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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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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近代后使用“罄竹难书”作为正面用法而引发的事件及争议应收录其中,如《中央日报》在为蒋中正祝寿时正面使用“罄竹难书”为正面用法而遭罚及陈水扁使用“罄竹难书”一语表扬志工事迹遭批判杜正胜为其缓颊而引发的争议皆应于条目中提及。--RekishiEJ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8:13 (UTC)[回复]

台湾人对于政治真是狂热。我倒觉得这种东西不见得全要收入百科不可,这样很大杂烩。--122.121.164.235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20:05 (UTC)[回复]
我倒觉得应该要写明清楚,让那些脑残的政治狂热者正确知道这句成语的真正意义跟试用范围,而不是光拿着约定成俗四个字就想指鹿为马,以鸡毛当令箭的方式,刻意又态度丑恶的去攻击敌对政治人物。
其实看本条目就知道,想必就算到了现在还有一堆脑残的白痴,杜正胜明明正确的使用此成语,这些脑残白痴却误认为是在闹笑话,真让人怀疑,台湾的记者是不是一堆从文革跑出来红小兵,不然怎么常常发生这种连基本中文成语都不会判断的情况?就像中国人有个保钓标语竟然是"人在岛在誓与日军共存亡"。111.252.189.89留言2014年5月20日 (二) 22:49 (UTC)[回复]

“罄竹难书”有没有负面的意义?或者负面的意义是如何形成的? 先举一些成语典有关“罄竹难书”常见的典故: 《孙膑兵法.奇正》:“形胜,以楚越之竹书之而不足”(孙膑(?~公元前316年) 《吕氏春秋.季夏纪.明理》:“皆乱国之所生也,不能胜数,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完成于秦始皇八年,公元前239年) 《汉书.卷六六.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公孙贺》:“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 《后汉书.隗嚣传》:“楚、越之竹,不足以书其恶” 《旧唐书.卷五三.李密传》:“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 唐朝皮日休《移元征君书》:“罄南山之竹,不足以书足下之功”

我们看看2003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刘洁修主编的《成语源流大词典》如何处理“罄竹难书”这一则成语的相关资料: [罄竹难书] 语或本《孙膑兵法。下。奇正》:……“形胜,以楚越之竹书之而不足。”…。又本《吕氏春秋。明理》….. 《后汉书.隗嚣传》……《旧唐书.李密传》…. ……后来用[罄竹难书],指事实很多,难以写尽。多用来指罪恶,间或指功绩。唐皮日休〈移元征君书〉…..罄南山之竹,不足以书足下之功…..《明史.邹维琏传》忠贤大奸大恶,罄竹难书…《涌幢小品.卷一四.绪帖》:…“凡此五偏,犹其大略,至于琐屑,罄竹难书。”(有关主张均田制的时政议论) …..罄竹难书…. 《林则徐书简.致朱为弼》…此等币病,罄竹难尽…. 《清.唐才常集.湖南设保卫局议》..而官绅士商种种利益,罄简难书也..

第一段典故依年代先后排列,内容丰富且具代表,“语或本、又本”这样的用语,谦抑兼又严谨。第二、三段包含释义、成语及其变化的书证,释义简明精要,书证丰富多元、面面俱到。

依个人浅见,唐皮日休〈移元征君书〉…..罄南山之竹,不足以书足下之功…部分似应视为典故移置前段。除此之外,可谓体例完整、处理允当,堪称辞书典范。

与上例比较,教育部编成语典每一则成语由释义、典源(含注解、参考资料)、典故说明、书证、用法说明等部分组成,体例可说完备。 以“罄竹难书”这一则成语而言,典源、典故、书证资料丰富;用法说明例句虽多,但不够精要,也不能全面充分反应典源(含注解、参考资料)、典故说明涵蕴的内容。 最严重的缺失是释义不够精准:

“罄,音ㄑ|ㄥˋ,用尽。“罄竹难书”指即使把所有竹子做成竹简拿来书写,也难以写尽。形容灾乱异象极多,无法一一记载。#语本《吕氏春秋.季夏纪.明理》。 后用“罄竹难书”形容罪状极多。” 教育部网站国语辞典的释义:“后遂用罄竹难书比喻罪状之多,难以写尽。” 对很多只看释义的读者,这样的内容必然引发误解。 坊间诸多成语典有关“罄竹难书”一则,率多如此的释义、用法:

“形容灾乱异象极多,无法一一记载。” “形容罪状极多。贬义。用在“罪恶深重”的表述上。” “罪状很多,多得写不完” “比喻劣迹太多,非笔墨所能尽” “罄竹难书:比喻罪状多不可枚举,写都写不完”

也难怪大多数人认为“罄竹难书”只有负面用法。

维基百科相关内容虽不尽精确,大制可谓谨慎合宜,惟负面、负面、中性语意这样的小标题,是对语意的误解,仅只是其形容的语境有异,但指“事实之多,难以尽载”的语意没有随语境变化,虽瑕不掩瑜,仍难免引发误解。“在未说明的状况下使用正面用法,可能会造成误会。”这样的按语,如果代以“使用正面用法,亦非不宜”,是否更有积极意义?!

熟语可分为惯用语、成语、谚语、歇后语、格言等。成语是汉语使用者熟识并广泛使用很久,以表示汉语中概念的固定词组或短句(Wikipedia)。

从语法或书证实例探讨成语的用法,例如“尧天舜日”比喻太平盛世,本身就有完整的情境意义,“尧天舜日庆三多”、“舜日尧年欢无极”这样的应用,删去“庆三多”、“欢无极”,本身仍然可以独立存在。而 “罄竹难书”的书证实例,前面都必须有其形容的情状事物,与“尧天舜日”同为成语,严格说来只能算是“熟语”或“惯用语”,行文使用“罄竹难书”,其“约定俗成”或者“概念固定”的意义是“书不胜书”、“说不胜说”,并未延伸到其形容的情状事物,影响其有关善恶的属性,本身当然也不俱备善恶这样的属性,道理简单明白,这也为何有些辞书根本未将“罄竹难书”视为成语,例如三民版的成语典。

至于像洪叶活用成语典内:

“为什么这句成语只形容罪状多,而不能形容好事多得写不完呢?这是因为过去的人们,每次引用这句成语,总是把它用来形容罪状,于是它逐渐成为一句习惯用语,有了特定的涵义。”。 “可见,“罄竹难书”这句成语早已形成。李密声讨隋炀帝的檄文,才更进一步确定它特定的意义。” 有关“罄竹难书”这一则成语的诸多典故,从孙膑到唐皮日休,“以楚越之竹”、“尽荆、越之竹”、“南山之竹”,这就像成语“不胫而走”的典故,有“珠玉无足”,有“珠玉无胫”一样,是后人行文学习模仿前人的痕迹,说“罄竹难书”这句成语早已形成,不符史实,是较晚近才直接简化为“罄竹难书”行文使用,后来有“罄竹难尽”、“罄简难书”,意思无异,成语成典以专书普遍流通,历史更短,说“李密声讨隋炀帝的檄文,才更进一步确定它特定的意义。”,简直天马行空!这样毫无根据的论述,以个人想像或偏见大胆唐突古人,是惑遗学子,但洪叶活用成语典内这样毫无根据的论述,成功大学通识教育中心促成刊行的“成大中文写作诊断书~成语篇”(里仁书局),竟然照单全收,是囫囵吞枣不经思考的见识。 以教育部长的身份,部编辞书不够完美精准,自当概括负责、谨言慎行,不应只是努力解释“罄竹难书”的意义,而忽略了如何化解此一事件可能带给学校语文教育及社会大众学习认知的困扰,以及教育部应有的全面检讨与改进措施。而李鍌教授身为教部成语辞典的编辑召集人,事后不去仔细查阅、检讨其参与编辑的成果,徒呈口舌之快,也有失身份风度。 个人在意的是:明明是个简易明白的问题,一件可以引发全民关注并提升语文认知的教育机会,平白演成一出乌龙闹剧,迄今仍是浑沌一片。尤其令人纳闷者,少看到论者对辞书内容及其编者的质疑和鞭策。

223.138.140.157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05:43 (UTC)2011.11.17 学圃 [email protected][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