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用霖
生平[編輯]
王用霖是清朝舉人,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任博平縣知縣。任內續修前任知縣李維誠編纂未完成的光緒《博平縣續志》,離任後又有繼任知縣彭寶銘續纂修,有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刻本存世。[1]清朝末年出任資政院議員。[2]
參考文獻[編輯]
- ^ 1.0 1.1 聊城地方志提要,聊城文化部落,2010-5-7. [2012-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5-14).
- ^ 韋慶遠, 高放, 劉文源,清末憲政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40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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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用霖是清朝舉人,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任博平縣知縣。任內續修前任知縣李維誠編纂未完成的光緒《博平縣續志》,離任後又有繼任知縣彭寶銘續纂修,有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刻本存世。[1]清朝末年出任資政院議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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