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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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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 哪个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派驻中国大陆特别行政区的第二支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条目由作者自荐,其作者为sdee讨论 | 贡献),属于“军事”类型。
    • (+)支持:质量很高的条目!!!--海藻脑袋~YA!动员令 2010年8月5日 (四) 01:04 (UTC)[回复]
    • (+)支持--祥龙 (留言) 2010年8月5日 (四) 03:24 (UTC)[回复]
    • (+)支持AlexHe34 (留言) 2010年8月5日 (四) 05:35 (UTC)[回复]
    • (+)支持,只是觉得问题里面有个“呢”字很奇怪。--氢氧化钠 NaOH 2010年8月5日 (四) 06:24 (UTC)[回复]
    • (+)支持——全麦面包请张嘴2010年8月5日 (四) 12:45 (UTC)[回复]
    • (+)支持,写得很好--Inhins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08:53 (UTC)[回复]
      ↑该账号被证实是Sdee傀儡,而其本人对自己投票,故此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 (+)支持Iflwlou [ M {  2010年8月11日 (三) 15:16 (UTC)[回复]
    • (-)反对,问题有误导。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2日 (四) 23:56 (UTC)[回复]
      • (:)回应驻澳部队不是继驻港部队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派驻特别行政区的第二支部队吗?中国大陆的特别行政区只有香港和澳门,驻港部队于1997年7月1日进驻(1997年6月30日香港晚上九时开始进入香港境内)的,而驻澳部队在1999年12月20日进驻的,不知有什么地方是误导了,希望阁下不要误导他人。(*)提醒阁下不要作恶意性的针对投票;但阁下要坚持作恶意性的针对投票,本人也会尊重阁下的投票意愿。--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3日 (五) 09:08 (UTC)[回复]
      • (:)回应,问题中用“特别行政区”,难听一点说这是捉字虱无异,难道两个特别行政区会有三支甚至更多的部队?若然问题可以作出更改,或许我会投支持。另外,阁下所谓的提醒,但内容完全是恶意中伤投反对票的人,影响、妨碍投票自由,对投反对票的恶意报复,亦是不愿接纳他人意见的人。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3日 (五) 19:15 (UTC)[回复]
        • 我并没有“捉字虱”,而且是事实;而且中新网新华网都有这样写的,如果我是“捉字虱”,那新华社都是“捉字虱”吗?看来有人要“鸡蛋里取骨头”就是真的。—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3日 (五) 20:10 (UTC)[回复]
        • (!)意见:本人作出自身意见,目的是为了完善条目,然而,阁下采取故步自封,闭耳拒听意见,只懂反驳而不是完善条目争取支持,显示阁下只求推荐成功,而非着重于条目质素。另外,阁下在自己候选的条目投票中批评及使用大量个人幻想及歪曲误导言论去中伤投(-)反对的人,在理在情,于理不合。妨碍自由投票原则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3日 (五) 20:32 (UTC)[回复]
          • (:)回应User:Sdee在本人提出质疑后,将问题作出调整,显然本人质疑问题带有误导是情理兼合。可是,User:Sdee悄悄修改内容,又没有回应或通知本人,亦容易让人误解本人立场是其批评的“虚构”内容,因此,在此提醒各用户,本条目原本推荐问题中没有“中国大陆”四字。故以上意见均实属合理。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4日 (六) 13:28 (UTC)[回复]
          • 见上述留言可能有误导之疑,综合上述意见而回应下列各点:
            • 一、本人何时作故步自封及闭耳拒听呢?如果确有其事就不会修订以及不会向别的编撰人士的讨论页上进行查询修缮的讨论外,也没有别的编撰人士在本人讨论页增言讨论。
            • 二、本人多次在过往至今的所有推荐都是抱着写好条目为编辑态度,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会进行理性讨论。
            • 三、什么于理不合等言论都是kalon的个人看法及立场,但本人也会尊重阁下意见、看法及其立场,但希望不要把个人情感的情绪放在这里。另一方面,阁下一定不认识本人,因为认识本人都清楚知道都是抱着实是求是以及“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也不犯人”的态度处理;当然若是被处于不公情况则也会理性地处理问题。
            • 四、本人没有作妨碍他人投票,而且这个指控相当严重。
            • 五、阁下能提出条目问题在所在点是好事,因为可以指出问题是本人所乐见的。
            • 六、把推荐问题(还是题目)调整是本人在较早前一时疏忽,因为“特别行政区”不只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主权国家,在印度北韩等主权国家都(曾)设有“特别行政区”这个(国家)行政上的地理规划。与此同时,在推荐问题上因而加入“中国大陆”四个字眼是基于此理由,而采用“中国大陆”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称拥有台湾的主权;按实台湾现时实际政治情况,台湾的主权国家是中华民国,所以采用“中国大陆”是最合适及符合现实情况,也是按地域中立原则编辑。
            • 七、承上点理由,原推荐问题的确是没有“中国大陆”四字,但既然本人发现问题所在,为何不可以修缮问题之处呢?另一方面这个条目是由本人自行推荐的,自己修改笔误问题所在是否都需经他人同意下方可进行呢?如推荐人并非本人,就应当向推荐人提出修改之建议。
            • 八、本人没有如kalon所言“悄悄修改内容”,而是光明正大地修改的(请参见条目历史记录);即使是参见阁下的意见后才作修缮也不是一个什么问题,是本人作出有关修改是一种承担行为。
            • 九、阁下在留言上并没有说过在本人修缮问题后作通知的示意;而且这种通知示意不是必须要做的,相信阁下为条目被写好也会自行查阅条目。即使有这种示意通知的请示,本人不向阁下示意也没有任何或分毫的不妥;本人的这个用户不是机器人用户,本人是否通知阁下全属本人的个人决定,并享有有关决定权之权利。
            • 十、第九点和此点类同,是否回应阁下及别人是本人的个人内部事务;回应是应该,但不是必须的。阁下提出“没有回应及通知本人”这个言论是否要本人跟着阁下鼻子走呢?
          • 上述十点均是本人的个人意见及立场,并中立地回应。如有误言,烦请各编撰人士提醒或知会本人。—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4日 (六) 23:34 (UTC)[回复]
    • (:)回应(-)反对是希望条目得以改进,反对理由是希望撰写人参考改进条目。然而,User:Sdee明显是拒绝接受意见,只是一味将责任说成不小心、疏忽等,然后直接及间接大肆中伤反对者,不然就指责反对票投票者非理性。本人对于此种低劣行为,将不予回应。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23:12 (UTC)[回复]
    • (+)支持,见sdee兄的确用心,故投支持。—香港の達人留言板 DC8 2010年8月17日 (二) 07:04 (UTC)[回复]
    • (+)支持但是不相信需要14个月编写—Humorright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4:09 (UTC)[回复]

(※)注意:事后发现,User:Sdee在以上投票中行使傀儡,是故相关傀儡投票将被换算为Sdee所投,而由于本投票的被提名人为Sdee,且本项不能对自己投票,故其傀儡所投出的票均一律作废。参见Wikipedia:傀儡/Sdee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