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特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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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特公式描述了[1] 帶電粒子(質子粒子離子)穿越介質單位距離時的平均能損,即材料的阻止本領。 對於電子來說,其能損稍有不同,主要是由於其質量較小(要求相對論更正)以及其全同性,並且由於電子的軔致輻射損失能量較多,因此也需要將這一項考慮在內。快速的帶電粒子穿過材料時,與材料中原子的電子發生相互作用,從而激發或者電離材料原子,這一相互作用導致粒子的能量損失。

非相對論的貝特公式由漢斯·貝特在1930年發現,而相對論版(見下文)由他在1932年發現[2]。注意平均能損不同於最可幾能損,後者由郎道-瓦維洛夫理論描述。[3]

貝特公式有時被稱為貝特-布洛赫公式,但這是一種誤導(見下文)。

公式內容[編輯]

速度為,電荷數為(整數,單位為基本電荷),能量為的帶電粒子,在電子數密度為,平均激發能為的材料中穿越距離,在國際單位制中,相對論版的貝特公式為:[2]

(1)

其中c光速真空介電常數為基本電荷和電子的靜質量。

停電的鋁用於質子和質子能,以及貝特的公式,而(紅色)和更正(藍色)
停電的鋁用於質子和質子能,以及貝特的公式,而(紅色)和更正(藍色)

材料的電子數密度可以通過下面公式來計算:

其中 是材料的密度, 是材料的原子序數相對原子質量阿伏伽德羅常數摩爾質量常數

在右圖中,黑色圓圈是不同作者給出的實驗測量結果,紅色曲線是未修正的貝特公式。[4] 顯然,貝特公式在高能區很好地符合了實驗結果。 當添加了一些修正項後,貝特公式符合得更好(圖中的藍色曲線,見下文)。

對於低能帶電粒子,即相對速度 ,貝特公式簡化為

(2)

這可以從 (1)式中將 替代,並忽略其餘 項得到。

在低能區,根據貝特公式,粒子的能損隨 的增加而降低,並在 達到最小值,其中 是粒子的質量(對於質子來說,該極值點約為3000 MeV)。 在極端相對論的情況下,,粒子的能損對數增加,這主要是由於電場的橫向分量造成的。

參考文獻[編輯]

  1. ^ H. Bethe und J. Ashkin in "Experimental Nuclear Physics, ed.
  2. ^ 2.0 2.1 Sigmund, Peter Particle Penetration and Radiation Effects.
  3. ^ H. Bichsel, Rev.
  4. ^ Stopping Power for Light and Heavier Ions. 2015-04-15 [2015-1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