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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 (19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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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任丘市人民政府市长
任期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任期
2020年1月11日—2021年5月18日
副职郑琳、张顺义
前任张新华
继任尚亮(侯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廊坊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防办主任、党组书记
任期
2018年12月—2019年12月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74年10月(49岁)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
籍贯广西博白
民族汉族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居住地 中国河北省任丘市
母校吉林大学

李春(1974年10月汉族广西博白人。毕业于吉林大学,1997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任丘市委副书记、市长。

简历[编辑]

  • 2011.01-2018.12 历任中科廊坊科技谷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廊坊市广阳区副区长,廊坊市政府副秘书长
  • 2018.12-2019.12 廊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防办主任、党组书记
  • 2019.12-2021.5.18,任丘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任丘市委副书记、市长[1]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