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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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中性(英語:Adiaphora希臘語:ἀδιάφορα),原文意指「沒有不同或不可區分」。[需要解釋]

犬儒學派中「adiaphoron」代表對生活的波折無動於衷。在皮浪主義中,「adiaphoron」則表示無法在邏輯上區分事物。與斯多葛主義不同,該術語與道德沒有特定聯繫。[1]斯多葛主義中 「adiaphoron」表示對道德既不要求也不禁止。在斯多葛主義的語境中,「adiaphoron」通常被翻譯為「冷漠」。

基督教,「adiaphoron」不是信仰所必需的,是否採用則取決於神學的解釋。

犬儒主義[編輯]

犬儒主義的人通過禁慾主義培育道德中性,這意味着對生活的波折漠不關心,這使人們擺脫了世俗的影響,例如財富,名望和權力。例如:第歐根尼在浴缸里生活和冬天赤腳行走。

亞里士多德[編輯]

亞里士多德用「adiaphora」來表示「沒有邏輯上的差異」。[2]:51

皮浪主義[編輯]

皮浪聲稱,所有實用主義(事項、事務、問題、主題)是adiaphora(不區分的,沒有明確的定義,否定了亞里士多德的「diaphora」),astathmēta(不穩定、不平衡、不可測量),和anepikrita(unjudgeable,不可判定)。因此,我們的感官、信念和理論都無法識別真假。[3]

哲學家白桂思已經證明,皮浪使用的adiaphora在反映他在努力把佛教的三相翻譯成希臘文,並透過adiaphora反映了佛教理念中的無我。同樣,他還建議將astathmēta和anepikrita與無常進行比較。[2]:22-59

斯多葛主義[編輯]

斯多葛學派將人類追求的所有對象分為三類:好、壞和道德中性。美德智慧正義自我克制等可區分善惡。除了這些外,還有許多其他追求的對象,例如財富名譽等等,它們本身並沒有好壞之分。因此,這些在倫理學上屬於中立,被稱為「道德中性」。但是這種區分實際上等於從道德領域中排除了道德中性。[4]

基督教[編輯]

路德會[編輯]

宗教改革中,道德中性的問題成為重大爭議。馬丁·路德逝世兩年後的1548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試圖通過一項稱為「奧格斯堡臨時協議」(Augsburg Interim)的法律將天主教徒和新教徒聯合起來。菲利普·梅蘭希頓拒絕了這項法律,因為它不能確保因信稱義作為基本原則。後來,他被說服接受了一種被稱為「萊比錫臨時協議」的折衷方案,認為與因信稱義無關的教義差異是屬於道德中性或對救贖而言並非必不可少的事情。梅蘭希頓的妥協遭到了伊利里庫斯·弗拉齊烏斯和他在馬格德堡的追隨者的強烈反對,後者聲稱在發生醜聞和認罪的情況下,道德中性不再是道德中性。到1576年,這兩種極端都被馬丁·開姆尼茨協和信條的制定者及信義宗會所拒絕。

1577年,協和派精心設計了「協和公式」,以解決真正的道德中性的本質問題,後者被定義為「在上帝的聖言中既非命令也不禁止」。[5]但是,協和派補充說即使是道德中性的事情,當「敵對神的言語」將其強制給他們時,信徒也不應屈服。[6]

路德會的奧格斯堡信條指出,教會的真正統一足以就福音教義和聖禮的管理達成共識。人類建立的傳統儀式也無處不在。

清教主義[編輯]

西敏信條是由清教徒撰寫對信仰的承認,在英國內戰之後被聖公宗拒絕,它區分了崇拜的要素或行為(適當的崇拜)和崇拜的情況。崇拜的內容必須根據聖經內容,這是依據禮拜規範性原則的學說。在這個框架中,敬拜的要素包括讚美(音樂的言語和方式),禱告,聖經的講道,、宣誓,還須具備洗禮和聖餐這兩個聖禮,而敬拜的情況其中包括建築物及其必要的家具和禮拜時間。

他們為了教育和促進和平及改善秩序,敬拜的環境被定義為道德中性的。根據《西敏信條》20.2,[7]在不是「違反道德」的範圍內,一般的信念和行為上是自由的。但是,特別是在敬拜和宗教信仰方面,只能按照聖經中的正當理由,才可以自由崇拜和信仰。

例如長老宗成員有時會考慮需不需要直接從聖經中提取樂器讚美詩問題(與專有的讚美詩相反),由於這是與禮拜要素有關,而不是與可選情況有關,因此,他們會拒絕樂器和讚美詩,他們認為自己既不受聖經的命令,也沒有從聖經中得出的充分必要的推論。[8][9][10]。但是,在現代長老會中經已很少有人堅持這樣的立場。

因此,教徒在禮拜上的立場與關於道德中性的俗語是一致的:「 在必要的事物中,團結;在可疑的事物中,自由;在所有的事物中,慈善 」。

聖公會中的拉丁語主義[編輯]

拉丁語主義最初是一個貶義詞,這詞用於一群17世紀的英國神學家,他們相信符合英格蘭教會的慣例,但認為教義禮儀實踐和教會組織的重要性相對較小。這在劍橋柏拉圖主義者中得到了支持。十七世紀聖公會創始人理查德·胡克( Richard Hooker )在《教會政治法則》的立場上,他認為上帝關心個人靈魂的道德狀態,而教會領導之類的事物則屬於「無動於衷」。但是,他們所擔任的職務遠遠超出了胡克本人的立場,並將其擴展到教義事務上。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Pyrrho. [2020-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3). 
  2. ^ 2.0 2.1 Beckwith, Christopher I. Greek Buddha: Pyrrho's Encounter with Early Buddhism in Central Asia (PDF).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5 [2020-04-26]. ISBN 9781400866328.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6-11-30). 
  3. ^ Pyrrho. [2020-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3). 
  4. ^ The New American Cyclopaedia: 124, 1859 .
  5. ^ Adiaphora. Christian Cyclopedia. 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Paul. 2000 [2018-05-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7). 
  6. ^ X. Church Rites, Commonly Called Adiaphora. The Solid Declaration of the Formula of Concord. [2018-05-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4). 
  7. ^ XX,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with proofs, Reformed, [2020-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8) .
  8. ^ Schwertley, Brian, Sola Scripture and the Regulative Principles of Worship, Reformed online, [2020-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20) .
  9. ^ Schwertley, Brian, Musical Instruments in the Public Worship of God, Reformed online, [2020-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20) .
  10. ^ Schwertley, Brian, Exclusive Psalmody: A Biblical Defense, Reformed online, [2020-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