重開放,請你去掉一些有引號的修飾好不好?在維基,有這些形容詞,會使你的言語沒有力量。— fdcn  talk   — 2008年6月27日 (五) 01:00 (UTC+8) — 2008年6月26日 (四) 17:00 (UTC)
括號裡的話不是修飾,而是當事人的原話.要去掉倒也簡單,當事人自己吞回去就得了.看在閣下的面子上,對他們兩人己留了餘地,對閣下當初隱藏這段文字而不留名也無異議,就連菲菇同志做事的邏輯有問題,獨斷保護條目違反方針也沒有窮追猛打.我的言語有沒有力量不是重點,甚至我本人有沒有力量都不是重點.ISNOW與顧心陽同志自相矛盾也沒有互相抵消力量,反而一個始終態度堅定,一個一直精神十足呢.您要做的事是請他們兩位好好協調一下,,也請菲菇同志自省一番,不必管IP用戶有沒有力量.
  • 註:以上的說法都沒有舉出證據,不是舉不出來,而是留個"匿名用戶無的放矢"餘地,讓大家有個退路.如果真要較真,我自有讓當事人無可抵賴的證據,那可是情勢所逼,非我要駁您的面子啊.83.213.108.66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20:16 (UTC)

關於外部連結

台灣國旗網是一個介紹世界各國國旗的網站,請看清楚內容,不要亂移除。--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8年6月25日 (三) 13:50 (UTC)

如再有爭議,請到客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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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不滿意一些大陸維基人的做法,自認代表正確往往是霸道。

把中華民國國旗移出列表,有以下幾點非常不妥:

  • 違反維基中立原則,對爭議問題做出事實上的認定(且假定主觀上他們並不這麼想)。這必須是維基要避免的。
  • 違反維基一直進行的慣例。對於國家,無論在分類列表還是在條目中,大多時的語境就是國家地區之意,有一些與國家有關的分類還特意用模板提示說明這個含義。
  • 如果非要進行所謂的普遍承認與否或其它的細分,以前大量的條目、分類、列表都要改動,與中華民國有關的是不是都要加這麼一個說明?這是百科應當承擔的義務麼?有爭議,維基反映爭議就夠了,判斷留給讀者。BTW:普遍承認的分類其實也是一種認定
  • 英語維基中state就是政權,其實我們用國家這個詞就有某種誤導,遺憾是中文沒有對應的普遍使用的詞彙。我相信,註明國家就是國家地區之意就是好的解決辦法,不要再行設立某種細分。
  • 最後,與維基政策無關的一個重要理由,把政治情緒通過維基立場來表達,有時很傷人。我了解到,這次的移除動作對台灣維基人產生的傷害很大。實說,做為大陸人,我看到的不過是一種圖騰式的要求,基於不讓對方(台獨)得逞,若說對大陸人的傷害,也就丟面子,僅此而已。但對台灣維基人來說,即使他是藍營、是中間派別的,也感受到打壓排擠,是在否定他們的存在。

我希望雙方都展現出姿態,不要爭執於言語,而是尋求解決之道。大陸霸道,台灣尖刻,都不是什麼好的事。言重,也不要太惱,如果解決不了,先保護上一月兩月的,總會都尋思過來,中文維基是唯一的有規模的廣義中文社群,不要分家才是。— fdcn  talk   — 2008年6月26日 (四) 00:32 (UTC+8) — 2008年6月25日 (三) 16:32 (UTC)

我也認為如此:生硬地把個個「state」分為「普遍承認的主權國家」和「未被普遍承認的國家」本身就是一種自我審查,與維基百科的中立性、無偏見性完全相悖。我贊成JASON22的做法,其實主要是一個真正地擁有領土主權的國家/地區,不論有沒有人承認,有多少人承認,都是「state」,包括中華民國,包括科索沃,包括北塞浦路斯,更包括沒有一個其他國家承認的南奧塞梯索馬里蘭,因為他們都完全擁有獨立主權,有沒有人承認並非問題。因為這個條目是國旗列表,不是(XXX 定語)的國家的國旗列表,只要是國旗,其實收入都沒問題。—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5日 (三) 18:32 (UTC)
贊同前半部分,將「國家」廣義地解釋為「真正地擁有領土主權的國家/地區」(我個人的看法:其實「國家/地區」都還可以使用「政權」或「政治實體」二詞來進一步迴避,因為將「國家」解作「地區」似乎有些奇怪,而在中文維基中又不應該直接擺出「state」的英文來)一說。但是,後半部分經君這麼一說,那麼仿佛蘇聯國旗也符合條件?—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5日 (三) 18:54 (UTC)
這個條目是現今的國旗吧,要是蘇聯國旗都符合的話,歷史上所有出現過的國旗也符合了,當然並非如此。—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5日 (三) 19:39 (UTC)
呵呵,解釋明白了就好。我這算是挑挑字眼吧^ ^—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25日 (三) 19:49 (UTC)

我覺得User:Jason22的主張合理。希望解封後能進行有效解決。— fdcn  talk   — 2008年6月28日 (六) 22:09 (UTC+8) — 2008年6月28日 (六) 14:09 (UTC)

在下已將亞齊、阿瓦士族的旗幟等現在歸類成自治或分離運動旗幟列表,私人國家的旗幟則分到微型國家旗幟列表。至於國旗列表,則將會把未承認或部份承認國家的旗幟和現在的聯合國國家國旗與梵蒂岡國旗合併。定為本條目包含擁有人民、領土、政府與主權的實體國家,含廣泛承認、部份承認與未承認的實體國家。如果想要區分部份承認或未受承認,以註解或顏色方式區分。不知這樣是否可以?--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8年7月1日 (二) 17:21 (UTC)
建議參照{{依國家來做的分類}}這個模板在本條目頂部做出提示即可。— fdcn  talk   — 2008年7月3日 (四) 13:16 (UTC+8) — 2008年7月3日 (四) 05:16 (UTC)

本條目在獨斷的情況下被保護己𨙄一星期,保護者既不解釋是依照什麼方針由他自己說保護就保護,甚至不提示解除保護的時間.而今解決方法已現,在多處提出後至少迄今未遭反對.解除保護之時機已到.善意推定專斷保護此條目者並不是保護條目後即不聞不問,也不是裝死,那麼只有一種可能,就是腦筋簡單,看不出應該是解除的時候了.故在此深切提醒.如果這樣仍然超出其理解力,不排除以越來越白話的方式持續提醒.201.141.172.15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17:41 (UTC)

為了避免解除保護後再起爭議,希望先前爭議的雙方顧心陽、Winertai諸君都對此方案有所表態,是贊同、不贊同,還是其他的都請說明一下。—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7月3日 (四) 04:26 (UTC)
我贊同Jason22意見,惟本條目包含擁有人民、領土、政府與主權的實體國家,含廣泛承認、部份承認與未承認的實體國家選用標準為何?是否合乎中立原則?除了請Jason22提出說明外,更要請Isnow及顧先生對此說明表達看法,事實上,這選用參考主權國家的收錄國旗列表標準,去年我與Jason22兄也都曾提出,但仍遭到兩位否認,並引起編輯爭議。[15][16][17]--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3日 (四) 06:34 (UTC)

不知道這是不是表示當事人如果沒有到齊就難以解除保護?如果是這樣的話,會形成很有趣的情形:因為顧心陽『進行回退』、『展開編輯戰』而致條目遭保護,但保護的卻是他的版本;而現在只要他繼續不出面,他的版本就會一直保持下去,這是不是變相鼓勵維輯的編輯鬧事之後裝死以維持自己的編輯成果? 其實這次的保護因不完全符合方針(如果符合,當事人早解釋清楚了吧?現在是解釋不了啊,呵呵)保護的越久對獨斷保護此條目的人越不利(因為會一直被提起),所以還是"好自為之"吧.72.133.207.223 (留言) 2008年7月3日 (四) 23:40 (UTC)

個人以為,解除保護形成列表標準共識是兩碼子事,我不清楚默認是指哪件事情?如果是後者,我提醒顧先生或其他不同意將中華民國國旗列入該列表的維基用戶,據我所認知違反討論共識的編輯,是可以被視為刻意破壞,且不受回退不過三之約束的。如有不同意見,請先提出,不要等到定案後,又發生不愉快的編輯爭議。--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4日 (五) 07:25 (UTC)
  • 完全贊成這種作法。另外,應該學英文版將主權國家列表與國家列表分開,如果有人怕中華民國因此與其他普受承認的國家混淆,也可以學英文版在兩個條目的第一段詳細說明每個未被承認與少數承認的國家目前的政治地位概況,以便於與其他一般國家區分,表達出目前的事實。國旗列表有必要時也可以如此辦理,或是留一個參照連結到國家列表的政治地位概況段落。—User:Orion-留言 2008年7月5日 (六) 02:00 (UTC)
  • 中華民國國旗絕對有資格列入本列表。旗幟學的大本營在歐洲,我讀過許多來自歐洲或美國的旗幟網站、旗幟書籍,每一份資料都將中華民國國旗與聯合國會員國並列。研究旗幟最權威的國家非英國莫屬,英國舉世聞名的圖文工具書出版公司「DK」有一本國旗書《Complete Flags Of The World》,當中收錄的國旗皆是國際普遍承認的國家,沒有巴勒斯坦、沒有西撒哈拉、沒有北賽普勒斯、沒有索馬利蘭……等等爭議地區,但是有「TAIWAN」,有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以上例子都證明了,在「知識」乃至於「常識」的領域中,中華民國國旗無庸置疑是能夠與聯合國一百九十多個會員國相提並論的正牌國旗。事實上,中華民國(臺灣)是受到世界人民普遍承認的獨立國家,只是各國政府迫於政治壓力無法做出「官式承認」罷了。維基百科不是意識形態的傳媒,即使是不與中華民國建交的國家,也不會教育他們的人民「中華民國(臺灣)不是國家」;記載知識的維基百科,理當回歸知識層面,將中華民國國旗列入國旗列表。—jitcji 2008年7月5日 (六) 13:55 (UTC)
    • 個人認為,中華民國是國家,而台灣不是。在目前(馬政府時期),正式的國名里只有中華民國,沒有「(台灣)」(雖然英文中仍保留,但我認為,中文更能說明問題,因為這裡是華人世界),可以自己去中華民國總統府、外交部、國防部、立法院等的網站上去看看,有些甚至連英文裡的TAIWAN都已被刪去。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03:58 (UTC)
  • Jitcji有開設一個國旗的網站,對旗幟有一定深度的研究。我覺得可以給大家參考。另外,在下也對其他旗幟愛好者發出訊息,請大家來討論這件事,以祈求解決方法。--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8年7月6日 (日) 12:29 (UTC)


續問留言「2008年7月1日 (二) 17:21 (UTC) 」:

Isnow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12:45 (UTC)

身為管理員的人,每天卻在忙着刪旗幟和搞政治。這樣的爛管理員,下台比較好。把條目名改為國家和地區旗幟列表,實在是一大敗筆,對某些人士而言也實屬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行為。姑且不論「地區」如何定義,是不是美國的50個州也有資格列入(如果美國的50個州有資格的話,我看德國的16個州,日本的47個都道府縣之類的行政區劃也有資格列入了),那條目長度只會惡性膨脹 。你把中華民國認為是「地區」,對某些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北朝鮮之類國家不順眼的人,也可以把這些國家看作「地區」了。始終不去正面回應問題所在,只顧打壓看不順眼的政權。這種態度令人遺憾。--65.49.14.32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03:13 (UTC)
條目名稱不用改變國旗列表就是國旗列表,沒有必要去深究什麼國家,什麼地區,只需要知道哪些是現在的國旗就是了,ISNOW的問題僅僅是混淆視聽而已。另外,上面的IP用戶所言甚是,整天把時間耗在UNFLAG身上對於維基百科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意義。—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7日 (一) 08:52 (UTC)
個人希望二位對Isnow展現寬容。據我所知,Isnow是一個非常勤勞和認真的維基人。在維基觀點不同很自然正常,不妨多從維基政策來討論和堅持,不要做誅心猜測和人身評判。僅就名稱來說,我覺得保持原名,加上類似{{依國家來做的分類}}這樣的抬頭說明即可。— fdcn  talk   — 2008年7月7日 (一) 17:07 (UTC+8) — 2008年7月7日 (一) 09:07 (UTC)
如果有問題提出來,可以大家來討論解決辦法,這樣比較能解決編譯戰的問題--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8年7月7日 (一) 15:28 (UTC)
回答Isnow問題(已曾發表過,恕贅述之。)
1.可供查證資料來源:蔡東傑等譯,《新世紀全球百科全書》,台北:貓頭鷹出版社:城邦文化發行,2000年、李鍌、李殿魁,《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會,2000年、《世界各國簡介暨政府首長名冊》,中華民國外交部禮賓司,1995年及顧先生上述討論所提所有資料。
2.如果Isnow認為所列資料僅能以顧先生所提參考來源,且認為上列台灣官方資料均作不得數,亦可加上爭議模板。
3.Isnow所列英文條目僅將為何列中華民國國旗做備註說明,建議採用台灣問題所列資料來源來說明為何增列中華民國國旗之可供查證來源。--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09:43 (UTC)

堅持聯合國標準的Isnow同志,在顧心陽拿"聯合國+教廷"大鬧時可曾吱個聲要他提供可查證的來源?現在快達到共識了,就大義凜然出來指指點點了.基於展現寬容,現下就不必去深究為何Isnow容得教廷容不得中華民國了.這麼聰明的Isnow,最好看清楚,現在是Fdcn賣老臉在當盾牌,但是邊際效用是會遞減的,還是好自為之吧.

至於菲菇同志也是一樣,Fdcn幫忙擋了一下子不能擋永久.你要不就好好解釋基於哪一條方針可以讓你個人把條目說封就封,要不快甩了這燙手山芋,要不然你也好自為之.89.107.196.37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01:39 (UTC)

  • 關於聯合國標準的來源,請參考「2008年1月31日 (四) 12:24 (UTC)」。
  • 再次請求確認,請給出具體數字,合併後的條目包括多少旗幟?

Isnow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08:37 (UTC)

只要是國旗,就該放在國旗列表吧,這個可是「國旗」列表啊—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8年7月9日 (三) 09:10 (UTC)
現有國旗193面和其他未被普遍承認或未承認國家的國旗10面。如果閣下認為太多,可以縮到部份國家承認的國家國旗5面(畢竟有明顯的外交存在)。在下建議的標準是具有主權國家(人民、領土、政府與主權)的國旗。如果按照《新世紀全球百科全書》以及具權威性的旗幟書籍《Complete Flags Of The World》,則是目前國旗列表的國旗與中華民國國旗。如果依照可供查證來源,建議是後者。如果按照中立性,建議是前者。--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8年7月9日 (三) 15:41 (UTC)
另外,很多國外旗幟書籍也沒有依據聯合國會員國標準而排除中華民國國旗,有些還將書本封面放入中華民國國旗。依據聯合國會員國標準會符合中立性的標準嗎?--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8年7月9日 (三) 15:54 (UTC)

續問留言「2008年7月9日 (三) 15:41 (UTC)」:

  • 中立性是按照可供查證的權威來源說話,而不是原創研究地涵蓋所有人的想法。
  • 國際標準ISO 3166 的246個或許是另一個權威標準。

Isnow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18:37 (UTC)

我不清楚台灣教育部官方資料及《Complete Flags Of The World》為何不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證原則。如果Isnow仍對中立性有疑慮是否考慮

將非聯合國會員國的中華民國,梵蒂岡及科索沃等三國,以四級目錄的「非會員國家」名稱獨立列出非會員國家,惟列出的(四級目錄)地點仍在該國家地點﹔如台灣列於東亞,梵蒂岡及科索沃兩國列於南歐。

之我稍早提議?這範例已經獲得顧先生的首肯,也符合兩造的可供查證資料。草稿範例如此--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1:08 (UTC)

還是要質疑,顧心陽出來大鬧時Isnow為什麼沒有要求可供查證?為什在共識快達成時出來東問西問?冰冷的面孔掩藏不了你的心,縱使看在Fdcn的面子上不作誅心之論,既然Isnow在顧心陽堅持"聯合國+A"時不堅持他所謂的聯合國標準,之後就沒有任何立場用他的聯合國標準與快達成共識的"聯合國+B"對抗.Isnow提出在幾月幾日堅持什麼標準都沒有用.他早已在顧心陽面前放棄自己的立場,之後還有什麼可說嘴的?

至於菲菇,你真以為四個問題你答半個叫詳細?是虎兒擋一次,Fdcn再擋一次外加一個"這里到此為止"的封條才堵住對你的追擊.對你的質疑是質疑你的行為,而虎兒與Fdcn讚揚的是你的"胸襟",你就該知道是怎麼回事,該有自覺了.早點讓這事兒變成往事對你最為有利,而現在居然在舉不出自己依循的方針下,主動表示可以把封條撕了繼續追擊?你這管理員職務就好自為之吧.

你們兩個管理員就繼續一刀刀削下去,把Fdcn的面子削成窗戶紙吧.83.243.79.18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19:46 (UTC)

想拿ISO當擋箭牌之前,不先看看他們怎麼寫的?Fourth, the country names used in ISO 3166-1 are all from United Nations sources. Using these country names officially notified by the countries to the UN Secretary General helps in keeping ISO 3166-1 politically neutral and thus acceptable to as many users as possible.
換句話說,這個所謂的國家列表就是拿UN的東西過來,所以用UN和ISO這份列表根本就是同一個來源,而在UN的安全理事會,是哪幾個國家權力特別大?ISO是拿UN作為他要的政治中立的擋箭牌,中南海對於中華民國的最高戰略指導原則是什麼,就是會用在UN裡面,所以,拿UN的東西在這上面表現中立,實際上不過是附和中國的國家旨意,那很抱歉,這個旨意請你到百度去執行。-cobrachen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3:00 (UTC)
不少國家雖然形式上不承認中華民國,但實際上仍然承認(從有設立代表處即可看出,形式上不承認僅為利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即可看出),故許多歐洲權威性旗幟網站、書籍皆將中華民國國旗視為國旗,而巴勒斯坦、索馬利蘭等國之對應旗幟不視為國旗。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其因為阿爾巴尼亞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立國初即以第三世界代言人自居,因而獲得許多第三世界成員國支持。美國等國雖提出「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等提案,但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皆不接受,中華民國最後含淚退出聯合國。故中華民國國旗應列入國旗列表,科索沃則因美日承認故亦應列入。Isnow提案將國旗列表更名為國家與地區旗幟列表並不妥當,因為地區再中文有多種定義,且國旗列表有其意義(對應國旗)。--RekishiEJ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01:54 (UTC)
順便一提,很多人(包括Isnow等管理員)都誤解WP:VWP:RS的含意,基本上只要是權威書籍、網站皆可作為資料來源,不是只有聯合國才能作為國旗認定標準(聯合國說穿了也不過是那幾個強國在操縱而已,而且自美國攻打伊拉克後聯合國就日漸形式化,情況宛如戰國時代周天子)。--RekishiEJ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02:39 (UTC)
而且有國旗書籍是以ISO 3166作為分類依據嗎?該標準還包括海外領地及南極洲,不適合作為國旗分類的依據--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8年7月11日 (五) 09:56 (UTC)
關於本條目內容的討論,已經停滯超過一周了,相信已經達成了默認的條件了。現已設定本條目將在2日後自動解除保護,解除保護後Jason22君的這一方案將會被作為討論共識。如果各位還有什麼意見,或者有足夠理由要求繼續暫時保護的,請儘快提出。—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7月20日 (日) 12:37 (UTC)

對Wing刪除消歧義管理員維護行為及SI之保護狀態中之管理員編輯條目行為

請新任的大維基理事WING別獨斷的以沒意義理由將國旗列表消歧義(國旗列表 (消歧義)[18]取消,就算WING當上了維基理事長,凡事也得照步數來,所有消歧條目仍存在的這莫名奇妙刪除,只會讓爭議更擴大。(請不要再叫我去恢復頁面申請恢復,被當事人不聞不問裝做沒看到的經驗,相當難受。)另外就算是消除紅字,不過也請SI兄不要在保護狀態中執行編輯並掠去表頭消歧義說明,這樣會讓沒有編輯權限的我產生莫大無力感。最後,我仍然對菲菇保護條目的時間點與態度感到質疑,我認為討論此時遲遲無法形成共識,此保護措施有一定影響力。因為沒有太多折衷性編輯試做,促成了兩極化意見對立,更無法執行上述討論明顯多數決的共識結果;建議即時因應我稍早申請,取消此條目的編輯保護。--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1:26 (UTC)

如果閣下依舊認為我執行保護的態度有問題,那麼若在今晚八時前無人反對,我將會把條目回退至閣下編輯的版本,這樣可好?—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7月10日 (四) 03:12 (UTC)
回退哪版本並不是重點,個人以為取消保護,讓大家從理性編輯試做找到兩造妥協的版本才是解決爭議之途。如果能蒙解除保護,也希望各位能以『新思維方向』著眼,看看可不可以解決爭議。--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6:38 (UTC)
編輯到最後還是會有人破壞,不論哪個結果都一定會有不喜歡而破壞的人,我(+)支持放中華民國國旗

有人認為不合理,還努力的通過長城來反對,哇勒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8年7月10日 (四) 07:50 (UTC)

re Winertai(2008年7月10日 (四) 06:38):如果您需要試作出妥協的版本,可以在您的個人沙盒(比如user:Winertai/sandbox)中作出這樣的版本;如果覺得這樣不便於他人修改,還可以在Talk:國旗列表/temp類似的子頁面下進行。保護原頁面只是為了冷卻編輯戰,這並不會妨礙到任何人在其他臨時頁面中提出新的版本以供討論,希望您可以理解。—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7月10日 (四) 08:46 (UTC)
已經回退。小抱怨一下:看來「保護中的內容並不一定正確。溯往版本可查閱頁面歷史」這句話從來就不會有什麼作用。—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7月10日 (四) 12:29 (UTC)
謝謝菲菇的體諒,不過我發現我倆溝通還真是有些問題,我發言的重點是取消保護,並非回覆哪版本,我一直申請的也是取消此條目的保護狀態。也可能我倆基本觀念有差異,我總認為現今我們最重要的是如何將此條目做個妥協版本,永除爭議並保留特色列表資格。這工作遠比消極的冷卻編輯戰重要。另外,我一直相信條目上的試做編輯比其他替代方法有效。說真格的,爭議氣頭上,誰會去在乎諸如Talk:國旗列表/temp(這也就是為什麼此條目爭議年餘,這暫存檔從沒出現過)。--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01:09 (UTC)

(:)回應:要一般使用者去注意到一個保護中的條目內容的正確性本來就是會有點困難,如果還加上管理員特別去配合他的朋友或者是特定的意見來達到保護某個版本的行為的話,這種放在頁面的話不要說沒有用,連維基的基本精神都無法顯現。過去有管理員不只一次違背這個基本方針,並且拒絕承認他犯下的錯誤,也拒絕取消他所作出的特定保護行為。這也就是為什麼如果管理員本身無法理解瓜田李下的意義,以及維持中立所要做到的程度,不如下台一鞠躬。-cobrachen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15:09 (UTC)

我無意猜測閣下留此留言是否針對於我,但我需要澄清一點:在保護後回退與不回退都不應該是管理員的錯,本來就有那句話寫着,不管有多少人看見,但已經盡了告知的義務。拿這件事來說,我不回退已經讓保留中華民國國旗一方不爽了,那麼由此猜測,我若回退則去掉中華民國國旗一方也有可能會有抱怨。這正是其中的一個二難點:10號晚8點(UTC+8)我的回退只是為了向保留一方表示我並沒有如你們所想象的那樣,在保護的時間點和態度上有問題——回退並不是因為我做錯了,只是我不想再聽這些話了;打一個不恰當的比方,「哭得響的孩子有奶吃」,若有冒犯亦請包涵。如對此事還有質疑,請到互助客棧提出,感謝。—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7月10日 (四) 18:30 (UTC)
(:)回應:上面所指出的例子和你無關,也和這個條目無關,發生的時間是在去年。-cobrachen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19:58 (UTC)
(:)回應:TO 菲菇,我從沒有要求閣下回退到我的編輯版本,我只是質疑你的保護措施不適宜且過當,所以你對我的「哭得響的孩子有奶吃」批評或描述真如你所言一點也不恰當。我尊重你你不承認你的保護時間點與保護態度有問題的主觀認知,但請你也尊重另一角度的看法。--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02:48 (UTC)

我滿以為這個爭論已經解決,才移去該模板。沒有其他意思的。-Hello World! 2008年7月13日 (日) 14:43 (UTC)

也就是說,你編輯時完全無視條目被保護與否,反正就憑著好用的管理員權限給他編輯下去就是了?而且根本就完全習慣於編輯別人動不了的條目,以致於對保護模板視而不見?200.127.104.152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01:22 (UTC)

中華民國就中華民國吧。

有些人那麽想中華民國的那面旗在這個列表上出現,就讓他們那樣做吧。反正他們在國際場合已經沒有什麽露面機會的了,在互聯網上給它們顯擺一下我認為無傷大雅。--Kcm367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2:31 (UTC)

再這樣吵下去,辯論什麽才算「國家」、「中華民國」是不是國家,是沒有結果的。那邊說人家英語版日語版有那面旗,所以要加上;這邊說人家西班牙語、荷蘭語、德語、意大利語版上沒有,所以不該加。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加還是不加,誰都説不定。不加,有人不滿意;加了,有人感到不妥。要怎麽解決?--Kcm367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2:48 (UTC)

維基百科從來不以讓所有人都爽都高興都滿意都妥當為目標,不然維基百科早就關門大吉了。您不爽就不爽吧,無所謂。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百度百科相信很符合您的胃口。不過維基百科已經為讓某人某團體不爽而付出了被封鎖的代價,這個團體就是Kcm367老人家熱愛的中國共產黨。不過您有沒有共產黨那麼大的能量就要看您的造化了,不然最多也只是在討論頁里吠兩句而已。—ニャン ワン 2008年7月22日 (二) 03: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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