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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闻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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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闻诏,字叔宣,别号钦之福建福州府长乐县匠籍[1]

生平[编辑]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官浙江秀水县知县,擢刑部主事,晋员外郎、郎中。天启五年十二月,南京浙江道御史罗万爵疏参旧枢臣赵彦、旧督臣张我续、原任工部尚书白所知暨南京户部员外陈楚产、刑部郎中林闻诏。得旨:赵彦、张我续、白所知俱已有旨了,陈楚产、林闻诏著吏部即与议复。

引用[编辑]

  1.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序齿录》

参考文献[编辑]

  • 《福建通志》
  • 《明熹宗实录》
官衔
前任:
吴其贵
明朝秀水县知县
1616年-1619年
继任:
汤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