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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Honey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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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Josephjong 無言律師~~ I ♥ Wikipedia 2010年3月21日 (日) 10:00 (UTC)[回覆]

2010年3月[編輯]

歡迎蒞臨維基百科。我們歡迎每一位用戶對維基百科作出建設性編輯,惟閣下最近編輯中至少有一項並不具建設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請使用沙盒進行編輯測試,並參閱歡迎頁面以了解更多關於貢獻維基百科的事宜。敬請合作。—─Josephjong 無言律師~~ I ♥ Wikipedia 2010年3月21日 (日) 10:00 (UTC)[回覆]

在模板所提及的問題未獲得解決前或者未於編輯摘要中列明理由前,請勿移除任何維護性模板。閣下是次之模板刪除並不具建設性,亦已遭回退。敬請合作─Josephjong 無言律師~~ I ♥ Wikipedia 2010年3月21日 (日) 10:01 (UTC)[回覆]

歡迎蒞臨維基百科,並感謝閣下對本百科作出貢獻。請閣下於撰寫文章時依從維基百科核心政策中立觀點,然而閣下於中正橋的編輯有違逆「中立觀點」之虞,遂閣下之編輯已獲修正或回退。請謹守既定之核心政策。「相關人物」之次條目具爭議性暫時移至討論頁,等待提出有利觀點與文獻資料以維護維基百科之中立性。Yuugou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12:50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編輯]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桃園縣立瑞埔國民小學」可能轉貼了未經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3月21日 (日) 10:10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編輯]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台北市立螢橋國民小學/temp」可能轉貼了未經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3月21日 (日) 10:11 (UTC)[回覆]

請不要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維基百科,例如您在瑞埔國小‎;所作。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是「字句」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持續違規者將被封禁,禁止其編輯。--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3月21日 (日) 10:14 (UTC)[回覆]

關於侵權條目的處理[編輯]

在下留意到閣下在「臺北市立螢橋國民小學」條目的編輯過程中,有將侵權模板刪除的行為。在下基於善意推定,認為閣下是不熟悉維基百科的規定所致。在下想提醒閣下:依據維基百科的規定,閣下不可以刪除閣下所創建條目中他人添加的侵權模板,否則會被視為破壞而被封禁。

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侵權條目會在提出侵權的後的第七天,由管理員根據臨時子頁面的內容,判斷是否仍有侵權的地方,如果沒有,管理員會將臨時子頁面內的內容移動到原條目,並移除侵權模版。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Wcam (留言) 2010年3月22日 (一) 01:3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