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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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胤楼(16世纪—1638年),旋极北直隶真定府灵寿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耿胤楼在天启元年(1621年)中举人,五年(1625年)成进士,获授临淄知县。当地人民剽悍,同时粮食歉收,多人因此以偷窃为业,他得知后每次捕获贼人总以严刑处置,人们都不敢再犯事。临淄长期干旱,他在烈日穿着囚衣步行祷告,在祭坛自疏罪状哭泣,雨水立刻降下;其时他也代理寿光县县事,寿光居民来到临淄请他到当地代祷,很快寿光也下雨,士民都感悦。

五年后耿胤楼升任兵部车驾司主事,迁官吏部考功司员外郎,到崇祯九年(1636年)乞假归乡。十一年(1638年)灵寿城陷,他不屈而殉难难,儿子耿参从也因此战死,朝廷得知后事追赠光禄寺少卿,命建祠祭祀,让孙子耿延纶胄监[1]

家族[编辑]

祖父耿德章,长史。父耿三凤,诸生,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康熙《灵寿县志·卷七·人物》:耿(胤)楼,字旋极,灵寿人,长史德章之孙也;父三凤,少好学工画,在诸生目。家窘甚,诵读日益励,天启辛酉乡试第四人,乙丑登进士,授山东临淄县知县。齐民故慓悍且岁歉,多相为盗,楼每得贼皆寘重法,盗因以靖。临淄久苦旱,楼步祷囚服暴烈日中,自疏罪状哭于坛,雨立降;时楼方署寿光篆,寿光士民诣淄请复为文祷之,是夕寿光亦雨,士民大感悦。居五年,升兵部车驾司主事,寻迁吏部考功司员外郎,丙子乞假归,戊寅城陷,不屈及于难,子参从死事。事闻,赠光禄寺少卿,敕有司建祠岁祀,予孙延纶胄监。
  • 康熙《灵寿县志》·卷七·人物
官衔
前任:
罗世锦
明朝临淄县知县
天启年间
继任:
张绍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