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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县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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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县共公布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列表如下[1]

铜梁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1985年5月26日)[编辑]

铜府发〔1985〕44号文件公布第一批5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田堡村崖墓群 东汉 石鱼镇安平乡田堡村 东汉墓葬,共36穴,分布在长100米,高20米的岩壁上。墓室两侧及顶部阴刻有鱼纹及房屋,斧形工具等图案。
2 半边滩崖墓群 东汉 中和乡皂角村
3 七孔子崖墓群 东汉 全德乡青云村 东汉墓葬,共17穴,分布在长55米,宽28米,高13米的七孔子崖壁上。
4 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张佳胤墓 巴川镇龙山坡 在巴川镇人民政府左侧龙山半坡,明代墓葬。
5 卢大邦墓 巴川镇西郭方碑村
6 罗翰林墓 虎峰镇翰林村 清代道光年间墓葬。
7 曾进士墓 侣俸镇十村3组 清代墓葬。
8 寿隆寺 巴川镇民主路原驻铜部队 撤销
9 计都寺 巴川镇南郭铁石村
10 盘龙寺 巴川镇北郭盘龙村
11 慧光寺 土桥镇玉峡工村
12 金钟寺 旧县镇
13 永清寺 永清乡永清村
14 千佛寺 平滩镇千佛村白云山顶 始建于唐代,宋、元、明朝间有修补,毁于兵焚,清康熙末年重修,座南朝北,呈四合院布局,建筑面积823平方米,正殿石木结构单檐悬山顶,穿斗式梁架,该寺前崖下存唐代千佛摩崖造像残存碑记和明代题刻。 撤销
15 巴岳寺 巴岳茶场
16 侣俸寺 南北朝 侣俸镇西岳村
17 东岳庙 安居镇大田街道
18 川主庙 西河镇民兴街道
19 万寿宫 安居镇会龙街道
20 下紫云宫 安居镇政府
21 元天宫 安居镇临江街道
22 众志桥牌坊 二坪镇合滩村 即合滩寺牌坊
23 罗家牌坊 二坪镇狮子村
24 陈家牌坊 维新镇杨柳村5社
25 金欧大桥 旧县镇金欧村
26 会龙桥 安居镇会龙街道
27 铁锁桥 白羊镇千秋村
28 波仑寺摩崖造像 安居镇波仑村
29 三丰洞(天灯石、棋盘石) 巴岳茶场
30 少云佛爷岩摩崖造像 少云镇转龙村
31 罗喉寺摩崖石刻 巴川镇北郭桥家村
32 石船寺摩崖造像 白羊镇石船寺
33 仙隐山摩崖造像 双山乡延寿村
34 凉风佛耳岩摩崖造像 石鱼镇凉风村
35 姚亭碑 维新镇云华村
36 大佛湾摩崖造像 民国 维新镇沿河村
37 西岳山摩崖造像 民国 侣俸镇西岳村
38 巴岳寺摩岩石刻 民国 巴岳茶场
39 马鞍山摩崖造像 民国 大庙镇马鞍村
40 天主堂 近代 巴川镇建设路
41 郭公馆 现代 永加镇政府 撤销
42 琼江书院 安居小学校舍 撤销
43 西泉烈士陵园 现代 西泉镇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1989年调整后的45处[编辑]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天主堂 近代 巴川镇建设路
西泉烈士陵园 现代 西泉镇
寿隆寺 巴川镇民主路原驻铜部队 撤销
计都寺 巴川镇南郭铁石村
盘龙寺 巴川镇北郭盘龙村
慧光寺 土桥镇玉峡工村
金钟寺 旧县镇
永清寺 永清乡永清村
2-9 东岳庙 安居镇大田街道
2-10 万寿宫 安居镇会龙街道
2-11 下紫云宫 安居镇政府
2-12 元天宫 安居镇临江街道
2-13 川主庙 西河镇民兴街道
2-14 千佛寺(含石刻造像) 平滩镇千佛村白云山顶 始建于唐代,宋、元、明朝间有修补,毁于兵焚,清康熙末年重修,座南朝北,呈四合院布局,建筑面积823平方米,正殿石木结构单檐悬山顶,穿斗式梁架,该寺前崖下存唐代千佛摩崖造像残存碑记和明代题刻。 撤销
2-15 巴岳寺 巴岳茶场
2-16 侣俸寺 南北朝 侣俸镇西岳村
3-1 石船寺摩崖造像 白羊镇石船寺
3-2 佛耳岩摩崖造像 石鱼镇凉风村
3-3 大佛湾摩崖造像 民国 维新镇沿河村
3-4 西岳山摩崖造像 民国 侣俸镇西岳村
3-5 仙隐山摩崖造像 双山乡延寿村
3-6 佛爷岩口摩崖造像 少云镇转龙村
3-7 波仑寺摩崖造像 安居镇波仑村
3-8 马鞍山摩崖造像 民国 大庙镇马鞍村
3-9 罗喉寺摩崖石刻 巴川镇北郭桥家村
3-10 巴岳寺摩岩石刻 民国 巴岳茶场
4-1 郭公馆 现代 永加镇政府 撤销
4-2 琼江书院 安居小学校舍 撤销
5-1 金欧大桥 旧县镇金欧村
5-2 铁锁桥 白羊镇千秋村
5-3 会龙桥 安居镇会龙街道
6-1 陈家牌坊 维新镇杨柳村5社
6-2 合滩寺牌坊 二坪镇合滩村 即众志桥牌坊
6-3 罗家牌坊 二坪镇狮子村
7-1 三丰洞(天灯石、棋盘石) 巴岳茶场
7-2 姚亭碑 维新镇云华村
7-3 田堡崖墓群 东汉 石鱼镇安平乡田堡村 东汉墓葬,共36穴,分布在长100米,高20米的岩壁上。墓室两侧及顶部阴刻有鱼纹及房屋,斧形工具等图案。
7-4 半边滩崖墓群 东汉 中和乡皂角村
7-5 七孔子崖墓群 东汉 全德乡青云村 东汉墓葬,共17穴,分布在长55米,宽28米,高13米的七孔子崖壁上。
7-6 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张佳胤墓 巴川镇龙山坡 在巴川镇人民政府左侧龙山半坡,明代墓葬。
7-7 进士卢大邦墓 巴川镇西郭方碑村
7-8 罗翰林墓 虎峰镇翰林村 清代道光年间墓葬。
7-9 曾进士墓 侣俸镇十村3组 清代墓葬。

铜梁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1989年9月13日)[编辑]

“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调整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铜府发〔1989〕113号,1989年9月13日,公布第二批34处文物保护单位,调整第一批5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45处。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人和寨 蒲吕乡人和村
2 鲤鱼村崖墓群 东汉 二坪乡鲤鱼村
3 自来水厂崖墓群 东汉 安居镇临江街居委会
4 王母石崖墓群 东汉 安居镇波仑村
5 喳子石坡崖墓群 东汉 永加乡三龙村
6 柳树村崖墓群 东汉 永加乡柳树村
7 新晏村坡崖墓群 东汉 柏柳乡新晏村〔维新镇〕
8 化古青杠坡墓群 塘坪乡化古村〔永加镇〕
9 乐静寺墓群 福果镇联合石门村
10 陈公墓 新兴乡石滚村〔全德镇〕 撤销
11 杰家墓 华兴镇醒狮村
12 邓邦佐合葬墓 虎峰镇青符村
13 铁佛寺 明清 东郭乡铁佛寺
14 三圣寺 土桥镇六赢村
15 道士庙 白羊镇政府
16 庆寿寺 小林乡同福村
17 明月桥 巴川镇明月街
18 辜家桥 西泉镇接厅村
19 圣灯寺墓塔 小林乡圣灯村
20 大观村石刻 旧县镇大观村
21 宋坪佛耳岩摩崖造像 旧县镇宋坪村
22 半边寺摩崖造像 华兴镇三塘村
23 菩萨湾摩崖造像 永加镇幸福村
24 轿子山摩崖造像 福果镇高雁村
25 佛爷岩摩崖造像 西河镇肖新村
26 吊观音摩崖造像 白羊镇阳寿村
27 会普寺摩崖造像 土桥镇四合村
28 洪水题记 二坪镇碾米村
29 华兴洪水题刻 民国 华兴镇街道
30 圣泉寺石洞题记 巴川镇东郭牛王村
31 民兴川主庙 西河镇民兴街道
何栋元合葬墓 虎峰镇东山村
彭金全墓 大庙镇大石村
隐静寺井 小林十八村乡

铜梁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2003年9月29日)[编辑]

铜府发〔2003〕105号文件,公布了第三批1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县衙(旧址) 安居镇
2 引凤门及城门 安居镇
3 李家祠堂 安居镇
4 天后宫 安居镇
5 禹王宫 安居镇
6 帝主宫 安居镇
7 城隍庙 安居镇
8 文庙 安居镇
9 火神庙 安居镇
10 南华宫 安居镇
11 王翰林院 安居镇
12 吴翰林院 安居镇
13 朱大夫第 安居镇
14 朱家小院 安居镇

铜梁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2010年8月4日)[2][编辑]

铜府〔2010〕112号文件,公布第四批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平滩镇张家大院
2 安居镇汛署
3 虎峰镇林森公馆
4 安居镇曾氏宗祠
5 少云镇邱少云故居
6 虎峰镇白马氏墓
7 高楼镇文革纪念塔

铜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2014年5月29日)[3][编辑]

铜府办〔2014〕63号文件,公布第五批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安居朱家大院
2 安居秦家大院
3 安居肖家大院
4 安居油坊街石牌坊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諮詢銅梁縣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2013-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5). 
  2. ^ 铜府〔2010〕112号 ‘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田野调查工作中,我县复查和新发现文物513处。经认真筛选和考证,其中平滩镇张家大院等7处地面文物具有一定的历史、科学价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平滩镇张家大院等7处地面文物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请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 附件:铜梁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7处) 二○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铜梁县第四批县级 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7处) 一、平滩镇张家大院 二、安居镇汛署 三、虎峰镇林森公馆 四、安居镇曾氏宗祠 五、少云镇邱少云故居 六、虎峰镇白马氏墓 七、高楼镇文革纪念塔 主题词:文化 文物保护单位△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法院、检察院、 武装部。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4日印发
  3. ^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安居朱家大院等4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铜府办〔2014〕63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安居镇属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全镇境内有不可移动文物270余处,其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为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升安居古镇影响力,经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安居朱家大院、安居秦家大院、安居肖家大院、安居油坊街石牌坊等4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法院、检察院、武装部。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