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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Fcuk120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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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为何不能把学校的介绍介绍的雄伟一点之类,例高应大的介绍。有些是事实但可以透过语言来修饰,许多朋友想要读该学校却发现介绍感觉有点low的感觉...能否多加一些修饰呢?(以上为许多人的建议,不代表任何立场纯粹疑惑

2013年第一天图书馆更名[编辑]

请留意,台湾省政府图书馆已经盖上红布,昨天星期六有询问过,名字是否已经改好就不知道,只知道元旦那天会揭牌,这讯息提供给您参考。--36.32.215.7留言2012年12月29日 (六) 17:57 (UTC)[回复]

(:)回应:已更新条目名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月3日 (四) 18:56 (UTC)[回复]

台中望高寮命名问题[编辑]

我知道您不想理会,若对您有何困扰,我在此向您说抱歉。我将讨论已经移动到Talk:望高寮 (南屯区),至少您有知道我有留下讨论就好。--Wanggaoliao留言2013年1月3日 (四) 18:31 (UTC)[回复]

(:)回应:没有不理会,只是觉得您处理的方式我能接受,所以不用在说明什么啦 ^^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月3日 (四) 18:53 (UTC)[回复]
(:)回应:我满讶异,您半夜三点还没睡?--Wanggaoliao留言2013年1月3日 (四) 19:18 (UTC)[回复]

除了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以外皆已完成移动,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则已经在2012年12月29日移动为“陆军后勤指挥部”,现在的页面内容是移动后User:Akira123重新建立的,故不再另外移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日 (四) 05:30 (UTC)[回复]

(:)回应:感谢,辛苦您了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月3日 (四) 18:55 (UTC)[回复]
  • (當前 | 先前) 2013年1月9日 (三) 14:48‎ 122.116.171.226(討論)‎ . . (15,135位元組) (-4)‎ . . (→‎大眾運輸: 談吐請放尊重) (撤銷)
  • (當前 | 先前) 2013年1月9日 (三) 13:19‎ Fcuk1203(討論 | 貢獻)‎ . . (15,124位元組) (-97)‎ . . (→‎大眾運輸: 最後說ㄧ次,重複的[[ ]] 放置ㄧ個就夠了,別逼我再去申請保護面) (撤銷)


您们二位对话满好笑的,有必要气成这样吗?条目又不是您家的,没必要这么气坏自己吧。我这么说,不是来支持谁对谁错,更不是对方的傀儡,只是您把条目放在心上,如此气也是解决不了什么事,何不冷静一段时间再回头再来解决。而且我也观察到,只要别人动到台中市有关的条目,您就会……,建议您看看wp:条目的所有权。--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15:31 (UTC)[回复]

(:)回应 ;一切依维基准则,维护处理。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23:37 (UTC)[回复]
(:)回应:是否被我说中,您自个最清楚不过了。场面话、客套话,我看您还是自个收。--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6:24 (UTC)[回复]

基于wp:条目的所有权,我暂时先不碰与台中市相关的条目!--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7:10 (UTC)[回复]

当然不是因为太平区 (台中市)。--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7:11 (UTC)[回复]
已经写在User talk:Fcuk1203#台中市道路的分类排序--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08:29 (UTC)[回复]

关于NCC委员提名争议, 为何不能编入请您说明。即使其未当上现任委员, 也是NCC组织的事件记录,其提名史与争议应充份提供才有助于条目的完整性,并有助于全面观点。by User:Uraleya @ 2013年1月11日 (四) 18:23 (UTC)[回复]

已遵照办理[编辑]

看见阁下在国立台湾图书馆这笔编辑,故已协助比照办理。

2013年1月[编辑]

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回退操作,否则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请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请参阅争议的解决。--乌拉跨氪 2013年1月12日 (六) 07:51 (UTC)[回复]

台中市道路的分类排序[编辑]

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我看见有人用他独门分类法去对条目分类该怎办?提出问题,经过有好心人家给我提醒:

之后,我觉得我是该向您道歉:

接下来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08:28 (UTC)[回复]

台湾/中华名国驻外使节[编辑]

Hello, 在逐步正名与一致化现任、新任驻外使节职衔的过程中,我相信会陆续出现被乱删乱改的情形,我建议参照我在“分类: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中国驻美国大使列表#中华民国驻美大使(2012年-现制))”、“吕庆龙”等分类/条目所加较完整说明/注释以资保护,应可避免多数误解,而且如遭移除可靠可查证来源或乱改时即可视为破坏加以回退或提报。谢谢!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19日 (六) 08:29 (UTC)[回复]

(:)回应:了解,是本人太偷懒了。--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月19日 (六) 17:33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编辑]

摄影师星章
我看到你在维基共享那边上传了不少的漂亮照片,所以向你赠送这枚星章。 祥龙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5:02 (UTC)[回复]
(:)回应:感谢阁下授予星章,身为基础的摄影爱好者 当然希望能充实维基条目上的图片,使放置在维基条目里的图片画面结构、彩度、亮度都有一定水准之上。--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06:20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编辑]

原星章
感谢阁下长期对台湾相关条目的贡献--Ching~受体/革兰氏检验/真菌专题新成立 2013年2月11日 (一) 14:35 (UTC)[回复]
(:)回应:感谢阁下授予星章,身为台湾维基用户 当然希望能让台湾维基条目更好、朝向符合优良条目,我只是尽一份薄力。--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06:15 (UTC)[回复]

通知[编辑]

你这张图档案:Taichung City Government.jpg命名错了,政府是建筑物,应该使用Hall。但是,基于原图传输到维基共享资源是不可做任何变动,所以我只能在Description这一栏留个注解。--Liji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10:59 (UTC)[回复]

我知道你对此人之事感到很头疼[编辑]

关于这笔2013年2月10日 (日) 16:32(UTC)留言删除纪录,我刚刚有向管理员反映,不过面对此人,相信连管理员是拿他没办法的,所以建议阁下,为避免阁下为了他就触犯3RR而被锁住,也只能让着他做乱,能不管他就不管他,否则这场战打下去,受害只是阁下因为3RR一直被锁。若阁下真心想处理,不如将此人做乱的行为拿到互助客栈讨论,看谁有想到办法可以治到他,因为他行为所犯之事都是不会被封禁,也不曾见过他有被封禁,除非累犯有多项被封禁纪录,才有可能永久停权。--36.232.223.222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09:57 (UTC)[回复]

以下这是你对他留言的内容原稿:
== 關於您的部份編寫內容 ==

如:當地診所、當地中小型賣場、民代電話,根本可以依照維基雜項內容刪除,試問放置這樣瑣碎細項的內
容,對人們由維基條目認識當地概況有何幫助?您的執意編輯已經造成很多次編輯戰而進入條目全保護了,
編輯前 請先想想這樣的內容到底是不是合編寫進條目裡。

畢竟您參與維基也不是剛進入的新手階段了;我從沒有針對「特定人」去做不理性的編修(這是嚴重違反維基
規定的),只會幫忙編修條目裡不需要或不合理的內容;如果對我的作法與忠勸不認同,您可以去詢問管理員
或直接檢舉我的行為。--[[User:Fcuk1203|福克大叔]]([[User talk:Fcuk1203|留言]]) 2013年2月8日
 (五) 16:39 (UTC)

--36.232.223.222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10:03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编辑]

金星章
感谢研究近代史--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user:cn223)()(★) 2013年2月24日 (日) 01:54 (UTC)[回复]
(:)回应:感谢阁下授予星章,因为喜欢研究历史 所以多加关注这部分的条目,我只是尽一份薄力。--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06:17 (UTC)[回复]

您好:维基百科:合并请求上的建国北路 (台中市)建国路 (台中市)自2011年5月提案至今无人执行。若您愿意执行合并作业,敬请尽速回复,本人会撤销反对意见,以加速合并悬案之解决。-Kolyma留言2013年2月27日 (三) 13:37 (UTC)[回复]

(:)回应:好的,我可以开始整并条目。--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2月27日 (三) 13:39 (UTC)[回复]

大甲区的外部链接问题[编辑]

已在先前讨论解释:见User_talk:Fcuk1203/2012#大安区 (台中市)的外部链接问题。再加上该指引相关章节的第12条。Lakokat 2013年3月7日 (四) 03:31 (UTC)[回复]

阁下的修改根本没有回应上述指引的内容。留红链可以鼓励其他编者创建条目。直接变外链跟来SEO的有什么区别?Lakokat 2013年3月7日 (四) 03:44 (UTC)[回复]
(:)回应:不知道需要回应什么。许多条目都是这么做,原本也没有确切违反什么(可照连结什么网站章节的可考虑连结的网址 第1条)。这问题不是我开始提问的,如有问题可以放到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集体讨论你提出的问题,如有结论 我会参照遵循。--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3月7日 (四) 16:09 (UTC)[回复]
我已在互助客栈(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行政区划的外部链接问题)发起讨论并提出我的观点,尚祈阁下惠予赐教。Lakokat 2013年3月8日 (五) 10:40 (UTC)[回复]

军监拆分[编辑]

我觉得国防部台南监狱泰源监狱合并在同一条目蛮奇怪的...即使有些已成历史,但台南、泰源、新店等军监似应分别创建较适当。--WildCursive留言2013年3月14日 (四) 08:02 (UTC)[回复]

(:)回应:如果南监与泰源拆分成两个独立条目,前提是两个条目都能内容充实又有照片,当然乐观其成。但如果拆成三个,却内容过于短少,那两个条目就好,毕竟南军监与泰源是同样的单位迁移更名而已;而新店军监本来就可以成单一条目(亦有其改制单位)。--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3月14日 (四) 15:06 (UTC)[回复]

邀请讨论[编辑]

建议对台中市公车站点编排改用维基百科:铁路系统标示来标示,请到分类讨论:台中市公车路线来交换您宝贵的意见。Y12留言2013年3月19日 (二) 09:00 (UTC)[回复]

请问移动金融发展局的原因[编辑]

您好!特此请教阁下早前移动金融发展局至现时命名的原因,谢。CVS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05:21 (UTC)[回复]

(:)回应:条目名称若仅有“金融发展局”根本不清楚是哪的国家或地区的单位,也可以直接解释成是一种金融体系里的一种“政府机关名称”;导向“香港金融发展局”不仅明显可知道是香港的政府机关(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都是很好的命名方法),也不会被误解成仅是一种“政府机关名称”。

香港与澳门的机关单位条目存再这样的问题最为广泛,这都并非是一种好的条目命名方法(如:治安警察局法务局文化局 (香港)),如果统一命名成澳门治安警察局澳门法务局香港文化局,不是更能从条目名直接了解是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机关。--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06:10 (UTC)[回复]

感谢阁下迅速回复,亦从中了解到阁下移动的原意。与香港金融发展局条目不同,香港金融发展局乃其官方全称,金融发展局却应该没有“香港”两字(目前未寻找到官方文件有此标示,如果有,欢迎补充之)。至于阁下所列举的香港与澳门的例子,应该无造成混淆;一来香港无政府部门命名为治安警察,亦无法务局及文化局(于上年年中才被提出建立,目前未有计划落实)。对于阁下原意,本人提议折衷方法,即将香港金融发展局条目移动至金融发展局 (香港),未知道阁下如何以为?CVS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07:50 (UTC)[回复]
没有意见,只要能从条目名迅速看出是哪里的单位即可。--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07:53 (UTC)[回复]

讨论交通路线条目之关注度邀请[编辑]

您好,或许地点不甚恰当,不过诚挚欢迎到Category talk:台中市公车路线交换有利于尽快创建Wikipedia:关注度 (交通)的意见。--辛庚己戊留言2013年3月31日 (日) 13:47 (UTC)[回复]

Re:用户名[编辑]

(:)回应User_talk:Fcuk1203/2012#用户名讨论。我翻查对方的最早编辑纪录,显示出他比阁下竟晚了3年9个月,据此可知,按理推想,若因为阁下用户名问题而遭封禁,如此之久,为何拖延至今,却未被历年来诸位管理员发现,可见此人是无理取闹地拿阁下用户名开刀,请原谅他这位晚辈的无知。--36.232.210.189留言2013年4月9日 (二) 16:29 (UTC)[回复]

建立关注度交通指引[编辑]

如果您对关注度指引的交通版本感到有兴趣,或者您对交通路线条目持保留意见,请到这里来,祝您编辑愉快。--我是Trauermarsch 2013年4月13日 (六) 13:17 (UTC)

先在此感谢你协助帮忙排版。最近本人正在持续扩充条目,打算利用手上的参考资料将此条目写到一定程度提交DYK,目前构想的大致架构是从“沿革”(公司制度与糖厂制度变化及重大事件)、“事业”(台糖现在经营的八大事业与昔日经营过的其他产业、转投资对象简述)、“海外发展与交流”(海外分公司、昔日帮助原有邦交国发展糖业及其他产业的简介)。我感觉阁下也是对此条目有所关注的维基人,不晓得阁下对于此条目的改善有没有什么建议?--祥龙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0:36 (UTC)[回复]

(:)回应:加油,只要是提升条目优良度的作法,我都会支持。--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14:05 (UTC)[回复]

回退权[编辑]

您好,留意到阁下在大雅区使用回退权限的情况。希望阁下留意,“(默认的回退操作)只能用于明显的非建设性的编辑,例如破坏……”(Wikipedia:回退功能)。即使对方的编辑可能是错误的,我不认为对方的编辑属于明显的破坏,任何一方亦没有发起讨论,请阁下注意使用权限的时机。--Lakokat 2013年4月26日 (五) 05:04 (UTC)[回复]

(:)回应:对方毫无讨论空间,每次我去该员那边留言提醒、建议,事后都全被删除。请问面对一个不肯讨论,还会刻意跟着回退你其他条目编辑的人,如果是你该怎么做?--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4月26日 (五) 16:26 (UTC)[回复]
我也曾跟他在部分条目有歧见,我在他讨论页的留言也曾被删除。阁下的讯息可同时张贴在他的讨论页和条目的讨论页当中,让其他人注意到问题。倘若发现他在多次提醒后仍拒绝沟通并继续在多个条目进行编辑战,阁下可提醒他这样的行为将可导致封禁(最近一名用户因拒绝沟通而被封禁,长期参与编辑战也可以被封禁)。如果他在条目的修改是有系统性的,可交互助客栈让其他人参与讨论。如果阁下怀疑他的回退是带有恶意,可按骚扰方针提醒,没有改善后交WP:VIP让管理员判断。无论在什么时候,请尽量作出善意推定。我认为发起讨论或留言提醒是一种责任,尤其是当卷入编辑争议时。而且,对方拒绝沟通也并不代表对方的编辑就是破坏。如果阁下认为对方的编辑是错误的,阁下可撤销,但如并非破坏,则必须以编辑摘要的形式附上描述和理由。--Lakokat 2013年4月27日 (六) 03:18 (UTC)[回复]
(:)回应:谢谢,您的建议很有建设性,我会照办的。--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4月27日 (六) 04:45 (UTC)[回复]
能像Lakokat所言这么做的人实在不多。我倒想看看自称是“中坛元帅三太子”、“代天巡狩”那人,如此之举的累犯程度可以累积多久,还能持续保持这种不被封禁的纪录?--36.232.223.221留言2013年4月28日 (日) 14:48 (UTC)[回复]
Lakokat可以学习到这种“山不转路转”的经验谈,只要对方连条目讨论页及互助客栈的讯息都被他给删掉,不管编辑争议还是回退不过三,可以肯定的是第一个倒霉会是乱删别人讯息那位,到时候他继续删,也只会被管理员禁掉。--36.232.223.221留言2013年4月28日 (日) 14:53 (UTC)[回复]

Hello, 感谢您之前的编辑,欢迎参与“Talk:2017年夏季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之讨论,持续关注条目发展并留意维护内容。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4月26日 (五) 14:49 (UTC)[回复]

设立大雅分局所引发编辑战之问题讨论[编辑]

当你知道对方是惯犯,或者他向来如此编辑,那么建议该及早警告他,一逮到机会就提报封禁,否则只要啥条目都被他经手碰过,那光全保护这些他碰过的条目就都保护不完了,而且也不可能半保护,对方都已经这么资深了,再加上他没有任何一次封禁纪录,只是会让他更为所欲为。--36.232.216.29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17:00 (UTC)[回复]

清空条目[编辑]

您好!我注意到昨天您清空了商业部电子部科技部三个页面,理由是“此名称,可以为消歧义页面,但不可以直接重定向为特定条目”。我建议您可以自己写一个消歧义页,或是提交删除讨论,而不是直接清空。 yzyzsun 2013年5月19日 (日) 05:33 (UTC)[回复]

请停止一切毁损性编辑。如阁下继续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

(:)回应:你还真是可笑。我已经说明,该内容已经大到直接成立独立条目(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军事设备列表)了...搞清楚点 这边是维基,若想以此方法来报复,谁会更快被封禁,我会让你知道。--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6月30日 (日) 00:14 (UTC)[回复]

关于陆军后勤指挥部兵工整备发展中心[编辑]

你好,陆军后勤指挥部兵工整备发展中心这个单位的全衔似乎是“陆军兵工整备发展中心”编配在陆军后勤指挥部下,没有冠名。(公文:http://www.tainan.gov.tw/labor/warehouse/G00000/10206%E5%8B%9E%E5%AE%891%E5%AD%97%E7%AC%AC1020145886%E8%99%9F%20102%20%EF%A6%8E%E5%85%A8%E5%9C%8B%E8%81%B7%E5%A0%B4%E5%AE%89%E5%85%A8%E9%80%B1%E5%A4%A7%E6%9C%83.pdf) Arieschen62留言

(:)回应:目前查证似乎如此,已修正。未来前往兵整中心直接看大门名称再做最后确认。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7月2日 (二) 16:02 (UTC)[回复]
(:)回应:没有冠名,不代表不是直属,按国军军语,“编配”乃是指编制上无隶属关系,但基于某些因素(例如任务需求)而产生的指挥链,而“陆军兵工整备发展中心”与“陆军后勤指挥部”的关系是“编制隶属”,而非“编配”。举例来讲,精粹案实施前,联勤补给署下有四个直属旅级单位,四单位的全衔当中完全没有“补给署”字样,但精粹案实施后,其中三个裁撤,一个移编保修署,移编过去之后全衔就出现“保修署”字样,但同时仍直属保修署的其他基地处,全衔当中仍然完全没有“保修署”字样。进一步说,这种编阶比较高的单位,全衔中有没有包含上一级的名称,依其编装表而定,又例如,陆军各军团所直属的旅、群级单位,全衔中也没有某军团的字样。总结来讲,个人研判,“陆军兵工整备发展中心”就是全衔,而此单位目前回编陆军,按陆军保守作风,营区门口应不会设置单位名牌(尤其此营区内另有军备局所属单位,是个共驻营区),单位名牌比较可能设置于中心本部的建筑物大门。--Akira123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04:46 (UTC)[回复]

请留意[编辑]

郑重警告,条目内相关的图片(包括庙宇),要是你敢乱删除的话,一律提报你,你给我小心注意点。〝 中坛霸主 〞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19:45 (UTC)[回复]

(:)回应:那就走着瞧阿,你增加一堆杂项内容 我会一一处理,要因杂项内容搞到编辑战,我会依照维基规范 提报保护页面以及提出破坏。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19:49 (UTC)[回复]

此乃最后警告
如果您再次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 中坛霸主 〞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20:12 (UTC)[回复]

Re:请协助重写、编排台中市条目[编辑]

您好:谢谢邀请。我过去极少参与此条目,不甚了解。先观察一下问题点,再想想能帮些什么忙。-Kolyma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23:58 (UTC)[回复]

您好:有关台中市条目的改善,我想就此暂告一个段落。因为实在很忙,没办法多找些资料,所以大多只是将现有条列式内容予以散文化而已。不能尽如人意之处,敬请包涵。随后我会再度取消对此条目的监视,若有问题需要我协助时,再麻烦您通知一下,谢谢!--Kolyma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16:19 (UTC)[回复]
(:)回应:真的很谢谢你的帮忙,这是好的开始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16:41 (UTC)[回复]

Re:请协助重写、编排台中市条目[编辑]

你好,已经收到你的讯息,不过因为我最近要参加高普考,所以可能要等我考完,也就是下周二之后才能够进行较为具体的编辑。--祥龙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00:00 (UTC)[回复]

再提建立交通关注度指引[编辑]

阁下曾支持建立交通关注度指引,与本人想法雷同。本人现正于互助客栈再次提议建立该指引,望阁下可参与讨论,以尽快达成共识。

警告[编辑]

警告,请阁下停止毁损性编辑,假如因为编辑战而保护车笼埔该页面,使得只有你可以去继续删除,非得让别人无法去编辑,即使我加入内容是没问题或者是正当的,被你删除我也无可奈何,只不过会被别人认为只有你才能编辑,别人都不准去编辑,只会使得别人会因此不敢去勇于编辑,不知道阁下如此地删除是为了保护你自己创建的条目,还是忘了有条目所有权这项去占该页面而不愿被人编辑?--36.232.217.28留言2013年7月14日 (日) 15:59 (UTC)[回复]

我另外提醒你,我可是连你的回应都没去看就跑来向你回应,因为我不看也知道你想说什么,所以我才在编辑历史中写下“我就是看见你在删,你什么都没说就硬说你有说清楚,我无法理解你这举动。”--36.232.217.28留言2013年7月14日 (日) 15:59 (UTC)[回复]
(:)回应:章节名称可是你从相关条目改成境内设施,一个行政区里的地名是个概论,请问你如何确定境内设施,如果你想要设一个境内设施,请自行另设章节。还有,如果这么热中维基条目,欢迎创一个账号。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7月14日 (日) 16:35 (UTC)[回复]

Re: 车笼埔遭破坏回报[编辑]

我没改,也没躲。留言不用到处贴,看得到。--Jimmy Xu  ·  · 2013年7月14日 (日) 16:49 (UTC)[回复]

(:)回应:我是回应这位厉害到能在维基各处暗伤我的IP用户,既然他都跑到您那边来攻击我,我当然有权回应。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7月14日 (日) 16:54 (UTC)[回复]
(:)回应:我之前已经有将这情况拿去互助客栈讨论,其余已详述在User talk:Jimmy_xu_wrk。--少鹏留言2013年7月15日 (一) 18:04 (UTC)[回复]

封禁申诉[编辑]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当面对破坏者的编辑(内政部儿童局是该员屡次加入未经证实的内容 又无法沟通)以及争议,面对此种破坏的时候,为何回退不实内容的编辑 却要被处罚;我当时已按照所有程序处理此事了,该条目最后我也用能取得平衡点的方法 让问题暂时解决了,因此最后判决如此 让我感到疑惑。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7月22日 (一) 08:42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当事人已于对方讨论页做出沟通,对方未回应。
  处理人:广雅 范 2013年7月22日 (一) 09:06 (UTC)[回复]


邀请您参与Wiki协作聚[编辑]

邀请者:安可留言2013年7月22日 (一) 15:25 (UTC)[回复]

我们可以一起在聚会(包含见面聚与网络聚)讨论重写、编排台中市条目,使台中市条目能朝向WP:优良条目迈进。--安可留言2013年7月22日 (一) 15:25 (UTC)[回复]

阁下清空冯燕之后就丢著不管[编辑]

请你看你做过这笔编辑,你处理事情向来是这样子丢著不管吗?--36.232.246.126留言2013年8月4日 (日) 16:51 (UTC)[回复]

莫名的重定向,尚在思考要如何处理。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8月5日 (一) 02:19 (UTC)[回复]

‘人物条目可成作秀、打广告的舞台’一文,敬邀阁下参与讨论、发表高见![编辑]

我在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发表了‘人物条目可成作秀、打广告的舞台’一文,敬邀阁下参与讨论、发表高见!

——让风吹吧!国防布已启动‘‘正心专案’’!请Google‘正心专案’!留言2013年8月22日 (四) 13:04 (UTC)[回复]

Re:[编辑]

你明知道他是故意惹你,你何必中他计,这样子他就不怕无聊,反而让他更有理由地去说,这情况就让管理员处理就好。--少鹏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7:32 (UTC)[回复]

(:)回应:因为那边还有是其他维基人会看,也可能会被误导,所以我还是要解释清楚;另外就是申请页面保护了。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7:34 (UTC)[回复]

虽然已经发表在互助客栈那边,但我怕那个ip用户会让议题失焦,所以还是在阁下的用户页再留言一次。

我觉得既然已经有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就没必要建立Template:台中市古迹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因为功能重复到,都是按照地区去整理文化资产,有点叠床架屋的感觉。个人觉得要拆分就是将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里的古迹与历史建筑撤掉,或是删掉Template:台中市古迹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两个模板,不要同时在一个条目摆两个功能接近的模板,不然就是改变Template:台中市古迹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的分法(如从依地区分类改成依“类别”分类)来达到不同的整理方式。--祥龙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26 (UTC)[回复]

(:)回应:‘改变Template:台中市古迹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的分法(如从依地区分类改成依“类别”分类)来达到不同的整理方式’,愿闻阁下的建议 或是直接帮忙改变分法。由本人申请删除两个模版,才是最后的无奈的下下策。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3:10 (UTC)[回复]
(:)回应:已调整Template:台中市古迹的整理方式,你看一下觉得如何?--祥龙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4:06 (UTC)[回复]
(:)回应:以类别划分,是个不错的整理方式,非常的感谢你。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的部分,如果您在进行修改中,那我就不用再去整理,若如果还没弄,那我就依照此方式进行整理。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8:08 (UTC)[回复]

这位Bill william compton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3年10月#Help提及到你[编辑]

这位Bill william compton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3年10月#Help提及到你,似乎是为了你拍摄“File:国资图总馆.jpg”的事而来。--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38 (UTC)[回复]

(:)回应:我是不懂到底为了何事而提到我 (狐疑)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07:12 (UTC)[回复]

阁下可试着在维基共享资源为自己拍摄的图片设立专属的分类[编辑]

阁下有试着想过将您在维基共享资源[1]设立自己拍摄照片做专属的分类,比如像Category:玄史生写真文库这样子做,在这里可以看到更多其它用户自己拍摄照片所拥有的专属分类,利于自己可以快速查阅与寻找自己拍摄的图片,修改起来也就不会因为找图而耗时。--36.232.247.20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12:55 (UTC)[回复]

(:)回应:这我之前有思考过,这两天我会开始建构此分类的,感谢。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17:27 (UTC)[回复]

台中市公车152路[编辑]

台中市公车152路正进行存废讨论,请前往投票。--Tuen415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02:23 (UTC)[回复]

整并后台中市昌平路[编辑]

我希望民族路 (潭子区) 中正路 (大雅区) 民族路 (神冈区) 三条目可以合并到昌平路 (台中市),不知是否有其他用户关心此事。--Tuen415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2:36 (UTC)[回复]

(:)回应:如果路名是同一条路不同路名,或许可以讨论。但台中市道路条目几乎只有同路 类似不同名(如 文心路 文心南路、永春路 永春东路、忠明路 忠明南路)才会列为同一条目;同路不同路名就会分开为单一条目(如 进化路 忠明路、英才路 林森路 等等)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3:21 (UTC)[回复]

会这样询问是因为七月到九月这些路段都合并整编了,不过邮政资料或谷歌地图等公开资讯似乎不是马上更新,我想还是等到一两年之后再讨论这事好了,这样与各界人士更新资讯的时间缓冲比较对得上。--Tuen415留言2013年11月22日 (五) 16:13 (UTC)[回复]

变更用字[编辑]

Hello, 看到您已支持将“国立台湾文学馆”的“台”字变更为“臺”字,同样基于政府相关词汇之条目应依国家法令用字符合维基命名方针而另提请将“台湾光复节”的“台”字变更为“臺”字。因条目之移动功能被锁,为使管理员有执行依据,请前往Talk:台湾光复节表示意见,谢谢!--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0月30日 (三) 05:02 (UTC)[回复]

分类:台中市公车路线排序字[编辑]

排序字0套用在1 3 5 6 7 8 9 是本人所调整的,希望任何检索分类的读者或用户可以更快找到个位数路线,而上头的说明非本人所写,希望您能还原编辑,恢复排序字0。

  • 另一种方法:

因为台……90短期内不会变更名称为台……90所以本人套用了A8,若您不认为个位数路线套用0是适合的,则1 3 5 6 7 8 9 套用A0,12 14 15 16 17 18 套用A1,21 23 25 26 27 28 29 套用A2,至81 82 83 85 86 87 88 89 90套用A8,91 92 93 95 98 99 套用A9。 --按此回应 2013年11月3日 (日) 02:22 (UTC)[回复]

(:)回应:做出这样的分法(A.B.C.D.S.X),是因为分类里的条目数量过多而再做出简单的分类;个位数路线并非特别的路线(如 快捷公车),最多也只有10样会分在此类,不符原本的分类原则。第二种方法若是在A分类里作调整,乐观其成。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1月3日 (日) 04: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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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怎样才像File:Taiwan the Province Government Building.JPG一样可以将原有图片覆盖住,让另一张图片可以上传?--Chippelin留言2013年11月9日 (六) 08:54 (UTC)[回复]

(:)回应:要到图片上传处(维基共享资源),档案历史章节的最下方有个“上传该档案的新版本”,就可以进行了。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1月9日 (六) 16:25 (UTC)[回复]

有耶!可是好奇怪,我之前看都没有,现在却突然有了。--Chippelin留言2013年11月15日 (五) 18:02 (UTC)[回复]

先感谢你的修正。本人所增设的部分均为医学的知名杰出系友,并不是医学。若您欲增加医学系以外别的系杰出系友,您可以再增设。谢谢!--Jeremy留言2013年11月12日 (二) 21:08 (UTC)[回复]

(:)回应:最后一次说明提醒,条目名称是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并非仅是国立台湾大学医学系,该章节名称就只会是以院友做大分类,如果您硬要分出哪一个系的,请在院友名字后方加()注明是何系(所)出生。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1月12日 (二) 17:15 (UTC)[回复]

新回应[编辑]

Wikipedia:合并请求#2013年10月[锚点失效]有阁下新回应,在此恕我不将讨论再赘述,请阁下前往过目。--少鹏留言2013年11月15日 (五) 17:46 (UTC)[回复]

台中市公车153路[编辑]

台中市公车153路正进行存废讨论,请前往投票。--Tuen415留言2013年11月19日 (二) 16:40 (UTC)[回复]

张艾嘉[编辑]

感谢您在那边的贡献,我之前只顾巡查了,闲下来重审才看到您添加的ref。另外我的那次回退还包含一个无来源的负面语调都忘记删除。总之,多谢了。Bluedeck 2013年11月24日 (日) 12:33 (UTC)[回复]

道歉[编辑]

因为在Wikimedia Commons不方便用中文留话,所以将这事拿来中文维基百科里留话给阁下。首先,对于File:旧社公园.jpgFile:Han River Bikeway.JPG这二笔回退做出的留话,我向阁下郑重地道歉,道歉是我不该发表情绪化言词回应阁下。--Liji留言2013年11月28日 (四) 10:50 (UTC)[回复]

话说回来,File:Han River Bikeway.JPG分类是不是该添加Category:Streets in Taichung可以再讨论,至于File:旧社公园.jpg是否该添加Category:Roads in Taichung City,虽然我添加Category:Roads in Taichung City不是根据台湾的法条,但我看阁下应该是台中人,那么我就拿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让阁下参考斟酌是否宜添加Category:Roads in Taichung City这分类,根据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记载:

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广场、骑楼、走廊或其他供公众通行之 地方。

“道路”这方面是读者常容易误解,这或许是阁下会说:“此为公园步道”这话的原因了。话虽如此,不过我还有个请求,阁下若日后有何疑问或对分类有争议,希望可以先透过讨论,避免因为之前分类工作做好了,又得跑回去巡查,总是安于自己想照自己意思将图片放在什么分类并没不好,至少别因为没讨论就让人要去善后。--Liji留言2013年11月28日 (四) 10:50 (UTC)[回复]

(:)回应:在台湾,道路局限为汽机车可行的路段...分类用在台湾,就应以台湾定义为准。还有请尊重拍摄者的认知,如果是我加进去的分类 补加入,当然感谢您的补充,但拍摄者就不认同您补充的分类,就不应该坚持己见(这才是造成困扰),毕竟在现场拍摄的人,是原作者 不是补充者。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1月29日 (五) 01:19 (UTC)[回复]
(:)回应:请阁下不要因为自己不认同别人的意见就认为别人都是在坚持己见,给阁下的意见与对方是不是坚持己见是二回事,所以请阁下就事论事即可,不用过度猜想他人。
言归正题。我首先向阁下澄清,这并不是因为增加分类工作量的负担或是造成管理上困难,假如分类工作都是照阁下这样说去做,何不试想每位拍摄者在分类上认知不同,有没有可能出现分类一团乱的情况?Wikimedia Commons是大家共有而非个人所有,不会因为图片贡献者来自现场拍摄之人就以他认知做分类,因此无论是不是原作或补充,还是现场拍摄之人,这都不会与分类工作产生困扰或冲突,任何人都可以自愿地协助分类。
关于Road与Street的分类,我会照Wikimedia Commons上每个Road是怎样分类,每个Street是怎样分类,去参考它们分类模式而执行,假如它们这些分类有问题,这时我才会考虑选择讨论或是先不要做分类,除非堆积太多或分类太乱等情况急需整理,若是我就或许可能参考阁下意见先去做,但我这么说不代表别人做分类也会比照阁下去做。
再者,提醒阁下,Wikimedia Commons是全球平台,并不属于台湾的,没有因此阁下认为台湾是怎样就要Wikimedia Commons怎样,若阁下有这方面问题,可以在Wikimedia Commons发问,但记得要用英文发言,谢谢。--Liji留言2013年12月10日 (二) 13:00 (UTC)[回复]
(*)提醒:阁下若是习惯于在自己讨论页面里回应,可以选择在此讨论,若是阁下认为在User talk:Liji6085便于讨论,也可以选择在那讨论,但请别在这二方都回应,选其一即可,以免造成讨论上困扰,谢谢。--Liji留言2013年12月10日 (二) 13:06 (UTC)[回复]

台湾国家级湿地 特色排名[编辑]

福克大叔您好,我也发现一些条目也被到处贴上“台湾国家级湿地 特色排名”这与条目名有何关的列表?已在Wikipedia条目探讨‎提出。--Outlookxp留言2013年12月7日 (六) 16:47 (UTC)[回复]

您好:13月?--Kolyma留言2013年12月8日 (日) 02:00 (UTC)[回复]

有关于Category:黑豹旗全国高中棒球大赛参赛学校[编辑]

事实上不论春季甲子园(ja:Category:选抜高等学校野球大会出场校)或是夏季甲子园(ja:Category:全国高等学校野球选手権大会出场校),都有相关的分类。个人认为类似那些即使几百个条目收录其中的分类也都存在,基本上收录庞大应该不成问题。--Changnick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09:10 (UTC)[回复]

(:)回应:中文条目并无此种分类,而日本条目的相关分类是因为相关条目的赛事都已历史悠久,而台湾的黑豹旗全国高中棒球大赛才刚开始起步,我并不觉得适当;目前分类已经由管理员删除,如果阁下认为确有必要,可先在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提出,让维基用户讨论出结论喔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2月16日 (一) 04:42 (UTC)[回复]

请问为何恢复我在2013年12月14日 (六)对勤益科技大学所修订的内容[编辑]

  • 在系院这个部分,原本资讯工程系的网站为旧版的网页,已经在今年换成新的网页并停止更新了,不知为何要将这里回复?
  • 在参考资料这个部分,图书馆和创办人办公室的连结在上面的内容中并未受到引用,是否移到外部链接较为恰当?

希望您能答复小弟我的问题,谢谢。--面包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18:50 (UTC)[回复]

(:)回应:外部链接仅可放置代表整个条目(国立勤益科技大学)的官方网站;图书馆等相关条目仅适合放置在参考资料,此处并非为参考“文献”章节,故尚可放置相关的外部链接。如果您觉得不适合放在参考资料章节,那就只有直接删除这两项外部网页。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2月16日 (一) 04:33 (UTC)[回复]
非常谢谢您的解答,那请问一下关于资讯工程系系网的那个部分呢?谢谢--面包留言2013年12月16日 (一) 17:12 (UTC)[回复]
(:)回应:系网?国立勤益科技大学的参考资料章节并不适合放置各院系网址。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2:49 (UTC)[回复]
您搞错我的意思了,我指的是第五部分系院这个部分的连结,上面资讯工程的连结是旧版网页的,我并不是指参考资料这个部分。谢谢--面包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6:51 (UTC)[回复]
(:)回应:直接更新成新的连结就好。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2月18日 (三) 00:33 (UTC)[回复]

新社花海[编辑]

fact本来就是这么用的--Nantou222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3:17 (UTC)[回复]

(:)回应:自己请查证,第一段种苗场条目已说明,交通哪来的需要来源。滥用模板也是不负责任的作法。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3:22 (UTC)[回复]
阁下的做法不也是不负责任吗?想要好好沟通,就请放下身段地好好说,否则我还是会依据方针添加fact,不见阁下是用什么方针居然说fact滥用。--Nantou222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3:25 (UTC)[回复]
阁下已经三次回退fact,请阁下别再没改善来源之前再次回退,特此通知。--Nantou222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3:28 (UTC)[回复]
(:)回应:身段?我可是有好好的在说明不需要放置fact的原因,那请问你放置模板时 有提出原因吗?回退是针对破坏,您自己也请自重吧,我直接请管理员处理--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3:30 (UTC)[回复]
阁下哪里的原因?既然阁下用威胁的语气,又不愿沟通,我也只好等管理员处理。fact不用提原因,因为fact本来就是用在没来源的句子里,除非句子里有来源却使用fact,这才叫滥用。--Nantou222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3:34 (UTC)[回复]
(:)回应:试问哪字句是威胁?放置fact又有沟通过?我回复时都有说明不需要放fact的原因了,要请管理员请便。我也不再回应衍生的口舌,一切由管理员处理该条目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3:35 (UTC)[回复]
我可以请求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询问,既然阁下自认很有理,但我也坚持有理,管理员是没有处理编辑纠纷的权限,阁下只是用全保护来免除这麻烦事如此驼鸟心态罢了!--Nantou222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3:43 (UTC)[回复]
我佩服阁下之口舌,让我亲眼见识到原来维基百科写条目是可以不用来源的。--Nantou222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3:46 (UTC)[回复]

关注度提示[编辑]

您参与编辑/创建的条目 瞿春泉被提出关注度不足,请帮助条目扩充来源. -- 9shi 2013年12月22日 (日) 04:53 (UTC)[回复]