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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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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馬縣是位於日本關東地方一級行政區,1871年(明治4年)12月10日由小幡縣、伊勢崎縣、前橋縣、岩鼻縣、沼田縣、安中縣高崎縣和七日市縣合併而設,1876年(明治9年)8月21日與栃木縣部分區域合併後成為現在的群馬縣。群馬縣現有12個、15個和8個共計35個二級行政區前橋市群馬縣政治中心和全縣2個中核市之一,另外1個中核市為高崎市。群馬縣還2有個施行時特例市,為伊勢崎市太田市。群馬縣另有5個,不被認為是一類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