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夫人 (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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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夫人(10世紀?—983年),北宋宋太宗趙匡義乳母,封陳國夫人

生平[編輯]

耿氏的丈夫為趙某,與之生兒子名趙廷俊,宋太宗時曾為軍器庫副使。耿氏始封鹿郡夫人。宋太宗登基後,太平興國二年(977年)八月,耿氏進封陳國夫人。太平興國八年正月,耿氏去世[1]

雍熙元年(984年),趙廷美被兄趙匡義貶至房州,憂死。隨後,宋太宗從容宣佈趙廷美並非其同母弟弟,而是其父趙弘殷與其乳母耿氏所生[2]

註釋與參考文獻[編輯]

  1. ^ 宋會要輯稿·后妃三·乳母 》【宋會要】太宗陳國夫人耿氏,始封鹿郡夫人,太平興國二年八月封陳國夫人,八年正月卒。
  2. ^ 《宋史》八年正月,涪陵縣公廷美母陳國夫人耿氏卒。雍熙元年,廷美至房州,因憂悸成疾而卒,年三十八。上聞之嗚咽流涕,謂宰相曰 :「廷美自少剛愎,長益兇惡。朕以同氣至親,不忍置之於法,俾居房陵,冀其思過。方欲推恩復舊,遽茲殞逝,痛傷奈何 !」因悲泣,感動左右,遂下詔追封廷美為涪王,諡曰悼,為發哀成服。其後,太宗從容謂宰相曰 :「廷美母陳國夫人耿氏,朕乳母也,後出嫁趙氏,生廷俊。朕以廷美故,令廷俊屬鞬左右,而廷俊泄禁中事於廷美。邇者,鑿西池,水心殿成,橋樑未備,朕將泛舟往焉。廷美與左右謀,欲以此時竊發,不果,即詐稱疾於邸,俟朕臨省,因而為變。有告其事者,若命有司窮究,則廷美罪不容誅。朕不欲暴揚其丑,及盧多遜交通事發,止令居守西洛。而廷美不悔過,益怨望,出不遜語,始命遷房陵以全宥之。至於廷俊,亦不加深罪,但從貶宥。朕於廷美,蓋無負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