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希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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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希衡(1906年10月9日—1970年),名,號希衡。筆名范行、知人、任典,中國翻譯家。

求學[編輯]

范希衡出生於安徽桐城西鄉小楓樹村。父親范畏堂通古文、精醫術。范希衡自幼就受到較好的傳統教育。1922年秋,范希衡就讀於上海震旦大學特別班專修法文,後因參加五卅運動被開除學籍,面臨逮捕,逃往北平。1925年秋,進入北京大學法文系學習。1927年夏,范希衡畢業,住在沈尹默家,任北京孔德學校法文教員,兼中法大學孔德學院法文講師[1]

1929年秋,范希衡考取比利時庚子賠款公費,進入比利時魯汶天主教大學法國語言文學系學習。1931年得碩士學位(最最優等)。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范希衡與王炳南陳傳璋等部分旅歐學生聚集在巴黎意大利街討論聲援抗日,並受命於中國旅歐留學生抗日救國聯合會組織委託,執筆起草了旅歐學生的抗日救國宣言。1932年,范希衡的博士論文《伏爾泰與紀君祥——對「中國孤兒」之研究》通過答辯,得法國語言學和法國文學雙博士學位[2]

從政[編輯]

1932年,范希衡回國任北京中法大學法文教授兼中法文化出版交換委員會編譯,將江紹原著《中國古代旅行之研究》約二十萬字譯成法文在法國發行,同時編輯《法文研究》,並從事《詩經》翻譯研究等。1934年在北平《文史》雜誌上發表法國蘭松的《文學史方法論》。1935年在上海《社會科學研究》上發表《時代的人生問題試解:獻給找出路的青年》。1937年冬,范希衡任上海中法出版委員會編審,為商務印書館《蘇聯小叢書》編譯《蘇聯諸民族的文學》,介紹蘇聯作家第一次大會各家言論。1937年在《社會科學月報》上發表《中國文學的出路》。他從古今中外的文學發展歷史分析,提出文學發展的出路在於民族主義浪漫派的文學[1]

抗戰初期至1938年2月,范希衡參加上海抗敵後援會國際宣傳委員會,任編譯副組長,編譯抗戰宣傳文字。1938至1940年夏任第三戰區長官司令部秘書,負責編輯國際新聞,與宦鄉合作編寫《前線日報》每周「國際形勢綜述」。1940至1941年他在福建任蘇皖聯立政治學院教授,兼教務長。寫《民族性之研究》和《列強外交政策》。1941至1943年,范希衡在重慶任社會部社會行政計劃委員,兼研究室編譯組組長,編輯《社會行政叢書》,1942年在《中央周刊》著文《關於社會建設的幾個原則》。1944年冬赴安徽視導社會行政。1945年8月轉任安徽省政府委員,督導皖南接收事宜。1946年1月范希衡任安徽省政府社會處處長,建立各縣市社會機構,訓練社工人員,開展社會行政業務。在《安徽政治》上著文《一年來之安徽社會行政》,在重慶《社會建設》上著文《社會工作與大同之治》。[1]

磨難與翻譯[編輯]

1949年2月,范希衡因省政府改組去職。同年夏,他和徐仲年合編《法華字典》,到院系調整時尚未完成。1951年秋,調蘇州革大政治研究院學習,結業後返原校。1952年全國院系調整時調南京大學任法文專業教師,曾編寫《拉伯雷》和《維克多·雨果》,介紹作家和其作品。倡導翻譯外國科幻著作,翻譯有《格蘭特船長的兒女》[3]。1955年8月以現行反革命小集團(同案有徐仲年、毛起、朱一桂)罪被捕,1956年9月經政治審查後,認為不存在反革命小集團,歷史問題不予追究,回原單位原職原工作。回到工作單位的范希衡和人民文學出版社趙少侯聯繫,按照趙的建議開始翻譯法國文藝理論著作,其中的《布封文鈔》於1958年出版。

1958年4月范希衡又一次被捕,此時布瓦洛《詩的藝術》剛剛譯完,聖伯夫的《月曜日叢談》剛譯出二十萬字。5月30日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歷史反革命罪判處徒刑十年。同年8月送龍潭採石公司勞動改造。1962年2月轉江蘇省第一監獄。1962年5月保外就醫回南京。保外就醫的范希衡得以重新整理《詩的藝術》譯稿,並補譯了布瓦洛的《讀朗吉努斯感言》,還完成了一百萬字的《月曜日叢談》譯稿[4]1964-1965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將盧梭《懺悔錄》上半部譯稿交給范希衡審讀,范希衡提出四百多條修改意見。人民文學出版社遂委託范希衡翻譯下半部,於1966年五月完成。1970年9月范希衡由幼女范珊陪同遣送還鄉,到桐城掛車河公社勞動改造。1971年8月2日晨因心力衰竭去世。直至1979年沉冤昭雪。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范錚. 《忏悔录》中译本署名背后的故事. 東方早報. [2014-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30). 
  2. ^ 范希衡. 《赵氏孤儿》与《中国孤儿》. 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0. ISBN 9787532556427. 
  3. ^ 儒勒·凡爾納著,范希衡譯.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 中國青年出版社. 2003. 
  4. ^ 布瓦洛著、范希衡譯. 诗的艺术. 人民文學出版社. 2010: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