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休斯頓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威廉·休斯頓(英語:William Churchill Houston,1746年—1788年8月12日),是美國的一名教師、律師和政治家。他曾經代表新澤西州出席大陸會議美國制憲會議。1785年,他進入美國哲學會

早期生涯[編輯]

休斯頓出生於南卡羅萊納州薩姆特的一個農民家庭,他的父母從愛爾蘭遷徙到美國。休斯頓就讀於新澤西州立大學(即普林斯頓大學)。1768年畢業後,他擔任教員,並在1771年成為數學和自然哲學教授。

美國獨立戰爭[編輯]

自衛軍[編輯]

1776年,英國軍隊佔領普林斯頓,致使大學的學生和教授被迫回鄉。休斯頓隨即參加了附近的新澤西州薩默塞特郡的民兵組織,並擔任上校職位。次年,英國軍隊離開新澤西州,休斯頓再次返回學校並擔任教員。

大陸會議及法律事業[編輯]

1777年,他被新澤西州議會任命為議員,並任職於防衛委員會。1779年,新澤西州派遣他擔任代表,出席大陸會議。隨後他再返學校,並在1781年獲得律師資格,他隨後在新澤西州特倫頓設立了自己的律所。在這段時期中,因為他的積極活動,他被稱為「新澤西州高級法院的書記員」。1783年,他徹底離開教員的工作並全身心投入到法律事業中。1784年和1785年,他都出席了大陸會議[1]

制憲會議[編輯]

1786年,休斯頓被委任負責研究《邦聯條例》中存在的問題,他參加了同年的安納波利斯會議並討論了這些問題。與其說這個會議是討論條例的修改,不如稱之為塑造新的憲法會議。1787年,美國制憲議會召開,休斯頓作為代表出席了會議。但是僅僅一周後,他因為健康原因被迫離職[2]

去世[編輯]

隨後的一年中,他身患肺結核,並於費城去世。他的遺體在費城第二基督教長老會火化,隨後埋葬在費城的芒特弗農公墓。

參考[編輯]

  1. ^ Glenn, Thomas Allen. William Churchill Houston, 1746-1788. Norristown, Pa.: Privately printed, 1903.
  2. ^ HOUSTON, William Churchill, (1746 - 1788). congress.gov. [2013-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