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吾爾語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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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通常認為維吾爾語有中心、和田和羅布三種主要的方言,每一種方言下又可分出不同的次方言,但各地方言差異較小,彼此可以互通。[1]

方言種類[編輯]

歷史上有多種對維吾爾語方言的分類方法,但現今較為公認的是由E. R. Tenishev引入的三種方言的分類法。該體系後被其他語言學者們如M. Osmanov加以修改,但Tenishev引入的原版分類依然是最受公認的。[2]

Tenishev的分類法如下:[2][3]

中心方言 吐魯番
龜茲
阿克蘇地區
喀什
莎車
南部方言 和田
東部方言 羅布話

R. F. Hahn 將中心方言進一步分為北中心子類和南中心子類。北中心子類包括伊寧話(舊稱Taranchi話)、伊犁話和哈密話,南中心子類包括塔里木、多蘭、阿圖什和莫臥兒部落話,也包括原來Tenishev所定義的中心地區南部的方言。他又在南部方言中加入了且末縣話和固瑪鎮話,也許還加入了柯坪縣話(但下表未列出)。[3]

Hahn在中心方言中加入的若干方言也被Osmanov所選用,而Osmanov又進一步把南部方言分成三個子類:子類一包括固瑪鎮話,子類二包括Echi話,子類三包括Cheriya話、于田縣話(舊稱Keriya話)、尼雅話和且末縣話。[4]

下面的表格載明了上述分類方法:

中心方言 北中心子類 烏魯木齊
伊犁
伊寧話(舊稱Taranchi話)
吐魯番
哈密
南中心子類 喀什
刀朗人方言
阿圖什
塔里木
莫臥兒部落
龜茲
莎車
阿克蘇地區
南部方言 子類一 固瑪鎮
子類二 Echi話
墨玉縣
子類三 Cheriya話
于田縣話(舊稱Keriya話)
尼雅
且末縣
和田
東部方言 羅布話

Tenishev的分類方法基於以下四項參數: 音位/i/的質量、音變(metaphony)、語音同化和將來時中動詞的變位。 Osmanov則選用了另兩個參數作為分類標準: 現在-將來時中的變位和未完成時態的動詞分詞[2]

中心方言涵蓋了90%的維吾爾語使用者,而剩下兩種方言只涵蓋相對較少的使用者。[5]

標準語[編輯]

維吾爾語有兩種標準語

  • 標準新疆維吾爾語,主要用於新疆
  • 標準蘇維埃維吾爾語 (Standard Soviet Uyghur),主要用於哈薩克斯坦

上述第一種用於新疆的標準語基於北中心子類的烏魯木齊話,而第二種主要用於哈薩克斯坦的方言基於北中心子類的伊犁話。請注意,雖然蘇聯已經不復存在,但上述第二種方言名稱中的蘇維埃(Soviet)一詞依舊保留。

上述兩種標準語的主要區別在於其正寫法詞庫。新疆標準語基於阿拉伯字母變體,由阿拉伯維吾爾字母作為書寫載體;而蘇維埃標準語是基於西里爾字母的,其子母集被稱為西里爾維吾爾字母。新疆標準語的詞彙極大地受到漢語普通話的影響,而蘇維埃標準語則極大地受俄語影響。[1][3]

參考資料[編輯]

註腳[編輯]

  1. ^ 1.0 1.1 Hahn 1991,第6頁
  2. ^ 2.0 2.1 2.2 Yakup 2005,第6頁
  3. ^ 3.0 3.1 3.2 Hahn 1998,第395–396頁
  4. ^ Yakup 2005,第6–7頁
  5. ^ Yakup 2005,第8頁

文獻[編輯]

  • Abdurehim, Esmael (2014), The Lopnor dialect of Uyghur - A descriptive analysi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PDF),Publications of the Institute for Asian and African Studies 17,Helsinki: Unigrafia, ISBN 978-951-51-0384-0
  • Hahn, Reinhard F., Spoken Uyghur, London and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91, ISBN 978-0-295-98651-7 
  • Hahn, Reinhard F., Uyghur, Johanson, Lars; Csató, Éva Ágnes (編), The Turkic Languages, Routledge: 379–396, 1998, ISBN 978-0-415-08200-6 
  • Yakup, Abdurishid, The Turfan Dialect of Uyghur, Turcologica 63, Wiesbaden: Harrassowitz Verlag, 2005, ISBN 3-447-05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