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Doctrina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基礎條目 Doctrina屬於維基百科哲學和宗教主題的基礎條目擴展。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哲學專題 (獲評未知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哲學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哲學領域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未評級未評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尚未接受評級。
 未知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尚未接受評級。

提一提[編輯]

留意現時已有這個條目--123.202.64.105 2015年4月25日 (六) 12:30 (UTC)

Doctrine[編輯]

諸位以為en:Doctrine當譯為什麼?教典(已經有教義)?是有巨多語言版本的條目,且這個詞意義眾多,特此徵求意見。--淺藍雪 2015年3月16日 (一) 13:45 (UTC)[回覆]

主義?例如杜魯門主義。—AT 2015年3月16日 (一) 14:23 (UTC)[回覆]
主義也有了--淺藍雪 2015年3月16日 (一) 15:12 (UTC)[回覆]
學說好像也有了,教理沒有!--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克勞 2015年3月16日 (一) 15:30 (UTC)[回覆]
這個詞可能要多重消歧義。對外主張如何?—AT 2015年3月16日 (一) 19:04 (UTC)[回覆]
也不是完全對外吧,另外「教理」和「教典」都只局限於宗教,未免偏頗,想到了準則,應該符合政治、軍事、法律的用途,但是宗教上就有點麻煩。最後想到一點,中英文畢竟差別太大,這個詞恐怕是找不到完全對應的漢語詞了。按日語版ja:ドクトリン (Doctrine)只有政治、軍事意義,宗教用途分開用了ja:教理,但上面寫著的對應英語還是Doctrine,也就是說他們分了兩個條目。日語版的用法似乎可以參考,而且他們那個孤立的教理條目還意外的有很多來源。其實我現在有點搞不清楚教義和那個ja:教理的區別。。--淺藍雪 2015年3月17日 (二) 02:05 (UTC)[回覆]
教條?——C933103(留言) 2015年3月17日 (二) 06:30 (UTC)[回覆]
不可能是教條教條教義教理同義,主義雖與此詞同義,但已有外語連結;準則也不可能,將此譯為準則,則範圍太過狹隘了。因此多重消歧義是我比較支持的做法。--太陽花學運一周年,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討論)加入。 2015年3月18日 (三) 14:54 (UTC)[回覆]
準則為什麼很狹隘?另外怎麼個消法,不知哪位可給個意見。--淺藍雪 2015年3月19日 (四) 21:50 (UTC)[回覆]
既然這個詞沒有統一意思,可以直接用拉丁源詞Doctrina。——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3月20日 (五) 02:26 (UTC)[回覆]
這樣怕被人當維基詞典刪掉。。要不還是消歧義加維基詞典鏈接?--淺藍雪 2015年3月20日 (五) 12:24 (UTC)[回覆]
教條這個條目,建議移回到教義,因為在中文裏,教條有負面意思,教義較為中性。教條這個條目,可以改為對教條主義(dogmatism)的介紹。我已經發起更名請求,請各位參加討論,謝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3月24日 (二) 07:19 (UTC)[回覆]
該詞軍事上一般譯作「學說」,如縱深作戰學說,譯成「教條」或「準則」放這些訊息進去總覺得怪怪的。--Ai6z83xl3g留言2015年3月28日 (六) 11:31 (UTC)[回覆]
所以我說用拉丁詞源Doctrina最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3月28日 (六) 13:07 (UTC)[回覆]
那就拉丁詞唄。實際上呢。。感覺還是別翻譯了,拉丁詞沒人會搜(別的拉丁定語還好,這個太小眾了),加上中文也不一定非要和外文對應,又可能涉嫌詞典(用中文還好,一用外文標題很容易讓人覺得是詞典)我只好決定放棄。--淺藍雪 2015年3月29日 (日) 00:01 (UTC)[回覆]
Hi,我已經建好這個條目,見教義。採用這個譯名,原因是這個譯名常用,而且與它的原來字根意義一致。但是考慮到它的多種歧義,所以條目內容會類似於多重消岐義。教義原來的條目,主要介紹宗教內容,所以移動到教義 (宗教),這邊主要介紹Dogma,內容是以宗教學為主。此外,倣效日語維基,建立教理條目,用來專門收集與基督教相關的內容。請各位編者提出意見,或是參加編修,感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3日 (五) 06:25 (UTC)[回覆]
他的多重歧義是在外語里不是在中文裡,用中文標題算怎麼回事?既然建立了就用蘇州君意見好了,見Doctrina--淺藍雪 2015年4月3日 (五) 23:46 (UTC)[回覆]
(:)回應:維基有中文優先的原則,見命名常規:「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則請使用中文來對條目進行命名,並將外文原文附在條目的首行。」問題不在於原文,而是中文將同一個原文對應到多個不同譯名,又用同樣名詞來譯另一個名詞。既然可以被譯為教義,而且也是最早及最常見譯法,以此來當成主要中文譯名並沒有問題。在漢語世界裏面有多少人直接使用拉丁文Doctrina?最早也是從英文譯出來,而不是用拉丁文,以此來作條目名稱有很大問題。--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4日 (六) 10:14 (UTC)[回覆]
@Alfredo ougaowen:我上面也說過這問題了,但是教義只是其一個意思,也不是「最常見譯法」[來源請求]。@蘇州宇文宙武:怎麼看。--淺藍雪 2015年4月6日 (一) 21:28 (UTC)[回覆]
誰說最早從英文翻譯過來的,有證據嗎?就我個人經驗,這詞叫「主義」的多,可能跟我是政治學專業有關。既然各種意義都有,還是應該用平等消歧義(Doctrina),這已經不是用命名常規可以解決的問題,因為不僅名稱不一樣,意義也不一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7日 (二) 00:26 (UTC)[回覆]
先從這邊開始,命名常規:「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則請使用中文來對條目進行命名,並將外文原文附在條目的首行。」我們需要先證明閣下提議的條目名稱在中文裏的確是比其他譯名更加常用。因為我們生活環境不同,我周圍使用拉丁文的人不多,請教@蘇州宇文宙武:及@淺藍雪:兩位編輯閣下,在你們專業領域裏面,是習慣於用1. doctrina 2. doctrine還是3. 中文名詞(教義,學說或其他譯名)?能否提供一些佐證?--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7日 (二) 16:10 (UTC)[回覆]
上面說的很清楚了,同樣的話別再問一遍。--淺藍雪 2015年4月7日 (二) 16:22 (UTC)[回覆]
(:)回應,我的問題也很清楚了,閣下為何認為doctrina比中文譯名更為常用?這是我的問題。是因為閣下的生活經驗,還是有什麼文獻可以被拿來佐證?--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7日 (二) 17:35 (UTC)[回覆]
這個問題與下面diploma和diplom有相似之處但也有差別。差別是,diploma和diplom指相對具體的東西,但中文沒有恰當的對應詞彙;doctrine在歐洲語言裡有特定含義,而中文純粹因為語言關係在不同情況下對應不同的詞彙。doctrine這個條目其實沒有必要翻譯,翻譯了是自找麻煩。當然,翻譯了,也有好處,最少可以增進對這個詞彙的理解。要解決條目名稱問題,可以用diploma的解決方法,即使用外文拼寫,外文當然選英文而不是拉丁文或任何其它文。Bigtete留言2015年4月12日 (日) 03:13 (UTC)[回覆]
(:)回應,「doctrine這個條目其實沒有必要翻譯,翻譯了是自找麻煩。」對於此段,我個人加入維基的目的是分享知識,雖然這是一種自找麻煩的行動。至於有沒有必要翻譯,我覺得其內容是有意義的,所以麻煩點也值得翻譯。現在我的問題還是沒有獲得解決,命名常規:「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則請使用中文來對條目進行命名,並將外文原文附在條目的首行。」這個常規在這個條目中是不是應該被使用?當已經存在(但可能不精確)中文譯名時,為了追求精確,我們是不是應該放棄中文名稱來當成條目名,而直接使用外文?這個命名常規是不是應該被放棄,或是加上更多但書,只限於某種特定狀況下才能使用?--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14日 (二) 02:44 (UTC)[回覆]
不抬槓。日語版在這個條目的處理上是恰當的,日語用了音譯詞,中文沒有doctrine的音譯詞,(也許有,但我沒有聽說過),在這種情況下,直接用外文是一個不錯的選擇。Bigtete留言2015年4月14日 (二) 03:33 (UTC)[回覆]
(:)回應:我不反對可以直接使用外語當條目名,我只是想知道這個做法是不是合理的,因為有很多條目用的中文譯名並不精確,但之前因為有命名常規,所以我不會去改變它。如果這種做法沒問題,我以後就會直接把這些條目都移動,以它的原文來當條目名稱。--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14日 (二) 07:08 (UTC)[回覆]
已加入一些來源,說明doctrine被譯為教義的一些例子。--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15日 (三) 17:33 (UTC)[回覆]
某些人的英文中心主義讓人十分不爽,請勿忽視拉丁詞的詞源地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06:39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請問閣下準備好回答這個問題了嗎?「在閣下的專業領域裏面,是習慣於用1. doctrina 2. doctrine還是3. 中文名詞(教義,學說或其他譯名)?」--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07:05 (UTC)[回覆]
這跟我什麼領域沒有關係,要說我的領域是用「主義」最多的,但正本清源方是正道,數典忘祖卻是不該,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07:08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再請問閣下,對於命名常規:「所有條目命名都應當首先使用大多數中文用戶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同時儘量確保其他人可以簡單且符合常識地鏈接到這些條目。」閣下認為用拉丁文可以符合這個要求嗎?為何不使用梵文或是希臘文?--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07:14 (UTC)[回覆]
因為這個詞是拉丁詞出現最早,最沒有歧義,又不是出自梵文或希臘文,為什麼要用梵文或希臘文?其餘無論翻譯成教義還是主義都容易混淆。再說這就是個消歧義,算不上真正的條目,要看這條目在其他語言的寫法,請點擊其他語言版本。——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07:22 (UTC)[回覆]
(:)回應,寫維基不能只是為了炫耀自己知識,而是需要讓讀者容易理解。就如同閣下所說,在你的領域中,讀到的都是主義,這些譯名都不是由拉丁文來的,而是由英文譯來的。當然閣下對於拉丁文瞭若指掌,但是對於一般讀者,這並不是個良好的編寫風格。--2015年4月22日 (三) 07:30 (UTC)
不止是從英文譯過來的,還有其他語言,所以有重定向啊!他們要搜照樣能搜到,還有這跟編寫風格有什麼關係?——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07:33 (UTC)[回覆]
(:)回應,編寫風格指的是能夠讓讀者易於檢索,易於了解。所以我才會針對每個不同的譯名做分節解釋,我相信這比丟一個拉丁字還有意義。至於條目名稱,我希望能夠選擇一個常用的中文譯名當主條目,以符合常規。--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07:38 (UTC)[回覆]
第一,所謂的編寫風格有重定向,什麼都不是問題;第二,你正在這麼做,我也沒有反對;第三,這是不可能的,中文裡對這詞歧義太大,沒有常用與不常用之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07:43 (UTC)[回覆]
@Bigtete:請問對於蘇州閣下將你提議的名稱,又移動回來,閣下有什麼意見嗎?--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07:18 (UTC)[回覆]
Doctrina是符合先到先得原則並且沒有絲毫歧義的,其餘只能做重定向。——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07:28 (UTC)[回覆]
(:)回應,說到先到先得原則的話,這個條目是由我創的,其內容也幾乎是由我一個人貢獻,能否尊重我的意見?--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07:31 (UTC)[回覆]
你創建的名稱是有歧義的不準確的,我們移動到了正確的名稱,你就已經失去了先到先得的優勢了,懂否?——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07:35 (UTC)[回覆]
(:)回應,雖然不盡完美,但是將此詞譯為教義是很常見的,閣下可以閱讀一下漢英字典,我在條目內容中也提供了一些來源。我認為可以適用於常規,用中文譯文為主,即便有歧義也可以用(副標題)來解釋,並不一定要使用少人使用的拉丁詞。如果閣下對於拉丁文很熟悉,能不能貢獻一下這個詞在古典拉丁文中如何使用,向讀者展示一些範例?--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07:40 (UTC)[回覆]
都已經說了中文歧義大,還要用中文就是罔顧事實了。至於拉丁詞,未必要在古典拉丁文中,現代教廷仍在用,見信理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07:51 (UTC)[回覆]
這是中文維基,使用中文並不是罔顧事實,拉丁文中心主義也不是件好事。事實上,多數中文讀者都使用中文,而不是拉丁文,使用中文譯名並沒有什麼問題,它需要的是解釋,這是編輯應該做的,寫到讓讀者可以懂,而不是硬丟一個詞要人看。--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07:55 (UTC)[回覆]
誰硬丟了,不是在條目中解釋了麼,這麼解釋他們還不懂?說我是」拉丁文中心「也是醉了,這詞本來就是拉丁詞源,跟中心有啥關係?用中文的話,你能告訴我主義放在教義下面合適否?還是你認為主義就是教義下面的一層意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07:59 (UTC)[回覆]
(:)回應,閣下說的解釋,是我做的編寫,我當然會努力去做。這個單字源自拉丁文,但是放在拉丁文的語境中,主要應用在基督教會中,基本上都會被譯為教義或教理,視其教會傳統而定。在拉丁文的解釋中,並沒有可以被譯為主義的部份。主義是否能被對應到教義,在喀爾文主義中,有這個寫法,也就是我們說的喀爾文主義,實際上是喀爾文發展出的基督教教義。被當成法律術語,是在英美法的環境中出現,被當成外交與政治上的術語,則是在美語中使用。--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08:34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如杜魯門主義等,如果不加入英文解釋,讀者很難理解它原來對應的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07:30 (UTC)[回覆]
總結:這個問題我不想繼續爭論下去了,留給其他人吧,反正原則是兩條:不能用中文(歧義大)、不能用英文(非詞源,非唯一用語,忽略其他語言),其他怎麼樣都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07:55 (UTC)[回覆]
(:)回應,就如閣下引的信理部,現代拉丁文中的doctrine,只應用於教會中,幾乎可以毫無疑義的譯為教義或教理。有其他意義都是在英文中發展出來。在中文維基中被禁止使用中文,這對我來說是很難以理解的。--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08:01 (UTC)[回覆]
都是英文中發展出來的?你確定?哈爾斯坦主義勃列日涅夫主義等是英文麼?是中文名稱歧義大不能用中文,又不是不讓你在條目中用中文,少給我亂扣帽子。好了,這個問題不討論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08:06 (UTC)[回覆]
(:)回應哈爾斯坦主義勃列日涅夫主義等,由我為了編寫這個條目而查到的資料,我相信是由美語的用法延伸過去,譯為其本土語言之後才使用的,應該不是由拉丁文延伸過去,如果閣下相信是由拉丁文發展出來的,可以提供來源,我們慢慢討論,至少也可以提供一個例證,說明在拉丁文中,的確是有這種用法。現在是我提出了一個條目名稱,寫好了條目,補充了來源,閣下不同意這個名稱,移到你喜歡的,閣下應該要提出你的來源來證實你的移動有其道理。現在說閣下不想討論這件事,也不準備提出來源,不對條目做編寫,這讓其他編輯難以繼續編寫這個條目。--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08:25 (UTC)[回覆]
多說幾句,你相信是美語用法衍生,可是要拿出證據,反正我沒看到。沒有證據表明其他語言沒有這種用法,而且追根溯源都是從拉丁語衍生的,那用拉丁語是天經地義,至少比中文確切多了。用拉丁語作為條目名稱妨礙你的編寫了麼?沒有吧。那你就繼續編寫好了。就這麼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10:26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閣下沒看到,相信是因為根本沒做過研究,這我也不覺得奇怪。現在我的問題一直在停留在命名常規:「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則請使用中文來對條目進行命名,並將外文原文附在條目的首行。」但是閣下從來不對此做出說明。用拉丁文當條目名不影響我編寫,但是將會影響到閱讀者,所以我認為需要繼續討論,直到有共識為止。閣下說,中文譯名不精確,我不曉得用教義來譯,不精確之處何在?由條目中,已經很清楚看到這是一種常見的譯法,特別是在譯拉丁語doctrina時。當然它有其他譯法,教義這個詞也被用來譯其他名詞,像dogma,但是這都可以用(加上副標題)來解決。
事實上,我一開始編寫就是用這種方式,但是被閣下跟淺雪藍閣下否定了。誠如閣下說,中文不精確,有歧義,但是並不代表這個名詞是沒有中文譯名的,只是之前譯者選擇了許多不同譯名,也不代表中文必然劣於拉丁文。我並沒有發明這些譯名,也不想去干涉現有譯名到底好不好的問題;我的重點始終在於,既然已經有了中文譯名,在中文維基中就應該使用中文譯文,在開頭附上外文原文,並解釋它有其他的譯名,將這些譯名做好整理。閣下不能一直要求其他編輯提出證據,但是閣下從未主動提過來源來說服其他編輯。--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17:25 (UTC)[回覆]
如果中文的譯名中有一種意思占壓倒性多數,你儘管用,可惜不是。將會影響到閱讀者?這是你自己臆斷的吧,還沒有哪位閱讀者提出因為條目名稱是拉丁文而受到影響。之所以說中文不準確,是因為有巨大的歧義(注意是」巨大的「),有巨大的歧義當然不準確不能用,還要我多重複麼?現在這樣其實是平等消歧義,是最沒有異議的做法,換做其他任何名稱都有歧義,而且還是巨大的歧義。既然你是創建者,就要拿出證據來證明你說的是最正確的,而不是讓我拿出反例,更何況我已經拿出了。你也提到不只我一個人有異議,淺藍雪也是,那你更應該聽取大家的意見,而不是在這固執己見。其他的我也不會再多費唇舌,真的很沒意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2日 (三) 17:56 (UTC)[回覆]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我不理解中文到底那邊得罪你,中文譯名有多巨大的歧義。所謂的大家,也只有你一人吧。我一直很客氣在這邊進行討論,也努力在編修內容,加入適當來源,條目名稱想等到得到共識再修改,目前是閣下強制移動了條目,強制修改,之後舉報破壞,請多注意維基禮儀。--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3日 (四) 07:13 (UTC)[回覆]
中文沒得罪我,是你的行為得罪我了。上面這麼多人對中文命名提出異議,你卻視而不見。我也不想多說,社會上流行一句「法庭上見」,我也贈你一句「WP:VIP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3日 (四) 07:22 (UTC)[回覆]
看來我要成為在中文維基中,因為堅持要用中文而被封禁的編輯了。--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3日 (四) 07:53 (UTC)[回覆]
你要是覺得上面參與討論的有別人支持中文就@一下唄,又見偽造民意,這一把原創研究也是。--淺藍雪 2015年4月23日 (四) 16:47 (UTC)[回覆]
@淺藍雪:,在常規:「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則請使用中文來對條目進行命名,並將外文原文附在條目的首行。」既然已經有中文翻譯,這譯名有其來源,又無法證實原文的確是比中文譯名更加常用,在這情況下應用常規是很合理的。我一開始建立條目是符合常規的,也提供來源,閣下想把它移到拉丁字去,我很願意與閣下繼續討論下去,以獲得共識。--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3日 (四) 17:07 (UTC)[回覆]
@淺藍雪:,因為我不太通拉丁文,不確定這個字的意義與用法,希望閣下提出一些來源,解釋這個拉丁名詞在哪些文獻中被使用,其使用方式及意義為何,以收斂我們的討論,感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3日 (四) 17:09 (UTC)[回覆]
@淺藍雪:,其實回味一下閣下這句「拉丁詞沒人會搜(別的拉丁定語還好,這個太小眾了)」,可以知道我們兩人的意見事實上並沒有太大差距,這也是我為何認為應該考慮用中文譯名為主的原因。我們只是需要一點時間再討論,好好形成共識,為這個條目選擇一個好的名稱。--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3日 (四) 17:19 (UTC)[回覆]
@淺藍雪:,Bigtete閣下跟我不是同一人,現實生活中不相識,不過我們曾經合作過一些條目。--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4日 (五) 10:33 (UTC)[回覆]
@Alfredo ougaowen:用戶核查是別人的事,我只是提出而已。我的意思是要不乾脆別寫,既然寫了只好就用拉丁文,討論都在上面。這個爭議實在並無必要,吾亦不會再就此回復,但求社群達成一致即可。--淺藍雪 2015年4月24日 (五) 10:35 (UTC)[回覆]
@淺藍雪:看到閣下在方針中的討論,相當熟悉與支持中文優先原則,為何在這邊改變了主張?是因為閣下對拉丁文有特別的感情?--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5日 (六) 02:27 (UTC)[回覆]
@淺藍雪:,最早是閣下做出移動,造成了爭議,我並沒有挑起爭議,只是持續尋求共識,希望找出可以讓閣下跟蘇州君滿意,又符合常規的做法。閣下拒絕討論,我又沒有管理員權限,條目很難繼續下去。--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4日 (五) 10:46 (UTC)[回覆]
我思考了很久,@蘇州宇文宙武:的意見是主義這個字無法被教義所涵蓋,但常規不鼓勵用外文開頭。我們可以使用教義 (學說)這樣的標題嗎?相信可以解決蘇州君的疑難。請問諸位的看法,同時也請@淺藍雪:閣下發表意見。--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6日 (日) 05:25 (UTC)[回覆]
教義是學說的一種麼?你到底懂不懂用括號有什麼用?對於這個消歧義來說純粹多此一舉,我的回應已經很明白了,因為你一再煩我,我也只好再多此一舉回應下,但不會有下次。——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6日 (日) 06:50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其實說教義是學說的一種,或學說是一種教義,在語義上也沒有問題。不過如果閣下不滿意,我再想想有什麼標題可以用,我相信我們之間一定是有個折中立場可以讓大家滿意,讓條目更好。--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6日 (日) 06:54 (UTC)[回覆]
@淺藍雪:根據書生的意見,我把教義移動到宗教教義,內容對應到dogma。因為閣下曾反對、刪除類似的移動,為尊重閣下,在此請閣下發表意見。--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9日 (三) 01:50 (UTC)[回覆]

問:中文命名常規討論[編輯]

命名常規中:「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則請使用中文來對條目進行命名,並將外文原文附在條目的首行。」這項常規,在目前我編寫條目中遇到困難。條目doctrine,因為其有多個中文譯文,其中一個譯名為教義,也可以譯為學說,主義等,且另一原文名稱dogma同樣被譯為教義。我以教義這個譯名來創造條目,在條目中說明其有多個不同譯名,之後將不同用法下的譯名,以加上(副標題)方式來拆分成不同條目,分別敍述。

但用戶@蘇州宇文宙武:及@淺藍雪:不同意這種作法,主張,因為中文譯名存在歧義,在這種情形下,應該使用拉丁文名,也就是doctrina。用戶@Bigtete:主張,在這種情形下,可以使用英文,也就是doctrine。他們共同認為中文優先的常規不應該適用,只是對於應該以英文為主,或拉丁文為主,有所爭議。

在此情形下,命名常規是否仍然適用?或是我們應該修改掉這條以中文為主的常規,在此提出討論。 --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4日 (五) 11:00 (UTC)[回覆]

以下陳述我的意見,我認為既然已經有中文譯名,常規應該仍然適用,只是需要適當將它拆成不同條目或章節,陳述有不同譯名,同名異譯或異名同譯的狀況,並分別敍述。--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4日 (五) 11:00 (UTC)[回覆]
其實我還是不太清楚在信仰上doctrine和dogma是否有明顯的差異,目前看來,dogma主要針對意識形態及信仰,若和信仰上的doctrine有顯著差異,dogma的中文條目可以用教義 (信仰),另外,好像有另一個條目教理在說明宗教信仰上的doctrine--Wolfch (留言) 2015年4月24日 (五) 17:15 (UTC)[回覆]
從韋氏字典來看,doctrine和dogma是被列為同義/近義字,不過dogma在天主教及東正教中,特別是用來指經過宗教會議確認過的doctrine,在系統神學中,dogma被用來指宗教上根本不可改變的主張,在實際應用上有不同之處。doctrine在翻譯之初,有教義及教理兩個譯名,dogma被譯為教義,但在二次戰後,在教會中開始有人注意到這幾個譯名在中文裏有混淆的可能性,開始做出一些整理。另一個難譯的原因,doctrine在美語裏面,可以用來指國家的對外政策,常被翻譯為XX主義,XX學說,在中文裏面造成一字多譯的狀況。
同名異譯/異名同譯的狀況,在中文中很常見,因為直接音譯的例子不多。不過這並不足以構成以外文作為條目名稱的必要,因為已經有中文譯名,可以用消歧義以及加(副標題)來處理。我一開始創立條目,先將dogma移動到教義 (宗教),dogma條目用來介紹在比較宗教研究中的用法;以教義來作一個大的消歧義頁面,裏面介紹doctrine的各種中文譯名,有哪些外文字是也被中譯為教義,類似字有哪些,以及教義在中文裏的原始來源及用法。建立教理條目,介紹doctrine在基督教會內的使用,法律方面的用法,在法律原則中介紹,軍事用法,在軍事準則中介紹。至於外交及政治上,這部份還沒分拆,因為收集資料不夠多。
這種建立方法,我相信是符合於常規要求的,但遭到用戶@蘇州宇文宙武:@淺藍雪:@Bigtete:的反對,他們分別主張要以拉丁文及英文作為條目名稱。因此在這邊對於中文優先的常規提出討論,在條目探討中,我會繼續就條目內容來與這幾位用戶達成共識。--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5日 (六) 02:09 (UTC)[回覆]
這沒什麼好說的,在中文翻譯存在好幾個意思且這些意思都沒有絕對占優勢的地位,用原文是沒有錯的,這就是消歧義的做法,與命名常規無關。——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5日 (六) 05:34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閣下的意思是,如果存在多個中文譯名,常規就不再適用,應該統一使用外文,對嗎?--Alfredo ougaowen留言
消歧義本來就不是正式的條目,用那種語言要視情況而定,反正只要中文翻譯的意思有多個且沒有一種意思占主導,就應該不用中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25日 (六) 05:45 (UTC)[回覆]
我覺得關鍵在於這幾個詞在中文中的用法,如果中文用法裡不區分異同,那麼就在一個條目里說明(例如中文國家與英文的一對多的對應關係),如果在中文裡有明確的不同用法,則應該分別闡述。其實這個問題在於不同語言之間的詞彙並非一一對應造成的。在A語言裡多義的某個詞彙,在B語言裡可能就一個意思,而A語言裡只有一個含義的詞彙,在B語言裡可能就是多種含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4月27日 (一) 01:42 (UTC)[回覆]
另,教義 (宗教)的命名方式並不太妥,似乎應該是宗教教義更合適一些。而教義 (信仰)似乎叫做信條更為合適?總之,在中文語境裡,一般是如何使用他們的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4月27日 (一) 01:51 (UTC)[回覆]
信條是另一個麻煩例子,因為它可以被對應到creed,dogma跟doctrine。這些都是現成已使用中的中文譯名,我覺得可以使用常規,名稱可以討論,無論如何,相信只要在條目中說清楚,提供來源,提供消歧義,提供另一個條目的連結,我們沒有必要非使用拉丁文或英文來當條目名稱不可。--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7日 (一) 02:03 (UTC)[回覆]
同意shizhao看法。不能對應則不應強求對應。 --達師 - 318 - 527 2015年5月4日 (一) 12:24 (UTC)[回覆]
同意書生兄的觀點。消歧義應該從中文的觀點出發,若無法與其他語版條目一對一對應時,就不該強求!--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5月5日 (二) 14:35 (UTC)[回覆]
同樓上,所以我才放棄了。--淺藍雪 2015年5月7日 (四) 15:37 (UTC)[回覆]
@淺藍雪:如果用中文的教義來建立條目,在條目中說明它可以對應到doctrine或dogma等多個意義,doctrine又有多種譯法,這樣閣下可以接受嗎?--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5月10日 (日) 14:50 (UTC)[回覆]
我看不出來他怎麼就能對應到octrine或dogma--淺藍雪 2015年5月10日 (日) 14:56 (UTC)[回覆]
@淺藍雪:條目中有提供來源可供查證。--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5月11日 (一) 02:16 (UTC)[回覆]

建議改名:「Doctrina」→「教義」[編輯]

Doctrina」 → 「教義」:根據中文優先原則--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5月25日 (一) 15:52 (UTC)[回覆]

(-)反對:客棧里提出的問題未解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6月6日 (六) 12:03 (UTC)[回覆]
未完成:無共識。--Kolyma留言2015年9月17日 (四) 13:12 (UTC)[回覆]

Doctrina回復原中文條目名討論[編輯]


條目Doctrina建議回復到創建時的中文條目名,教義,以符合中文維基百科中以中文命名優先的慣例。此條目原命名為教義,爭議起源於@蘇州宇文宙武:與@淺藍雪:兩位閣下堅持以拉丁文為優先,認為教義無法涵蓋條目內容,蘇州閣下將條目更名為doctrina;@ShizhaoShyangs:曾表示應以中文命名優先。請各位編輯發表意見,謝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6月7日 (日) 14:21 (UTC)[回覆]

中文命名優先才符合命名常規。—Chiefwei - - 2015年6月9日 (二) 02:40 (UTC)[回覆]
我已多次重申立場,至今立場不變。而且,移動討論不應移動到這裡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6月10日 (三) 02:01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依照閣下意見,改變討論標題。--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6月10日 (三) 02:25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Doctrina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4日 (一) 21:3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