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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特 (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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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特(?—?),字士奇北宋南劍州順昌縣(今福建省順昌縣)人。

林特在南唐擔任蘭台校書郎。宋滅南唐,擔任長葛縣尉。歷任大理寺丞、三司副使。與劉承規、李溥改革江淮茶法,每年增加稅收百餘萬。以右諫議大夫三司使、修玉清昭應宮副使,真拜三司使。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年),為修上《聖祖寶冊》副使,轉任為尚書右丞。為人邪險,善附會符瑞,丁謂看好他。與丁謂、王欽若陳彭年劉承珪號稱「五鬼」。宋仁宗即位,進刑部尚書、翰林侍讀學士。丁謂貶官,林特也落職知許州。後還朝,以戶部尚書知通進銀台司。他長於吏事,奉詔撰《會計錄》三十卷。病故後,贈尚書左僕射

參考文獻[編輯]

  • 宋史》卷二百八十三 列傳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