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物資供應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行政院物資供應局是1946年3月至1950年行政院物資供應委員會的辦事機關。掌理各機關物資供應之審核、調整及分配事宜,對駐在國外之物資供應機構有指揮監督之權。主管日本賠償物資、美國剩餘物資、善後救濟物資、與各國易貨所得物資、向國外借款所購物資及由政府在國內訂購之大批物資。

歷史[編輯]

1946年3月成立行政院物資供應委員會[1]行政院院長宋子文兼任委員會主席。國防、交通、糧食、農林、經濟、衛生、水利各部及資源委員會、行政院秘書處各派副首長1人兼任委員,中央銀行總裁、物資供應局局長也兼任委員。1947年4月,物資供應委員會改設主任委員(財政部部長兼)、副主任委員(國防部副部長兼)。設秘書長1人兼任物資供應局局長,掌理物資需要之匯編整理I物資的取得、分配及保管、運輸等事項。局機關駐上海九江路89號,下屬有大小倉庫20多個。內戰爆發後,物資供應局任務以採購軍火為主,成為國民政府重要軍事物資機構。[2]

  • 局長江杓[3]
  • 副局長周自新奉派去沖繩島接收美軍太平洋各島的剩餘物資,兼任沖繩島整儲處少將銜處長。[4]
  • 秘書處
  • 需要處
  • 分配處
  • 儲轉處
  • 料帳處
  • 中國駐美物資供應委員會:1941年成立。掌理在美洽訂貸款並自辦一切器材之購運等事宜。
  • 各地倉庫存品檢查整理委員會
  • 清理組
  • 行政院物資供應局青島辦事處
  • 行政院物資供應局華西辦事處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後,行政院物資供應局被軍事接管,演變為現上海物資(集團)總公司[5]

參考文獻[編輯]

  1. ^ 《民國時期中央國家機構介紹》(十七)物資供應委員會,第二歷史檔案館網站
  2. ^ 蔣延齡 陸劍初:「中共地下組織在國民政府行政院物資供應局的鬥爭片斷」,《上海黨史研究》 2000年03期]
  3. ^ 《民國人物大辭典》河北人民出版社第393頁
  4. ^ 《上海电子仪表工业志》 第十编人物 一、人物传略 周自新(1911~1971). [2020-12-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27). 
  5. ^ 姚鶴年:「我地下黨員在國民政府物資供應局進行反劫運鬥爭紀實」,上海市地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