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亥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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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迫害韓語:기해박해己亥迫害 Gihae Bakhae ?)舊稱己亥邪獄韓語:기해사옥己亥邪獄 Gihae Saok ?),是朝鮮憲宗時期政府於1839年迫害天主教的事件。

背景[編輯]

1801年辛酉邪獄開啟了朝鮮王朝迫害、肅清天主教徒的先河,一改朝鮮正祖年間放任天主教「自起自滅」的態度,以鎮壓天主教為國策。但是,辛酉邪獄有時僻黨爭因素,鎮壓天主教只是僻派韓語벽파奪權口實,所以適可而止,並未持續,朝鮮天主教很快恢復與發展。時派的安東金氏勢道政治時代,沒有改變鎮壓天主教的國策,但氛圍寬鬆。朝鮮教會繼續在地下發展教徒,1831年教宗額我略十六世宣佈朝鮮教會與北京教區分離,成立獨立的朝鮮教區。1836年法國傳教士皮埃爾·菲利貝爾·莫邦法語Pierre Maubant(Pierre Philibert Maubant,羅伯多祿)在朝鮮教徒的接應下渡過鴨綠江入朝,朝鮮始有歐洲傳教士(此前有兩位華人傳教士周文謨和劉方濟),當時朝鮮的傳教士都來自法國巴黎外方傳教會

道光十四年(1834年,純祖三十四年)十一月,朝鮮純祖薨,八歲的世孫李奐即位,為朝鮮憲宗,大王大妃金氏(純元王后)垂簾聽政。純祖生前將輔佐世孫(憲宗)重任託付給趙寅永[1]。純祖託孤之事在正史中沒有明確記載,但仍可得到印證,比如憲宗在趙寅永上疏中的批示[2]和純元王后金氏的講話[3][4]。道光十五年(1835年,憲宗元年)以後,趙寅永曆任吏曹判書、奎章閣提學、水原留守、禮曹判書、戶曹判書等要職。他以「衛正斥邪」標榜,大力弘揚「正學」即性理學。早年熱衷於金石學等考據學(漢學),又堅持程朱理學正統(宋學)[5] ,因此被稱「漢宋折衷論」。[6]憲宗初年,豐壤趙氏與安東金氏勢力均衡,明爭暗鬥。安東金氏對天主教寬容,豐壤趙氏遂祭起「衛正斥邪」的大旗。

過程[編輯]

道光十九年(1839年,憲宗五年),趙萬永、趙寅永為首的豐壤趙氏掀起鎮壓天主教的己亥邪獄,這年春開始搜捕各地天主教徒並處死,最早進入朝鮮的三名法國傳教士洛朗-約瑟夫-馬呂斯·伊姆貝爾英語Laurent-Joseph-Marius Imbert(Laurent-Joseph-Marius Imbert,范世亨,朝鮮教區主教)、雅克·奧諾雷·沙唐法語Jacques Chastan(Jacques Honoré Chastan,鄭牙各伯)、皮埃爾·菲利貝爾·莫邦法語Pierre Maubant(Pierre Philibert Maubant,羅伯多祿)同時殉教。七月實行「五家作統法」,十月十八日以憲宗名義頒佈由趙寅永撰寫的《斥邪綸音》[7][8]。三天後,趙寅永拜相,授議政府右議政領議政左議政長期空缺,他成為實際上唯一的宰相,豐壤趙氏的聲望和勢力壓倒安東金氏,確立了自己勢道政治的地位。他對朝鮮憲宗和純元王后闡述自己的施政理念[9]陶山書院華陽書院等多家著名書院施以特典,對前代名儒宋稚圭韓語송치규吳熙常等賜諡號,徵召和起用「山林」儒士洪直弼金邁淳韓語김매순等人,以此達到弘揚「正學」的目的。

事後[編輯]

法國於1846年因法國傳教士被殺為由問責朝鮮,法國艦隊司令讓-巴蒂斯特·塞西耶(Jean-Baptiste Cécille,一譯瑟西耳)因不熟悉朝鮮海岸在忠清道洪州外煙島留下一封致朝鮮宰相的書信後離開,這是朝法之間最早的外交文書。[10]1847年,奧古斯丁·德·拉皮埃爾(Augustin de Lapierre,一譯拉別耳)率領法國艦隊以迫害傳教士為由前往越南炮轟沱㶞峴港),隨後北上朝鮮接收回信,在古群山島觸礁,無功而返。[11] 1848年法國相繼發生革命和政變,政局動盪,無暇顧及遠東。

參考資料[編輯]

  1. ^ 尹定鉉《雲石遺稿》序:「我憲宗大王沖齡嗣服,公(趙寅永)以肺腑之親,獨任內講,如漢之授帝書禁中者……自古文人之所未有也。賤臣嘗侍前席,上每語公內講時事:『自朝至日昃,不離左右,勤勤懇懇,竭誠勉戒,予敬而憚之,誦讀溫習,未或少違典學而有進,嚴師之力也。』」
  2. ^ 趙寅永《雲石遺稿》卷之七,〈乞休致四疏〉「況我先王簡拔卿以遺小子,任之以輔導之責」
  3. ^ 《承政院日記》,憲宗五年十一月初十日「先大王簡拔倚毗之重,予之所依賴為理之意,卿(趙寅永)既知之矣」
  4. ^ 《承政院日記》,哲宗元年十二月初六「昔我純宗大王以輔導憲宗之任,委之於此大臣(趙寅永)」
  5. ^ 趙寅永《雲石遺稿》卷之九,〈彝齋實記序〉。「蓋自程朱繼作,聖人之道復明於世,欲求入道之門,惟程朱書是已。」
  6. ^ 金明淑.《19世紀政治論研究》:漢陽大出版部,2004年
  7. ^ 《朝鮮王朝實錄·憲宗實錄》卷6,五年十月十八日
  8. ^ 趙寅永《雲石遺稿》卷之十一,〈斥邪綸音〉
  9. ^ 《承政院日記》,憲宗五年十一月初十日 臣於向者《斥邪綸音》撰進時,以明正學為辟異端之本者……而至於表彰先賢,風厲人士之方,實為此時不可已之先務……而臣又有因言端繼陳者,前此經行別薦,固已多得其人,而山澤林樊之間,或有守善而見漏,則恐非野無遺賢之道也。且明春為式年應薦之時,另飭各道,益加搜訪,就應薦之例,寓別薦之意,必以篤學力行之士從實入薦,而有其人則不必拘於多寡,無其人則又不可苟然充數。
  10. ^ 《朝鮮王朝實錄·憲宗實錄》卷13,十二年七月初三日
  11. ^ 《韓法關係資料(1846-1856)》,《教會史研究》1,197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