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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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鸯
苑里蔺草文化馆与洪鸯铜像
性别
出生(1853-07-07)1853年7月7日
 清朝台湾府淡水厅后垄堡白沙墩庄
逝世1941年8月16日(1941岁—08—16)(88岁)
日治台湾新竹州苗栗郡苑里街
国籍 清朝(1853年-1895年)
 大日本帝国(1895年-1941年)
职业编织家
配偶高治
儿女5名
荣誉
  • 绿绶褒章

洪鸯(1853年7月7日—1941年8月16日)[1],出生于今台湾苗栗县通霄镇白沙屯,草帽席手工艺人,为大甲草帽的催生者,在台湾日治时期带动苑里大甲地区的苑里蔺大甲蔺)编织业。

生平[编辑]

洪鸯

1853年,洪鸯出生于通霄白沙屯,22岁时嫁给苑里西势庄的高治[2]

37岁时,洪鸯丈夫过世,留下她抚养5名孩子成人[1]。往后她改良当地道卡斯族日南社妇女的苑里蔺编制物品,将其制成可遮阳用、以及让头上长有皮肤病孩童能免于虫子叮咬的草帽[3][4],之后便以卖草席、草帽,补贴家用。[5]

明治年间,总督府苑里办务署署长浅井元龄,欲发展苑里编织业,要求洪鸯组织当地女性,传授蔺草编织技巧。她们生产的草帽席统一于大甲的帽席检查所检验后再转销各地,故草帽被称为“大甲草帽”,广受日本人欢迎。[2][5]

之后,洪鸯更受邀到各所学校开班授课,1913年曾获台北第三高女聘为手工艺教师。从新竹到台南沿海地区,约几十万妇女从事此项手工业。然而,这项技艺并未让洪鸯致富。大儿子早逝、小儿子经商失败后,她仅在公学校教学的微薄薪水维持生计。[5][6]

1936年,大甲草帽年销一千六百多万顶,居台湾五大特产的第三位,仅次于糖和米。洪鸯的教导也造就苑里女子拥有一技之长,出嫁时聘金比其他地方高。[2]

1940年,台湾总督府为肯定洪鸯对草帽产业的贡献,颁发绿绶褒章[2]。次年,她于苑里辞世[5]

苑里蔺草文化馆展览解说表示具苑里镇公所林坤山考证,洪鸯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洪秀连为书房先生。

身后[编辑]

苑里镇农会在苑里蔺草文化馆大门口前塑立洪鸯雕像。其旅居美国的玄孙高志辉,还将洪鸯的绿绶褒章捐赠给苑里蔺草文化馆。[2]

参考[编辑]

  1. ^ 1.0 1.1 林满秋. 〈大甲草帽的推廣人─洪鴦 1853.7.7~1941.8.16〉. 《台灣心女人》. 台湾: 远流出版公司. 2000年11月1日: 23页. ISBN 957-324-196-X. 
  2. ^ 2.0 2.1 2.2 2.3 2.4 杨顺发. 〈搶救珍貴的藺草編織文化產業〉. 《科技人文杂志》 (台湾: 中时科技人文杂志社). 2016-06, (第124期) [2017-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21) (中文(台湾)). 
  3. ^ 程薰缓. 〈苗栗.藺草〉. 《尋找一代宗師:那些工藝師傅教我的事》. 台湾: PCuSER电脑人文化. 2011年11月8日: 78页. ISBN 978-986-199-316-4. 
  4. ^ 洪泉湖. 〈鄉土與多元文化 〉. 《台灣的多元文化》. 台湾: 五南文化. 2008年10月1日: 204页. ISBN 978-957-113-912-8. 
  5. ^ 5.0 5.1 5.2 5.3 大甲草帽的催生者─洪鴦(1853-1941). 台湾女人.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2017-02-20] (中文(台湾)). 
  6. ^ 林满秋. 〈大甲草帽的推廣人─洪鴦 1853.7.7~1941.8.16〉. 《台灣心女人》. 台湾: 远流出版公司. 2000年11月1日: 24页. ISBN 957-3-2419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