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孔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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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孔廟
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所在湖州市長興縣
分類古建築
時代明、清
編號6-115
登錄2011年1月

長興孔廟長興縣學文廟,是舊時浙江省長興縣的最高學府和祭祀孔子的場所,位於今雉城街道縣前西街人民廣場東南、建設銀行西側。

歷史[編輯]

清乾隆十四年(1749)所刊《乾隆長興縣誌》學宮圖。

長興孔廟始建於北宋寶元二年(1039)[注 1],最初在縣城東門外,南宋建炎年間被南侵之金兵焚毀,紹興十年(1140)遷於縣治以東之太平橋重建,元末又毀,明洪武八年(1375)重建,嘉靖九年(1530)以縣學偏僻簡陋、科第人少,再次遷至縣治以西、箬溪以北之今址。時前廟後學,主軸線上依次為櫺星門泮池、廟門、大成殿(前有東西兩廡)、明倫堂(左右為居仁齋和由義齋)、敬一亭、尊經閣(左右為講堂和饌堂)和啟聖祠。主軸線以西為射圃和倉房,以東為儒學門,入內可東至教諭署和訓導署,西至明倫堂。隆慶萬曆崇禎年間皆有重修,其中萬曆三十一年(1603)重修時改講堂為名宦祠,饌堂為鄉賢祠,拆除廟前的民居,使建築直面溪流,並在溪中建二層的甲秀閣[1][2]

崇禎十七年(1644)再毀,清順治三年(1646)至康熙十一年(1672)陸續重修完成。至乾隆九年(1744)重修後,整座建築群仍南臨箬溪,溪東有甲秀閣,廟前大道上有東西兩座牌坊,分別題德配天地、道觀古今,主軸線上依次為照壁、櫺星門三間、泮池、大成門三間、大成殿五間(前有東西兩廡各九間)、明倫堂三間(左右為名宦祠和鄉賢祠各三間)和尊經閣三間。尊經閣東為崇聖宮三間,前有東西兩廡及宮門三間。主軸線以西為射圃,以東為儒學門、教諭署和訓導署(圖)[1]

民國年間孔廟被改為中山公園,1945年修復後被作為長興中學校舍,文革時遭到破壞,現僅存大成殿、明倫堂及24通明清碑刻。1983年3月大成殿、明倫堂成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010年修繕佈展後對外開放。2011年1月,長興孔廟被整體列入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建築[編輯]

大成殿為孔廟的主體建築,為祭祀孔子之處,今建築為清乾隆九年(1744)重建,面闊三間[注 2],進深11檁,重檐歇山頂,屋面為泥脊瓦當,屋脊陽面書「竣極於天」,陰面書「文光射斗」。長興縣人民政府曾於1963年、1980年和2006年三次撥款修繕。明倫堂為讀書之處,建於明嘉靖九年(1530),面闊三間,進深9檁,硬山頂[3]

大成門抱鼓石殘跡
大成殿南面
大成殿近景
大成殿翼角外側做法
大成殿內景
大成殿進深方向梁架
大成殿面闊方向梁架
大成殿翼角內側做法
明倫堂南面
明倫堂西南側
明倫堂內景
明倫堂進深方向梁架

碑刻[編輯]

孔廟內還保存着嘉靖四年(1525)陳鳳梧書《孔子贊碑》、嘉靖九年(1530)《聖諭碑》、《御製正孔子祀典記碑》、《御製正孔子祀典申記碑》、嘉靖三十八年(1559)姚一元撰、徐中行書、臧繼芳篆額《長興縣新置學田記碑》、隆慶六年(1572)徐中行撰文,臧懋循書《長興縣新修儒學記碑》、萬曆二十四年丁元薦撰,馮偉篆額,錢中偉書《長興縣重修儒學記碑》、乾隆三十二年(1767)知縣方伯撰文《長興縣儒學記碑》等24通碑刻[4][5]

大成殿月台下東側的三塊碑刻,左一為嘉靖九年《聖諭》碑,左二為嘉靖九年《御製正孔子祀典申記》碑,左三為嘉靖四年《州統聖賢之贊》碑
大成殿月台下西側的三塊碑刻,左一為正德元年《長興縣進士題名記》碑,左二左三均為重修碑記
嘉靖四年《州統聖賢之贊》碑碑額
正德元年《長興縣進士題名記》碑局部

註釋[編輯]

  1. ^ 一說為慶曆四年(1044)。
  2. ^ 周圍原有廊,外觀為五間,民國時將其圍築在殿內,外觀變為三間,現存門窗亦系民國時所裝。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清·譚肇基修、吳棻纂,《乾隆長興縣誌·卷二·學校》:「宋寶元二年詔郡邑建廟學,縣令林槩始建學於邑東,躬自訓誨,文風始振。建炎中金人入寇焚毀,紹興十年縣令黃偉遷於太平橋。……元末毀於兵,洪武八年知縣蕭洵重建大成殿、兩廡、櫺星門,飾先聖及四陪十哲從祀諸像,設據德依仁兩齋。弘治四年知縣楊珵撤舊更新,通為修葺,學東建坊碑二座,匾曰先聖門牆、文章淵藪。弘治十三年知縣徐浤重修。嘉靖二年知縣齊之鸞以科第人少,據堪輿說遷於縣西箬溪之北,升任未竟。嘉靖九年湖州推官王濂署縣事,適有詔考正祀典,並頒御製敬一箴及御製范浚心箴、程子視聽言動四箴,遂移大成殿改為先師廟,撤去塑像,止用木主,東西為兩廡,前為廟門,門之內為泮池,又南為櫺星門,門之左為儒學門,折而入東為教諭訓導居第者三,從東而入,正當廟之後,正中為明倫堂,左為居仁齋,右為由義齋,為號房者左右各十間,明倫堂後為敬一亭,亭後為尊經閣,閣後為啟聖祠。閣之左為講堂,右為饌堂,左右為內號房者各六間,明倫堂之東為宿齋所,西為倉房,為射圃,廟門之西為宰牲所,為名宦祠鄉賢祠,祠之前為門,與儒學門相併。規模煥然,十倍於昔。嘉靖三十七年知縣黃扆置學田一百十畝,三十八年重修。隆慶六年知縣顧其志重修,萬曆二十四年知縣劉一臨重修。三十一年知縣熊明遇重修尊經閣,閣既成,復大修殿廡,改講堂為名宦祠,饌堂為鄉賢祠,拓宿齋所之制,創觀德亭於射圃,拓倉房為堂,盡買四面居民屋地及拆去門役私建房屋,繚以周垣,櫺星門前盡撤民屋,高築石岸,面溪臨流,虛敞渟泓,翠映俎豆巽方。於溪中建甲秀閣二層而員其頂。崇禎七年知縣向鼎重修,十年知縣吳鍾巒重修,十一年又增修名宦祠鄉賢祠,十七年兵燹盪柝十之七。本朝順治三年知縣張慎為稍葺櫺星兩廡,九年知縣劉邦貴適屆編審,與教諭李弘名議益諸生優免之額,每生令輪銀二兩,推縣紳姚順之董其出納於時,聖廟明倫堂各皆修葺,康熙十一年知縣韓應恆與教諭張佩綸圖復尊經閣及宮門之左右坊,圮而復整,應恆自為碑記。康熙三十一年知縣任觀瀛重修學宮自為碑記。雍正十二年知縣鮑鉁修葺大成門,乾隆九年知縣譚肇基重建大成殿、尊經閣、崇聖宮,又重修明倫堂,規制較前更加壯麗。……先聖廟一座……東西為兩廡各九間,前為廟門三間,左為井亭,右為敬余所。……又前為泮池,池前為櫺星門三間,門外為照壁,壁前為大道,道之南為石岸、為溪,溪之東為甲秀閣,道左右兩坊,一曰德配天地,一曰道觀古今,乾隆十二年知縣譚肇基重修。……崇聖宮三間,在尊經閣左,東西為兩廡,前為宮門三間,俱乾隆十二年知縣譚肇基重建。名宦祠三間,在明倫堂左,本朝雍正十三年知縣鮑鉁即居仁齋故址重建。鄉賢祠三間,在明倫堂右。」
  2. ^ 明·徐中行,《重修長興縣學記》:「長興縣學舊在城東門外,紹興十年徙於治所之東,嘉靖改元,縣令桐城齊之鸞以其偏於東隅且陋,而於治西營之不果。越十年,崇陽汪公視學以屬署事,推官金壇王濂數月告成。」
  3. ^ 《长兴县在旧城改造中为大成殿·明伦堂让绿》. 梁奕建. 浙江文物網. [2014-03-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25). 
  4. ^ 《大成殿》. 湖州市政府. [2014-03-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25). 
  5. ^ 《长兴县24通明清儒学碑刻回归孔庙原址》. 梁奕建. 浙江文物網. [2014-03-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