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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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淮

大明巡撫寧夏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 直隸保定府安州高陽縣
直隸河間府任丘縣民籍
字號 字禹匯
出生 十月十二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卞氏,継娶卞氏
出身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出身

謝淮(1501年—?),字禹匯,號三洲,直隸河間府任丘縣民籍高陽縣(今河北省高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順天府鄉試第十六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二甲二十六名進士[1][2]。授工部主事,榷稅荊州,升郎中,累官陝西按察司副使,三十三年十月因進表還任違限,被御史提問。累升河南右布政使,三十八年十二月升山西左布政使,三十九年九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3]。依附權臣嚴嵩,四十一年正月為都給事中丘橓彈劾[4],坐免[5]

家族[編輯]

曾祖謝聚;祖父謝鎮;父謝倣。母王氏。慈侍下。兄謝溱。弟謝江、謝洧[6]

參考文獻[編輯]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李其旋、嚴宗嘉《高陽縣志·卷三》:謝淮,字三洲,戊戌,授工部主事,歷巡撫寧夏右副都御史,進階二品,諭祭葬。
  4.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五》:嘉靖四十一年正月,戶科都給事中丘橓劾奏應天府尹孟淮、寧夏巡撫謝淮前為山西布政使,與霍州知州禇相、陽城縣知縣盧修可並著貪聲,而巡撫楊宗氣、巡按楊儲紏劾不及,乞並賜黜罰以彰公道。 上從部擬,留孟淮用,令謝淮致仕,相、修可閒住,奪宗氣、儲俸各三月。
  5. ^ 《明史·卷二百二十六》:丘橓,字茂實,諸城人。嘉靖二十九年進士。由行人擢刑科給事中。……帝久不視朝,嚴嵩專國柄。橓言權臣不宜獨任,朝綱不宜久弛,嚴嵩深憾之。已,劾嵩黨寧夏巡撫謝淮、應天府尹孟淮貪黷,謝淮坐免。
  6.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