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文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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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文弘(?—?),字士可,號碧亭[1]江西饒州府浮梁縣人。

生平[編輯]

崇禎十二年(1639年)己卯科江西鄉試舉人,崇禎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進士[2],刑部觀政。本年授惠州府推官,活疑獄甚衆。時土宼竊發,設計討平之。居鄉敦尚儒雅,誘進後學,凡邑利弊,悉力言於當事,人皆德之[3][4][5]

參考文獻[編輯]

  1.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鮑文弘。曾祖吉,冠帶鄉賔。祖三德。父廷惠,冠帶耆善。碧亭。《易》五房。己酉年十一月初三日生。江西饒州府浮梁縣人。己卯九十二名,會試一百名,三甲十一名。刑部觀政,本年授廣東惠州府推官。
  2. ^ 道光《浮梁縣志·卷十一·選舉》:崇禎十三年庚辰魏藻德榜 鮑文宏 有傳……崇禎十二年己卯(舉人)……鮑文宏 庚辰進士
  3. ^ 《江西通志》
  4. ^ 道光《浮梁縣志·卷十三·人物》:鮑文宏,字士可,福義都墩口人,崇禎庚辰進士,授惠州府推官,讞獄明允,全活甚眾;惠故瀕海,時有盜猖獗,南臺知其能檄委進討,僚友皆危之,文宏毅然督兵即行,密施方畧悉擒渠魁,復解脅從田程輦百餘人聲益著,當道倍加器重。旋盤查肇慶,署篆興寧,厲操守、興教化,發奸摘伏,吏不敢欺;丁外艱去,惠人遮道攀援不忍別,有陳德言再見之頌。既歸尋鼎革,城市坵墟人民彫嚓,每以郡邑利弊興草慫慂當事,於是力主建倉以蘇買米之苦,定官解以免僉民之害,實官廄以除走遞馬差之累,宿困永脫,邑人至今頌功不衰,卒年七十有六,祀鄉賢。
  5.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三十八》:(惠州)推官鮑文宏【弘】,字士可,浮梁人。崇禎十三年進士。平寇。卒年七十六。
官銜
前任:
張正聲
明朝惠州府推官
崇禎年間
繼任:
丁士髦
清朝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