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遣隊及檢控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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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遣隊及檢控組
Immigration Task Force and Prosecution Division
成立時間1994年至今
國家/地區 香港
部門入境事務處
功能特遣行動檢控
上級機構執法組
人員裝備
規模逾127名

特遣隊及檢控組英文Immigration Task Force and Prosecution Division)於1994年成立,隸屬於香港入境事務處遣送審理及訴訟部,其主要責任由調查拘捕,及最終於法院檢控疑犯。由於特遣隊及檢控組所處理的案件涉及人事登記及出入境紀錄等敏感資料,故此甫成立就獲得刑事檢控專員賦予權力於香港裁判法院的檢控事務,為香港唯一一個毋須律政司代為檢控事務的執法機構單位

組織[編輯]

  • 特遣隊及檢控組,由於《香港法例》規定不得執法部門扣留疑犯逾48小時,故此由拘捕至起訴只有兩日時間,特遣隊及檢控組必須合作無間,先由特遣隊處理前期事務,再轉交由檢控組負責後期事務。
    • 特遣隊(英文Immigration Task Force縮寫ITF):負責行動策劃、蒐證認人、拘捕疑犯盤問。由1名總入境事務主任領導,分為10小隊,共有101名便衣人員。為了保護低調,人員只會在進行特別行動時才穿着軍裝。為了保持行動秘密,特遣隊往往在宣佈行動後30分鐘內完成行動。
    • 檢控組(英文Prosecution Division縮寫PD):負責處理香港裁判法院案件,若然案件需要轉交區域法院或者上級法院處理,則會轉交由律政司處理。由名總入境事務主任領導,共有18名主任級和8名員佐級人員,均接受過由律政司提供為期6週的訓練

歷史[編輯]

2011年1月至11月,檢控組檢控個案達到5,947宗[1][2][3],當中逾2,900宗為違反逗留條件案件,其次逾1,125宗為非法勞工案件[4];檢控組每日平均檢控約20至30宗案件[5][6]

設施[編輯]

裝備[編輯]

防暴裝備[編輯]

武器[編輯]

急救[編輯]

參考註釋[編輯]

  1. ^ 入境處捉蛇隊 蒐證檢控一腳踢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4-03-02. 《明報》 2011年11月30日
  2. ^ 拘犯檢控興訟「一腳踢」 入境處特遣隊 「一個頂十個」 《頭條日報》 2011年12月30日
  3. ^ 入境處特遣隊智擒黑工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星島日報》 2011年12月30日
  4. ^ 黑工日趨多元化 收購名酒送外賣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文匯報》 2011年12月30日
  5. ^ 入境處「自主」 拉人檢控一條龍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東方日報》 2011年12月30日
  6. ^ 檢控組獲授權 問訊一腳踢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文匯報》 2011年12月30日
  7. ^ 特遣隊認人房曝光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東方日報》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