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賢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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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山敏順王朱賢焌(1386年1月30日—1413年2月15日),明朝齊恭王朱榑庶次子,[1][2]一作第三子。[3]

生平[編輯]

早年[編輯]

朱賢焌是明太祖的第二十三個孫子。[1]

受封[編輯]

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八月,受封為長山王。[3]十一月入朝,與堂兄高平王朱濟燁、慶成王朱濟炫辭歸,各獲賜鈔二千錠,從官分別賜鈔。[4]

永樂元年(1403年)四月,朱賢焌又入朝,與堂兄弟周世子朱有燉、順陽王朱有烜、楚世子朱孟烷、永安王朱孟炯、蜀世子朱悅燫辭歸,都獲賞賜,從官也得賜鈔。[5]

永樂二年(1404年)四月,朱賢焌又入朝,辭歸,獲賜鈔幣,從官得賜鈔。[6]

永樂三年(1405年)三月,冊淮安衛經歷胡福的女兒為長山王妃。[7]

四月,朱賢焌又和堂弟寧化王朱濟煥入朝,明成祖皇太子朱高熾在文華後殿宴請。與朱有燉、朱濟煥辭歸,成祖命皇太子設宴招待,給予賞賜,從官也按例賜鈔。[8]

獲罪被廢[編輯]

永樂四年(1406年)四月,朱榑遣朱賢焌入朝,陳說悔過謝罪之意,又說想親自入京當面陳情。成祖賜朱榑書信並同意。朱賢焌與堂兄弟保安王朱尚煜、朱有烜辭歸,仍得賜宴,各賜寶鈔及文綺襲衣,從官也分別賜鈔。[9]八月,朱榑被廢,[10]朱賢焌兄弟也一併被廢。[11]

去世[編輯]

永樂十一年(1413年)正月,禮部說朱賢焌去世了。明成祖惻然說,這是先父皇的孫子,雖然其父有罪,不得相及,遣官賜祭,命有司治喪葬。[2]

分歧記載[編輯]

罪惟錄》誤作宣德三年(1428年)有福建男子樓濂冒名為「七府小齊王」事敗後,朱賢焌與父朱榑、兄長原樂安王朱賢烶、三弟原平原王朱賢𤍘一同暴卒。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六》
  2. ^ 2.0 2.1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六》
  3. ^ 3.0 3.1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十一》
  4.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十四》
  5.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十九》
  6.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三十》
  7.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四十》
  8.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四十一》
  9.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五十三》
  10. ^ 《明史》卷六·本紀第六·成祖二
  11. ^ 《明史》卷一百一·表第二·諸王世表二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長山國國王
1402年-1406年

原因:父獲罪,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