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達黎加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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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達黎加是一個位於中美洲國家。本文記述哥斯達黎加歷史。

哥倫布前哥斯達黎加[編輯]

最早的哥斯達黎加居民從事打獵和採集。一個小型的文化同時也發展起來。在哥倫布到來之前,哥斯達黎加擔任了一個連接中美洲和安第斯土著文化的「中間區域」角色。

西班牙殖民統治[編輯]

1502年克里斯托弗·哥倫布登陸哥斯達黎加。不久之後,土著居民被西班牙征服。隨着後續西班牙多個遠征,今哥斯達黎加地區的第一個殖民地Villa Bruselas於1524年建立。[1]

1709年,Talamanca地區印第安人起義。

哥斯達黎加被納入新西班牙危地馬拉都督轄區的一個省。在殖民時期,哥斯達黎加保持緩慢發展以及相對貧困。

獨立[編輯]

19世紀初,拿破崙佔領西班牙引發了西屬美洲的革命爆發。繼墨西哥獨立戰爭之後(1810至1821年),1821年哥斯達黎加成為獨立的墨西哥帝國一部分。1823年,墨西哥發生革命皇帝阿古斯丁·德伊圖爾維德被推翻。隨後,哥斯達黎加加入中美洲聯合省。1838年,中美洲聯合省解散。哥斯達黎加獨立。在這之前,由於缺乏與歐洲供應商的聯繫,哥經濟一直處於掙扎狀態。1856年,威廉·沃克,一個美國冒險家。他的私人武裝開始入侵中美洲。在登陸尼加拉瓜之後,威廉·沃克自稱尼加拉瓜總統和重新恢復奴隸制。在他的軍隊進入哥斯達黎加領土之後,他想要擴張至哥斯達黎加。哥斯達黎加隨即宣佈戰爭,並擊退他的軍隊。

民主制[編輯]

自1869年後,哥斯達黎加成為一個民主國家。哥斯達黎加避免了一直困擾中美洲的暴力活動。在1917年至1919年,費德里科·蒂諾科·格拉納多斯作為一名獨裁者統治哥斯達黎加。1948年3月12日至同年4月24日之後,政府起草了一部新憲法。憲法確定了選舉制度以及廢除了軍隊。至此,哥斯達黎加是少數一個沒有軍隊而維持民主制度的國家。現今,哥斯達黎加的經濟是依靠生態旅遊和技術發展。

參考資料[編輯]

  1. ^ 存档副本. [2017-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