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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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羽明,字升衢,奉天寧遠州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舉人出身。初官江寧府知府。康熙三年(1664年),接替郭廷弼任松江府知府一職[1][2],任內奢侈淫縱,靡所不至。通過徐二官謀逆案,謀求升職,而報撫院韓世琦,致使大量百姓被殺。期間又趁機訛詐鄉間。康熙六年(1667年),工科給事中周明上奏查辦,發現其歷年貪污數千萬。1670年,由陳殊訓接任[3]

張羽明任松江知府期間,下轄上海縣的豫園被當地一些士紳改為清和書院,供以張羽明長生祿位。書院尚未完工,張羽明便遭到罷免,只得停工。

參考資料[編輯]

  1. ^ 《皇清書史·卷十五》:張羽明,字升衢,寧遠州舉人,官江寧知府。康熙初官松江者知府則張羽明,同知則彭可謙,皆好書牒素積與案等廢百事而書之,傳為美談。(大瓢偶筆)
  2.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3. ^ 曾羽王《乙酉筆記》:羽明遼東人,自稱為平西王吳三桂旗下。奢侈淫縱,靡所不至。衣冠體面,掃盡無餘。其大者有安昌王之子朱某,改名徐二官,年十八九,薙髮於龍珠庵為僧。有奸人輩借其名,聳動鄉愚,遂有札付名式。鄉人有暗藏之者,偶捕快以獲盜事發覺,因及謀逆,將強盜、謀逆、立教合成一案。羽明以為功名之躐轉在是,飛報撫院韓世琦,聞之於朝。擬凌遲斬絞者六十餘人。生員蔡宿一。 周浦人,無辜死於獄底。傅淳一亦死於獄。流徙諸党家族有五六百人。羽明乘機索詐無辜富室者,不下萬餘金。康熙六年,工科周明特疏,糾參其歷年侵漁錢糧累數千萬,松人快之。
官銜
前任:
郭廷弼
松江府知府
1664年-1670年
繼任:
陳殊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