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義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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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義神學(英語:Liberal Christianity,又譯為自由派基督教),是當代基督教現代主義運動。

為對抗自由主義神學教義對正統基督教教義的衝擊,基督教內保守派自19世紀末、20世紀初興起了基要主義,以抗衡自由派。

教義[編輯]

自由主義神學通常有以下特徵:

  • 相對於保守派而言,其內部觀點呈多元化
  • 相對於保守派而言,在救贖的問題上持更寬鬆的觀點,包括普救論的信念。
  • 更願意認識和接受基督教以外的立場觀點(如其他信仰和哲學傳統)。
  • 傾向於以現代科學對正統神學進行重估,將聖經中的神跡奇事視為隱喻而非史實來解讀。
  • 不再承認《聖經》的絕對權威性,認為《聖經》只是個人生活和信仰的指導、而非必需遵守及認同所有的教條。
  • 包容不同性取向人士、曾經墮胎的婦女、性工作者,尊重不同宗教人士、少數族裔傳統習俗等。

自由主義神學的「自由」一詞意思是按照現代哲學現代科學來解釋聖經,不將聖經視作絕對權威,故不受聖經本身的權威約束。

自由派的一個重要特點在於其觀點的多樣化,這也使得如何確切界定何為自由派變得十分困難,但自由派神學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否認聖經中的神跡奇事內容,相信人的理性。但不完全接受聖經中的神跡奇事,在保守派基督徒看來就已經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了。

自由派認為保守派為主的教會缺乏同情憐憫愛心包容其他人,導致信徒下降,而保守派強烈反對並譴責墮胎同性戀婚前性行為等行為是沒有愛心及排斥的表現。但自由派所謂的愛心,在保守派看來,就是連非信徒也不接受的如同性戀墮胎等也寬容。 (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過去保守派看來等同通姦,犯下十誡中的姦淫罪,不可寬恕。自由派認同應予寬容和接納,保守派認為這等同縱容。)保守派與自由派之間的爭議通常出於這樣的原因。但近年隨着離婚率的增加,即使是保守派教會對已離婚的教友持寬容態度,儘管並不鼓勵。

自由主義神學的大前提,是以人性的理性分析及科學的發現為依歸;任何與理性和科學不吻合的都要受到反對。結果,自由主義反對基督教信仰的歷史教義,因為這些都是神跡及超自然,而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耶穌復活等等均被質疑。

自由主義神學看聖經是一本普通但有十分具價值和意義的書,但不是在提摩太前書所指聖經是神的默示的。高等批判學從人的觀點出發,分析聖經的書卷,嘗試去發現與作者、日期及重要資源有關的人為因素,所以聖經書卷的寫作日期通常被推後。有關作者的傳統說法通常都被否定。聖經的權威及神聖啟示都被否定。人類應理性分析及了解信仰的真締,不高於聖經與傳統教義。聖經是需要用一個理性的立場去了解的,如果聖經有一些不合常理的事,就應該被否定,因此,聖經的神跡可被摒棄。

自由主義神學強調神的內蘊性(immanence),即是神無處不在,及無事不有。神內蘊性的極端結果是泛神論(pantheism)(神就是一切)。在自由主義神學的教義里,神在各處工作——他在自然界工作;也在演化過程中工作,因此,神跡是不需要的。

傳統基督教神學是教導真理道德的絕對標準,而自由主義卻教導世界是個開放系統。自由派神學認為世事並沒有絕對,也不應該有教義的斷言。任何事物都可以受質疑——包括聖經及傳統的教義。傳統神學應被否定,因為它是一個固定系統(fixed system);而自由派則認為,一切都可以改變。

自由派神學反對個人的救恩和永遠的審判——因為都是無關宏旨的。自由派是樂觀的,它要透過人的努力去建立天國社會福音就是它的信息。神的國不是未來的、不是屬於超自然時代的,而是在今生,透過應用耶穌的原則及倫理觀念便能實現了。

自由派神學否定人的全然敗壞原罪教義。認為所有人生來並非邪惡的,而且基本上是良善的。在始祖亞當夏娃吃「禁果」後,雖然人要面對死亡,但人的世代從此有了分辨善惡的權利。犯罪後的人可以透過教育的指引去行善。耶穌的神性被否定(質疑三位一體),他們認為耶穌是一個好教師和先知,是一個理想的人,是人類的良好典範。聖經的神跡也被否定,因為這些與人類的理性,及現代科學不協調。

歷史[編輯]

19世紀達爾文主義在歐洲興起,理性主義蓬勃發展,某些知識分子開始認為聖經中的神跡奇事不合理性而加以拒絕。因受德國浪漫主義啟蒙運動影響,在新教教會中興起了一項新運動稱為自由神學。被稱為自由的原因是主張此思想的信徒,認為個人有權力認為自己所信的是什麼,不應受到聖經的約束。他們認為,若不在理性之下,信仰便成為了迷信。這種宗教是純粹主觀性的[1]。自由神學的創始人是士來馬赫,他不相信聖經記載着神的特殊啟示,他堅信內心的良知,而這良知可以叫我們在內心、在宇宙間察覺上帝,因為人無法確認自己經驗以外的任何事情,所以對他而言宗教是一種情感的經驗,這種對基督的直覺是宗教唯一的解釋[2]士來馬赫認為新約信經中所解釋的耶穌,都被錯誤解釋了。

士來馬赫同一時期還有一位哲學家黑格爾也屬於自由派學者,他暗指早期基督教(新約時期)的思想只是信仰的原始概念,隨着時間知識會逐漸成熟、完全,所以基督教的信仰需要重新被修正、改變以達到完全的地步。在士來馬赫之後出現許多深受他影響之神學家例如克里斯提安·鮑爾立敕爾接續發展此思想。雖然立敕爾反對士來馬赫所提出的宗教經驗及形而上學的觀念,多強調於倫理及社會行動的焦點,但接下來所發展出的思想都有某些相同信念。此思想注重個人勝於聖經之權威,因為過於注重理性所以對於基督教中許多奧秘之事無法接受,例如聖靈感孕道成肉身耶穌復活、「三位一體」的神等等。因為十分強調懷疑論之思維,所以將歷史中的耶穌與教義中的基督分開來,並且將心理學哲學等思想加入信仰的中心,企圖重新建構基督教的信仰核心。這個思想很快在德國以外的地區散佈開來[3]

歐洲第一次世界大戰帶來自由主義神學的衰亡。後來,一種新的自由主義神學,又稱為「實體神學」(realistic theology)就此形成。新的自由主義神學比舊自由主義神學重視聖經,如陶德英語C. H. Dodd等人就曾認真地研究過聖經。但自由主義神學前提——對聖經默示的否定——仍是自由主義神學的立場。新自由主義神學保留了自由主義神學對人性的基本信念。他們認為人基本上是良善的,並不邪惡,只是「已破壞了的好東西」。

新的自由派神學依然受到保守派的抗衡。

代表人物[編輯]

德國
美國
中國大陸
香港

參考文獻[編輯]

  1. ^ 黎東方. 《西洋全史⑯近代文化史》. 臺北市: 燕京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979: 77. 
  2. ^ 李少蘭. 古勒本《教會歷史》. 香港: 道聲出版社. 2000: 462, 485. 
  3. ^ 麥可·柯林斯、馬修·普瑞斯. 《基督教的故事》. 由謝青峰、李文茹翻譯. 台北市: 台灣麥可股份有限公司. 2005: 178.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