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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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思想是關於戰爭問題的理性總結,並對古今中外軍事經驗的總結、提升,有明顯的時代性和繼承性。軍事思想會隨當時的武器、科技、武裝力量的體制等範疇而不停變化。同時,新的軍事思想會牽引武裝力量和戰爭的發展,令武裝力量可以適應不同的軍事需求。例如,20世紀末出現的「不接觸戰爭」、「零傷亡戰爭」等,都是軍事思想帶領軍事武器向新的方向發展。

古代[編輯]

孫子[編輯]

  1. 慎戰論:「兵者,國之大事」
  2. 速勝論:「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3. 知勝論:「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及用間,多算。
  4. 謀劃,求勢,尚詭論:「不戰而屈人之兵」「上兵伐謀」,「善戰者,求之於勢,而不責於人」「兵者,詭道也」
  5. 間接戰略:「以迂為直,以患為利」
  6. 主動權,靈活性:「致人而不致於人」
  7. 將有五德,五危,二事,三不從。

姜太公[編輯]

呂尚又稱姜子牙。著有兵書《六韜》。

近代[編輯]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和平發展、避免再受世界大戰的浩劫成為近代軍事思想主要環繞的方向。不過,國際戰略局勢的變化未能完全消除因強權、民族矛盾等問題而引起的局部戰爭和武裝衝突。[1]以下是一些著名軍事思想家提出的思想:

馬漢[編輯]

  • 海權論

毛澤東[編輯]

毛澤東十大軍事原則是毛澤東提出的一套軍事鬥爭原則。1947年12月25日,於陝北米脂縣楊家溝召開的會議(史稱十二月會議)上,毛澤東在名為《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的報告中首次提出。這十個原則是:

1.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敵,後打集中和強大之敵。 2.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廣大鄉村,後取大城市。 3.以殲滅敵人有生力量為主要目標,不以保守或奪取城市和地方為主要目標,保守或奪取城市和地方,是殲滅敵人有生力量的結果。 4.集中絕對優勢兵力,四面包圍敵人力求全殲,給敵人殲滅性的打擊。 5.不打無準備之仗,不打無把握之仗,每戰都應力求有準備,力求在敵我條件對比下有勝利的把握。 6.發揚勇敢戰鬥、不怕犧牲、不怕疲勞和連續作戰的作風。 7.力求在運動中殲滅敵人。同時,注重陣地攻擊戰術,奪取敵人的據點和城市。 8.在攻城問題上,一切敵人守備薄弱的據點和城市,堅決奪取之。一切敵人有中等程度的守備、而環境又許可加以奪取的據點和城市,相機奪取之。一切敵人守備強固的據點和城市,則等候條件成熟時然後奪取之。 9.以俘獲敵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員,補充自己。我軍人力物力的來源,主要在前線。 10.善於利用兩個戰役之間的間隙,休息和整訓部隊。休整的時間,一般地不要過長,儘可能不使敵人獲得喘息的時間。

參考文獻[編輯]

  1. ^ 章儉 管有勳。《15場空中戰爭----20世紀中葉以來典型空中作戰評介》。北京:解放軍出版社,2003年:3-4頁。ISBN 7-5065-4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