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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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犯(德語:Täter (Strafrecht)、英語:criminal offender),大陸法系刑法概念,系以可歸責於自己行為實現客觀不法構成要件者,即實行行為實施者,亦稱實行犯

正犯包括直接正犯間接正犯無疑,然而共同正犯在日派體系中歸於廣義共犯,因為共同正犯所有之一部行為全部責任原則是直接正犯及間接正犯所沒有的,似非常接近共犯,其與共犯之差異似乎僅剩下支配力之有無,故尚有爭議。正犯本質為犯罪事實支配,基於犯罪支配理論,直接正犯為犯行支配,間接正犯為意思支配,共同正犯為功能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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