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呈秀(1571年—1627年),字尚書,直隸薊州(今天津市薊州區)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歴監察御史。官至兵部尚書。見魏忠賢「直呼為親父」,天啟朝「五虎」之一,勸魏忠賢定《三朝要典》,盡除東林黨人,明人朱長祚《玉鏡新譚》說「崔呈秀結交逆璫,殘害多人,其不忠不孝如梟獍,其殘害忠良如豺狼,其貪婪淫穢如狗彘」[1]。崇禎初年(1628年)魏黨敗,崔呈秀於薊州被梟首示眾[2]。
弟崔凝秀,官浙江總兵。
子崔鐸,中順天鄉試,後革除,充軍;崔鏜,襲錦衣衛指揮使,後革除,因年幼獲釋;崔鑰,襲錦衣衛指揮僉事,後革除,因年幼獲釋。
- ^ 清·計六奇,《明季北略》(卷3):十月,上神明默操,宣州捷之,猶敘功加蔭寧國公魏良卿、安平伯魏鵬,鐵券成,猶命給之,既而楊維垣疏崔呈秀,借廠臣行私。乞正兩觀之誅,主事陸澄源亦參崔呈秀,奪情為安,忍於無親。御史賈維春亦參崔呈秀,說事賣官,娶娼宣淫,但知有官,不知有母。三綱廢弛,人禽不辨,方有旨令回籍守制。
- ^ 清·計六奇,《明季北略》(卷3):時崔呈秀在蘇州,一閉目即見受刑諸臣,忽報會勘,知不免。與寵妾蕭靈犀,痛飲自縊。五十七歲矣。靈犀亦伏劍死。家貲籍沒,呈秀斬首。史載呈秀自縊在十月初四日,或奉旨斬於薊州,在十二月也。鍾秀弟凝秀,浙江總兵,子鐸文,僅五篇即中。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編輯]
- 《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編輯]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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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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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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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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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賜進士出身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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