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農業銀行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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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農業銀行盜竊案發生於2007年4月河北省邯鄲市。邯鄲農業銀行金庫近5100萬現金被盜,疑犯為銀行金庫工作人員任曉峰、馬向景。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最大的一起銀行盜竊案。這起案件同時也反映了銀行管理的部分漏洞,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

行竊過程[編輯]

邯鄲中國農業銀行金庫工作人員任曉峰在前一年年底的時候自行從金庫偷走20餘萬元。其中他使用了12萬元買彩票,中獎10萬元,之後他自己倒貼2萬餘元將錢填入金庫。

三月初,在與同樣熱衷彩票的同事馬向景的交談中,萌生了再次作案的想法。於是開始利用工作機會陸續、多次從銀行金庫偷錢買彩票。最多的一次是4月14日,兩人一次性拿走1800萬元。但是他們買彩票中獎然後填平金庫的想法一直都落空。由於虧空數額巨大,兩人決定4月15日逃跑。

銀行發現金庫失竊金額達5100萬餘元的時候,曾經認為沒有人能搬動如此多現金而沒有及時報警。但是經自查無法找回這些現金的時候才於4月16日報警。公安部發出通緝令通緝有重大作案嫌疑人任曉峰、馬向景的時候,已經是4月17日,距離兩人出逃已經超過3日。

調查及抓捕[編輯]

兩名疑犯任曉峰、馬向景分別於4月19日和4月18日在江蘇連雲港北京被抓獲。另有金庫管理員趙學楠、張強也因有挪用金庫資金購買彩票行為被捕。疑犯宋長海因明知馬向景犯罪事實而為其提供躲藏處所而被捕。

審判[編輯]

2007年8月9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任曉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任曉峰有期徒刑六年。對任曉峰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馬向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被告人趙學楠有期徒刑五年。以挪用公款罪判處被告人張強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以窩藏罪判處被告人宋長海有期徒刑三年。任曉峰、馬向景、趙學楠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9月19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定,駁回任曉峰、馬向景、趙學楠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核准任曉峰、馬向景的死刑。

社會反應[編輯]

由於兩名疑犯為銀行工作人員,且採用多次少拿的方式挪用巨額現金,加之涉案金額巨大,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響。主要有以下幾點:

  1. 社會各界紛紛指責邯鄲農行內部管理混亂;[1]
  2. 發現巨額現金失竊後主要負責人因為怕擔責任而竟然不第一時間通知警方;[2]
  3. 中國的彩票行業是否也有需要反思的地方?[3]
  4. 也有部分媒體指兩疑犯為臨時工,收入不高,亦有值得同情之處。[4]

參考資料[編輯]

  1. ^ 燕趙都市報: 銀行金庫管理流於形式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07年8月10日)
  2. ^ 21世紀經濟報道: 專業人士指出邯鄲農行劫案三大疑點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07年04月20日)
  3. ^ 浙江日報: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博彩文化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07年4月24日)
  4. ^ 燕趙都市報: 邯鄲農行5100萬元被劫案涉案7人已抓獲6人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07年4月19日)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