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忠林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陳忠林(1951年),男,重慶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學家,專長為刑法基本理論和意大利刑法。現任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1],兼任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博士生導師。曾任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自2004年當選全國人大代表以來,他堅持在每年的全國兩會期間提案呼籲改革勞教制度[2]

生平[編輯]

1951年生於重慶巴南縣。1982年獲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學位。1986年取得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碩士學位。1989年到意大利比薩聖安娜高等大學(SSSUP)進修刑法學,1991到1994年任該校客座研究員,1996年成為該校教授,1996年6月獲該校法學博士學位。1998年被西南政法大學破格評為教授,後來成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

社會兼職[編輯]

社會團體[編輯]

科研院所[編輯]

主要著作[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重庆大学法学院长陈忠林:我所看到的李庄案. 南方報業網. 2010-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29). 
  2. ^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劳教制度本身不合法. 昆明信息港-都市時報. 2012-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29).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