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章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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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章達近照

李章達(1890年—1953年12月9日),字南溟廣東東莞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2]

生平[編輯]

李章達幼年父母雙亡,靠叔父撫養。少年時進入東莞縣城的「子曰館」,後來進私塾四書五經清朝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進入廣東黃埔陸軍小學。宣統元年(1909年)畢業後,升入南京陸軍第四中學。1911年加入中國同盟會,並參加了武昌起義。1911年11月,李章達等南京陸軍第四中學學生,與武昌陸軍第三中學學生合編,充當黃興的衛隊,駐漢陽昭忠祠總司令部[1]

民國元年(1912年)初,李章達從武漢回到廣州,隨朱執信編練民軍,並被派到民軍中擔任教練員。1912年6月,李章達考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炮兵科。1913年參加廣東討袁(世凱)運動。討袁失敗後逃到上海。1917年隨孫中山返回廣東,參加護法運動。1918年,出任援閩粵軍總參謀部少校參謀,隨粵軍開入福建省北洋軍閥作戰。1918年底南北議和後,赴上 海協助朱執信開展《建設》雜誌發行工作。1920年底,被廖仲愷派往蘇聯學習,途中在赤塔受戰亂阻礙,乃返天津,輾轉返回廣州。1921年春,出任粵軍第一師工兵營長,後來任大元帥府警衛團團長、討逆軍支隊長、大元帥府參軍。1922年6月陳炯明發動六一六事變,孫中山遷避永豐艦。次日,李章達趕到永豐艦,參加了討伐陳炯明的軍事活動[1]

1924年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後,李章達被任命為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協助廖仲愷辦理黨務。1925年,任廣州國民政府懲吏院委員。1926年4月,任廣州市公安局局長,任內整頓治安。廣州國民政府發動北伐戰爭後,李章達留守廣州,為北伐軍招募夫役送往北伐前線。1927年4月,蔣介石發動四一二政變後,李章達辭去一切職務,舉家遷居香港。其間,汪精衛曾派陳公博請李章達參與政事,被李章達拒絕[1]

1931年6月,李章達赴贛州會見國民革命軍第十九路軍將領蔣光鼐蔡廷鍇,勸他們聯合廣東廣西地方勢力共同反對蔣介石。後來,李章達隨十九路軍赴上海,在十九路軍一·二八抗戰中,協助蔣光鼐籌劃抗擊日軍。十九路軍調往福建後,李章達從上海返回香港。1933年1月,李從香港赴福建,任福建省政府委員、秘書長。1933年11月間,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福州成立。李章達被推選為政府中央委員兼政治保衛局局長。閩變失敗後,李章達繼續避居香港[1]

1936年5月,沈鈞儒等人在上海成立「全國各界救國會」。隨後李章達等人在香港成立「全國各界救國會華南區總部」(簡稱「南總」),李章達任主任委員。其間,廣州市及各地縣先後成立「南總廣州救亡運動協進會」[1]

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中國國民黨當局迫於形勢下令恢復因政治原因而被開除出黨的所有黨員的黨籍,並宣佈赦免過去的政治反對派。李濟深陳銘樞、蔣光鼐、蔡廷鍇、李章達等人回到中國國民黨內參加抗戰。1938年10月,日軍攻佔廣州。此後適葉挺辭去「廣東第四游擊司令」職務,第四戰區命李章達繼任,李章達到深圳設立指揮機構[2]

1939年春,李章達被被調回韶關,任第四戰區中將軍法執行監,任內曾經秘密協助和支持中共領導下的活動[1]。1939年9月,李章達因「不肯填表重新加入國民黨」而被迫辭去軍法執行監的職務。當時蔣介石命所有軍事單位轉令一切軍職人員入黨編組,李章達告訴張發奎(張發奎也是李章達的學生):「我既在福州時聲明脫離國民黨黨籍,此時無理由填表加入」。張發奎乃令李章達速遞辭呈[2]

1941年,李章達參與籌組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後更名中國民主同盟,簡稱「民盟」)及創辦《光明日報》。1945年春節期間,李章達與李伯球等人在梅縣舉行民盟東南幹部會議,成立了「民盟東南幹部會議常設機關」,李章達獲推選為常設機關主任。1946年1月,民盟南方總部在香港成立,李章達任主任委員。同年6月23日,李章達與何香凝等名人分别致電毛澤東美國總統杜魯門,呼籲和平,制止內戰。1948年,李章達參與組建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簡稱「民革」),任民革第一屆中央常務委員兼秘書長。1949年初,應中共中央邀請,李章達代表中國人民救國會北平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李章達歷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廣東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南軍政委員會行政委員會委員、廣東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副主席。1951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華南分局決定成立政治、文教、民族事務委員會,李章達被任命為文教、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1]

1953年12月9日,李章達在廣州病逝[1]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李章达. 廣州市情網. 2016-01-13. [永久失效連結]
  2. ^ 2.0 2.1 2.2 李章达的抗战. 環球網. 2016-02-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黨派職務
新頭銜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執行委員會主任秘書
1948年1月-1949年11月
(由梅龔彬代理)
繼任:
梅龔彬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委員會秘書長
 中華共和國政府職務
新頭銜 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國家保衛局局長
1933年11月-1934年1月
機構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