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炭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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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炭井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已撤銷的一個市轄區,於2002年10月19日正式劃歸大武口區。曾名石炭區石嘴山三區

歷史[編輯]

石炭井在秦統一六國前,即長期為北方少數民族游牧之地。而秦朝建立後屬北地郡漢朝時又屬廉縣。而後自三國十六國時期,長期被少數民族佔領。北魏時屬薄骨律鎮,西魏時屬靈州普樂郡北周懷遠郡,至隋朝時期歸屬靈州懷遠縣。在宋朝西夏元朝分別統治的時期,同屬定州明朝置「平虜(平羅)守御千戶所」,當時石炭井地區有多被稱之為「上迭里口」(蒙古語)。清朝時期屬平羅所,後又置平羅縣民國時期,該地區挖煤者越來越多,故被民間稱之為石炭溝,石炭即為煤之意。1941年寧夏建設廳廳長李翰園視察此地時,更名為「石炭井」。

1958年為保證酒鋼的煤炭供應,國家開始投資建設石炭井礦區。1959年1月,「代開煤田建井公司」成立,管理石炭井礦區事務。當年5月,寧夏內蒙古勘清了界限,石炭井地區劃歸寧夏平羅縣轄。[1]11月,在石炭井建立了一級的縣轄鎮,轄石炭井、大蹬溝、清水溝和大武口公社。[2]1960年在石炭井設立了大武口礦區,下轄大武口鎮,歸屬平羅縣。1962年9月,平羅縣在石炭井組建了包括大武口溝口(大武口公社)在內的大武口鎮,駐石炭井。1963年7月,將平羅縣的大武口鎮(駐石炭井)和大武口公社劃歸石嘴山市。1968年,大武口鎮駐地遷到大武口,石炭井設立石炭井街道辦事處,為鎮的派出機構。1970年10月23日,石嘴山市革命委員會撤銷石炭井辦事處,從大武口劃出並建立石炭區,成為當時石嘴山市的兩個市轄區之一。1973年6月更名為石炭井區。1973年7月一度屬新建立的銀北地區管轄。1975年11月更名為石嘴山三區,1981年經地名普查重新更名為石炭井區。

1996年,石炭井區面積338平方千米,人口約7.5萬人,區政府駐新華北街,轄4個街道:新華北街街道、新華南街街道、白芨溝街道、溝口街道。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石炭井區常住總人口60389人,其中,新華北街街道21338人,新華南街街道11811人,白芨溝街道19139人,溝口街道8101人。

2002年10月,中國國務院批覆撤銷石炭井區,將原石炭井區行政區劃歸大武口區。

地理[編輯]

石炭井區地處賀蘭山北段腹地,四面環山,地勢險要,位於石嘴山市的西部。其西北與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接壤,南部分別與大武口區平羅縣相鄰,東接惠農縣(現惠農區)和石嘴山區(現惠農區)。總面積為678平方千米,平均海拔1430米。[3]

自然資源[編輯]

礦產資源豐富,現已探明的自然資源有(煙煤、無煙煤)、矽石黏土石灰岩輝綠岩等。其中煤炭是石炭井區的主要優勢,分佈有大量的焦煤、瘦煤、肥煤、氣煤、貧煤和無煙煤六種。著名的太西煤便產於此處。[4]

區接近騰格里沙漠,年降水量少而蒸發量大,蒸發量約為降水量的10倍。降水多集中於7-9月,時間分佈不均,約佔全年總量的70%。地下水補給來源少,富水性差,水資源匱乏。[5]

地處賀蘭山北段低山地區,在山谷中分佈有少量的可耕土地。土地類型多為灰鈣土,成土母質為洪積物和母岩風化殘留物,不適宜農業耕作。自然肥力低,水土流失大,植被稀疏,土地易沙化。植被以天然荒漠草原植物為主體,植被群落單一,生態環境脆弱。[6]

礦難[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關於我區與內蒙古區劃工作情況的回報資料》
  2. ^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關於石炭井礦區行政區劃和建立政權機構問題的批覆》
  3. ^ 石炭井區志 ,第1頁
  4. ^ 石炭井區志 ,第66頁
  5. ^ 石炭井區志 ,第81頁
  6. ^ 石炭井區志 ,第87頁

參考書目[編輯]

  • 編撰委員會(主任:魏卓). 《石炭井区志》. 銀川市北京東路出版社大廈: 寧夏人民出版社. ISBN 978-7-227-039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