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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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維(1595年—1646年),九一,一字止庵玉笥[1]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明亡後,自盡殉國。

生平[編輯]

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浙江四十六名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聯捷壬戌會試十二名,三甲一百六十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廣東番禺知縣,興學校,課農桑,以德化民。四年本省同考,以政績卓越,崇禎元年考選,授刑科給事中;三年升吏科右,四年升吏科左,五年升禮科都給事中,六年陞太常寺少卿。崇禎七年(1634年)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2],疏浚了松江、嘉定、上海、無錫等地河道。十二年升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崇禎十五年升兵部尚書,十六年革任。十七年(1644年)三月,以兵部尚書兼右僉都御史赴江南、浙江,督練兵、輸餉諸務[3]。離開北京後,李自成攻破北京。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弘光帝召為戎政尚書。因山東討賊有功,加太子太保。後與馬士英不和,乞省親歸。

同年五月,清軍陷南京。國維在家聞變,召集義勇,至台州,與陳函煇宋之普柯夏卿陳遵謙熊汝霖孫嘉績等擁戴魯王朱以海監國,移紹興,國維任武英殿大學士,督師錢塘江[4]。次年六月初,方國安叛降,國維還守東陽。二十五日,清兵破義烏,追至七里寺,國維召二子張世鳳張世鵬問其生死,長子表示不願苟且偷生,次子猶豫不決,國維即怒以石硯擲擊,不中。世鵬泣曰:「從容盡節,慷慨捐軀,兒等甘之如飴,唯祖母年邁八旬……」。午夜,國維遂整理衣冠,向母訣別,賦《絕命詞》三章,寫「忠孝不能兩全,身為大臣,誼在必死。汝二人或盡忠,或盡孝,各行其志,毋貽大母憂,使吾抱恨泉下!」遺書於次子。南向再拜曰:「臣力竭矣」!跳園中水池亡,年五十二。

國維既死,家人扶其屍於大廳。清兵騎兵多為山東濟寧人,見國維屍體叩頭拜謝。張世鳳不屈而死,被殺於錢塘江畔。浙江總督張存仁敬佩張國維,不忍斷其香火,於是釋放張世鵬。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賜忠敏。著《吳中水利全書》。

家族[編輯]

祖張汝吉,太學生。父張希武,庠生。

紀念[編輯]

後人為祭祀在蘇州山塘街修建張忠敏公祠,1909年11月13日中國同盟會會員陳去病高旭柳亞子等人在此發起成立南社,2009年11月13日改建為中國南社紀念館

參考資料[編輯]

  1. ^ 《明季南略》:「字正庵,號玉笥」
  2. ^ 應天府蘇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鎮江府徽州府寧國府池州府太平府安慶府廣德府
  3. ^ 翁洲老民:《海東逸史》卷四
  4. ^ 張岱《石匱書後集》卷四十《張國維傳》記魯王授國維為建極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
  • 查繼佐《國壽錄》卷三《張國維傳》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七十六》,出自《明史
官銜
前任:
陳鍾盛
明朝番禺縣知縣
1623年-1628年
繼任:
孫曰紹
前任:
陳新甲
明朝兵部尚書
1642年-1643年
繼任:
馮元飇
前任:
阮大鋮
(弘光朝廷)
南明兵部尚書
(魯王朝廷)

1645年
繼任:
陳函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