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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廷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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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廷谦(英语:Chan Arthur Joseph,1987年),籍贯广东省南海县香港大律师。人称“金牙大状”的清洪资深大律师徒弟。曾任香港高等法院大法官薛伟成法庭助理。[1]

背景[编辑]

曾就读德瑞国际学校伦敦达利奇学院;并于2009年取得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经济学(荣誉)理学士学位,后获香港中文大学授予法律博士学位,于2014年在香港获认许为大律师。他曾在七警案代表第三被告白荣斌抗辩[2]

参考资料[编辑]

  1. ^ 曾為七警抗辯 清洪徒弟大狀轉事務律師. [2017-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5). 
  2. ^ 【7警裁決】第三被告指本案特殊求輕判. [2017-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